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民国101年

民国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2012.1.4)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在新春记者会表示,政府坚持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秉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为基础,推动制度化协商,我们主张「一中」就是中华民国。「九二共识」就是「搁置争议、务实协商」,具体解决小老百姓在两岸交流上遇到的问题。两岸政府已由过去的意识形态之争,发展到共同协商、共同为两岸人民解决问题。并表示,经过3年多来的实践,和平已成为两岸最大公约数。两岸应继续秉持相互尊重、正视现实、搁置争议、共创双赢的精神,以两岸人民福祉与利益为优先,持续透过制度化协商的有序运作,解决两岸各项交流与人民权益问题,增进双方了解、培养互信,逐步建构两岸互利共荣环境,为台海永久和平奠定稳固的基石。并呼吁大陆方面应该务实面对中华民国的存在,并且在各个领域,包括国际社会等相互尊重、友善对待,才能逐步累积互信,共同开创两岸关系的永续发展。

民国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五日(2012.1.15)
 马英九总统接见「美台商会」主席伍佛维兹(Paul Dundes Wolfowitz)及华府「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副会长包道格(Doug Paal)等学者专家访问团一行时宣示10年内创造加入「跨太平洋经济夥伴协定」(TPP)之条件及决心,并重申未来4年在推动两岸关系时,会扞卫中华民国主权、台湾的安全及人民的尊严。并表示,此次竞选期间,许多来自大陆的学生目睹民主实践的过程,体验了在大陆从未见过的现象,希望透过这种自然的交流过程,让中国大陆了解在华人社会民主是可能的,而且能发展到一如台湾的程度;这将会是两岸关系的新面向,此种经验亦有助於他们更能欣赏台湾的价值,并让西方国家了解中华民国台湾存在的意义,不仅是民主及经济繁荣的国家,更将对中国大陆未来的发展产生影响。

民国一百零一年一月十八日(2012.1.18)
 马英九总统出席「国防部101年春节联欢餐会」致词时表示,两岸关系的改善,包括贸易、投资与教育文化的交流,都是一种隐性的国防与安全保障,但政府还会从其它领域为台湾海峡设定不同的防线,使对方不致思考要以非和平方式解决两岸争端,这样才符合孙子兵法所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的最高境界。

民国一百零一年一月卅一日(2012.1.31)
 马英九总统出席「2012年大陆台商春节团拜暨联谊餐会」致词时表示,3年多来,两岸关系已有极大变化,目前ECFA後续谈判刻正进行中,应尽快推动ECFA後续协议的签署,以提升台湾的国际竞争力。并表示,两岸和平的结果也进一步改善我国与美、日的关系,国际咸认台湾已是和平的缔造者,而非麻烦的制造者。我们已走出一条同时与全球第一至第三大经济体和平相处的道路。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2012.2.1)
 马英九总统参加「2012第20届台北国际书展开幕典礼」致词时表示,两岸进一步开放文化交流值得期待,而政府也会审慎思考未来将出版品列为两岸文化交流协商项目之一,让两岸华人能透过共同文字进行交流。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2012.2.1)
 马英九总统接见「美国在台协会」(AIT)理事主席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致词时表示,两岸关系与我国际关系的改善相辅相成,逐渐形成「良性循环」(virtuous cycle),这些进展符合政府一致的理念,即在中华民国宪法下,维持台湾海峡「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框架下逐步达成,政府未来亦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往前迈进。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2012.2.3)
 马英九总统出席「中华民国101年工商团体春节联谊会」致词时表示,与中国大陆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所涵盖的货品仅约五分之ㄧ,政府会加速脚步,并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在两岸贸易方面,政府已决定扩大陆资来台的项目及范围,包括工业产品、服务业及公共建设等,同时将可望於3月份开始扩大陆客自由行城市。
 总统也表示,政府会继续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维持台湾海峡「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根据「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原则继续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相信在此一基础,将有助於吸引各国投资。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七日(2012.2.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在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Fairbank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Harvard University),发表「中华民国的民主成就,是建构两岸关系永续和平的核心力量」专题演讲中强调,中华民国的民主宪政体制与台湾社会的主流民意,是决定两岸关系发展方向的重要基础,台湾人民期望与坚持扞卫台湾主体性、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以及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未来四年,我们有责任巩固制度化协商以及两岸协议所获得的成果,进一步把两岸「不武」制度化。
 赖主委表示,目前两岸关系的发展以及两岸各自内部的条件等,都尚未成熟到可以协商政治及军事议题。两岸之间存在的政治争议是长期性的问题,没有短期内一蹴可几的解决办法,必须要逐步累积互信。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国大陆必须理解,中华民国是台湾人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台湾人民在国际社会上情感与认同的依恃,面对两岸关系的长远发展以及推动进一步互动关系的需要,大陆方面应该务实面对与尊重中华民国及两岸关系的现实,并且与台湾在国际空间议题上良善互动。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八日(2012.2.8)
 马英九总统出席「中华语文知识库」成果发表会致词时表示,中国大陆主张「书简识繁」,我方则认为应「识正书简」。文化的事物应透过进一步交流让彼此了解各自用法。两岸应本於非政治性、以专业、文化角度看待文字,才能逐渐发展一套两岸均能接受并通用的字汇。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九日(2012.2.9)
 马英九总统致函天主教教宗本笃16世,响应教宗「2012年世界和平日」文告。总统在致函中表示,他自2008年就任中华民国总统後,即戮力实践正义与和平之理念,并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为基础,秉持「搁置争议、共创双赢」及对等互惠原则,积极改善海峡两岸关系,使台湾海峡由冲突热点转变成和平大道,为东亚区域和平作出贡献。未来,将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继续倡导「不统、不独、不武」,维持台海现状,使中华民国成为和平缔造者。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九日(2012.2.9)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刘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记者会表示,两岸每一个协议签署的过程,都是透过政府机制对机制,两岸官员对官员面对问题。每一个协议建构出两岸平稳平台,就像堆积木一样,每一个议题都是一个积木,积木更多站得更稳,两岸之间建构的平稳关系将有更好的基础,「这就是广义的和平的概念」。

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廿一日(2012.2.21)
 马英九总统接见美国联邦众议员访华团一行时表示,政府以和解取代冲突,以协商谈判解决问题,已有效改善两岸关系,使得台湾的存在成为国际社会的一项资产,更让台湾的国际关系出现良性循环,未来他仍会秉持此一原则,让中华民国继续扮演「和平缔造者」的角色。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2012.3.1)
 行政院陈冲院长在听取金管会「两岸金融往来成果及展望」报告後表示,黄金十年金融发展策略中已纳入「以两岸经贸为基础,发展具两岸特色之金融业务」,请金管会广泛徵询金融业者意见,与中央银行及陆委会共同研议推动相关措施,让金融业者利用在两岸均设有据点的优势,有效结合大陆台商经贸业务,拓展两岸金融市场发展的经营利基。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2012.3.1)
 行政院陈冲院长在听取经济部「执行两岸协议之成效与展望」报告後表示,100年度ECFA早期收获清单已为台湾厂商节省关税超过1.22亿美元,而我方267项降税项目并没有明显冲击国内产业,并指出,我方终极目标是与各国签定自由贸易协定(TFA)与泛太平洋夥伴关系协定(TPP)。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五日(2012.3.5)
 针对大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台讲话,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刘德勳副主任委员表示:
 (一)政府坚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 并主张「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维护国家与全民利益和福祉,这是台湾社会最大的公约数。
 (二)未来,政府将秉持既定的政策目标与推动步伐,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并以「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持续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稳健有序地深化两岸各领域的交流互动,逐步增进两岸互信,维持两岸和平。
 (三)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两岸的和平稳定需要两岸共同来维护,4年来两岸所获致的成果也需要双方善加珍惜,两岸应「搁置争议,面对现实」,务实推动互惠双赢的两岸关系,继续为两岸各自的发展与人民幸福而努力。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七日(2012.3.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在立法院备询时表示,两岸进入政治谈判的条件尚未成熟,「先经後政」的协商原则不会改变。并重申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条件尚未具足,目前没有时间表。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五日(2012.3.15)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刘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记者会就大陆「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问题表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过程中,大陆方面非常强调「五个共同」,即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陆方在此解释上有过度衍生「共同规划」的概念,此部分并不代表我方整体政策上的角度。政府认为平潭实验区应该是单纯的经济区,并没有两岸「共同」的概念,将来此实验区也不会在共同的概念下去落实。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二日(2012.3.22)
 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表示,对於两岸关系的定位,马总统一贯的立场是,海峡两岸的双方处於一种特别的关系,两岸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在中华民国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范下,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而大陆地区意指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均属於中华民国。马总统的两岸政策非常清楚,就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而「一中」指的就是中华民国。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三日(2012.3.23)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在立法院针对媒体询问时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跟宪法增修条文而订定,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於两岸关系的称呼就是台湾地区跟大陆地区。并强调,中华民国的大陆政策就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制度化的协商;「一中」就是「中华民国」,没有第二种解释。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五日(2012.3.25)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言人刘德勳副主委表示:
 「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中的「一个中华民国」,就是政府大陆政策一贯的立场:政府主张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两个地区」是中华民国宪法授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所规定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台湾地区的定义就是「台、澎、金、马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而大陆地区则是「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的定位,在廿多年前修宪及相关立法的时候就已确定,历经李登辉总统、陈水扁总统至马英九总统,都没有任何改变。
 「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完全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两岸条例的法律规定对两岸关系现状的描述。政府主张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我们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近四年来两岸已经实质进入「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现况,透过两岸官员对官员的平等协商,建立了两岸机关间机制对机制的联系,规范了两岸交流秩序,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更加巩固,台湾的利益更加确保。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廿六日(2012.3.26)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备询时指出,「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主要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法律规定中对两岸现状的描述,也就是「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一是台湾地区、一是大陆地区」,台湾地区是指台、澎、金、马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它地区,大陆地区则是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这样的定位历经李登辉总统、陈水扁总统至马英九总统都没有改变。两岸关系是循序渐进的,且遵循「先经後政」原则,若要进行两岸政治谈判,政府立场很清楚,必须是「国内有共识,两岸有互信」。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廿七日(2012.3.27)
 马英九总统接见「2049计画研究所」访华团团长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等一行时表示,政府大陆政策是在宪法之架构下,主张「不统、不独、不武」的「三不政策」,并积极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目前台海已绽露和平曙光,双方紧张情势亦大幅减缓。除两岸关系改善外,台湾的国际地位近年来亦有显著提升,尤其在美方与国际友邦支持下,三年前台湾参与「世界卫生大会」(WHA),促使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WHO)之关系愈发密切。未来我国政府除继续追求两岸和平与繁荣、改善台美关系,避免在区域经济整合过程中遭边缘化,也将在10年内创造充分条件以加入TPP,达成迈向区域经济整合的目标。

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卅日(2012.3.30)
 马英九总统在接见博鳌代表团成员时强调,面对国际经济情势的挑战,政府应持续规划如何进一步促进两岸合作,加速ECFA後续协商,并强化与其他贸易夥伴的互动及合作,以期在十年内加入「泛太平洋战略经济夥伴关系协定」(TPP)。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一日(2012.4.1)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宣布,有关大陆旅客来台个人旅游第二批开放试点城市,将在今年内分二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先开放天津、重庆、南京、广州、杭州及成都6个城市,并於4月28日启动;第二阶段再开放济南、西安、福州、深圳4个城市,并於今年内尽早启动。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五日(2012.4.5)
 马英九总统接见欧洲议会访华团时表示,政府与中国大陆前年签署「两岸经济协议」(ECFA)後,零关税货品项目覆盖率已由14%增至今年的94%,台湾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更为活跃,例如已与日本签订60年来第一个投资协议,亦正与新加坡及纽西兰等国家洽签经济合作协议,政府将会积极利用此一机会,扩大与世界主要贸易夥伴的交流。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二日(2012.4.12)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公布最新民调显示,7成民众支持政府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以「不统、不独、不武」的原则,维持台海现状;并有7成1的民众支持政府持续透过制度化协商来处理两岸交流问题。对於陆客自由行政策,高达7成2的民众认为政府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自由行,有助台湾的经济发展;并有近7成(68.2%)的民众支持政府推动陆客来台自由行政策。另主张「广义维持现状」的民众仍占大多数(86.2%),维持相当的稳定性。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四日(2012.4.14)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出席「台中文创产业与陆客自由行」座谈会时表示, ECFA可以处理文创产业的市场准入,现在两岸正努力进行ECFA的後续协商,希望为本土业者争取利益。此外,两岸智财权协议已为台湾文创产业,在中国大陆及网路上的权利保护开启了第一步,而政府制定政策的目的就是要让台湾能透过观光资产获利。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七日(2012.4.1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表示,根据学术机构长期的民调显示,马总统主张维持现状的大陆政策,近4年来一直获得平均8成5以上台湾民众稳定的支持,亦有7成民众支持制度化协商,显示政府的大陆政策确实符合民意的脉动与台湾社会的普遍期待。最近一次陆委会委托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所做的民调结果,也印证了马总统强调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台海现状的主张,获得86.2%民众的支持,这个坚定的支持力量是政府面对大陆,推动两岸关系时的最重要後盾。此一深厚的民意支持,是两岸间未来进一步巩固制度化协商成效,深化两岸交流时最重要的资产,也是两岸深化互信的一个关键环结。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八日(2012.4.18)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宣布,有关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双方已各自公布受理及审查对方经贸团体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相关法规,让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得以落实,对於提供双方企业投资与贸易相关服务,并增进两岸经贸关系良性互动,深具正面意义。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廿日(2012.4.20)
 马英九总统在「人权.未来──『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国家人权报告」发表记者会表示,两岸拉近距离,人权保障是重要指标。政府对大陆的人权始终关切,未来两岸在协商相关协议时,政府都会站在人权保障的立场,与对岸沟通。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廿八日(2012.4.28)
 马英九总统出席「两岸青年论坛」时表示,两岸的发展要谋取永久的和平,一定要从年轻一代开始,年轻人若能在生命较早的阶段建立友谊,对两岸的和平发展必定极有助益。台湾已有众多年轻学子赴大陆就读,大陆交换生来台亦有相当人数,为规划大陆全修生来台就读,政府於两年前完成修法工作,去年开始正式招生,教育部今年亦将全面检讨「三限六不」规定,期能进一步放宽。

民国一百零一年四月卅日(2012.4.30)
 对於大陆人权律师陈光诚事件,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
 一、我们呼吁大陆方面对於其社会内部维护人民权益、伸张法律正义并照顾弱势族群的维权人士,应以理性、和平方式对待。并且应正视这些维权个案,其实背後代表著为数不少的人民在法律执行过程所遭受权益的侵害及所发出的呼声与诉求。
 二、司法正义与人权保障,为全球理念及核心价值,大陆唯有进行政治改革,才能带给人民更好的生活环境、更多的正义与保障。政府将持续关注事件发展及後续情形。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三日(2012.5.3)
 马英九总统接见参加「共创两岸和平红利论坛」之大陆企业人士时致词表示,政府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获致和平繁荣的成果,增加我参与国际活动的空间,形成两岸关系与国际参与两者间的良性循环。并表示两岸有许多议题仍须继续协商,若双方都能秉持「和平、理性、互惠」的态度来面对,相信对两岸关系定有正面助益。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四日(2012.5.14)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表示:
 一、依中华民国宪法授权制定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明定中华民国区分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就是「台、澎、金、马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而大陆地区则是「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此一宪法定位,在廿年前李登辉总统主导修宪及相关立法的时候就已确定,历经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三位总统,迄今都没有任何改变。「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完全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两岸条例的法律基础下的阐述,充分彰显中华民国主权独立国家的地位。
 二、政府坚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并在「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两岸互动下,坚持「对等、尊严、互惠」的原则,建构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两岸关系。政府也将在过去四年所建构的坚实基础上,继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六日(2012.5.16)
 针对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对两岸关系相关发言,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
 一、建构两岸良性互动更稳固坚实的基础,迈向双赢的两岸关系,应是两岸共同一致的目标,双方应保持善意与相互理解的良好氛围,继续为两岸各自的发展与人民幸福而努力。
 二、新闻自由是民主法治的根基,大陆地方政府透过媒体以置入性行销方式在台湾进行政策宣传,侵害新闻自由,只要涉及违反法令,政府必须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处理。
 三、政府仍将依循「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以推动有利国家发展与提升民生福祉之协商议题为优先考量,目前两岸政治协商的内外部条件均未成熟。此外,我们认为此类人权议题的交流也是两岸多元化互动的一环,两岸应共同促成两岸在人权议题上的相互交流。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七日(2012.5.1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公布最新办理之民调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70%的民众支持政府未来4年持续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以「不统、不独、不武」的原则,维持台海现状;同时,有66%民众认同制度化协商有助於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另有62%的民众支持政府优先推动经济议题的协商,以後再谈其他领域议题的作法。此外,有高达70%以上民众认为,在两岸交流过程中,台湾的自由民主价值对大陆具有正面影响;另有67%的民众同意,在对等尊严原则下,两岸共同参加国际组织或活动,可以建立两岸良性互动。至於第八次「江陈会谈」的协商议题,分别有近7成(69.1%)与7成8(78.8%)的民众赞同政府就两岸投资保障协议、海关合作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八日(2012.5.18)
 马英九总统出席「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办公厅落成启用典礼」时表示,政府未来将朝检讨与修正法规、互设机构,并扩大两岸交流项目而努力,并依据「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来推动。并强调,政府的两岸政策系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维持海峡两岸「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廿日(2012.5.20)
 马英九总统发表就职演说时表示,国家安全是中华民国生存的关键,以两岸和解实现台海和平、以活路外交拓展国际空间、以国防武力吓阻外来威胁,是确保台湾安全的铁三角,必须同等重视、平衡发展。
 铁三角的第一个角,就是以两岸和解实现台海和平。四年来,政府坚持「对等、尊严、互惠」的理念,「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恢复两岸制度化协商,签署16项协议,实现两岸和解。中华民国宪法是政府处理两岸关系的最高指导原则;两岸政策必须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而我们所说的「一中」,当然就是中华民国。依据宪法,中华民国领土主权涵盖台湾与大陆,目前政府的统治权仅及於台、澎、金、马。换言之,二十年来两岸的宪法定位就是「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这是最理性务实的定位,也是中华民国长远发展,保障安全的凭藉。两岸之间应该要正视这个现实,求同存异,建立「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共识。
 铁三角的第二个角,就是以活路外交拓展国际空间并增加国际贡献。过去四年,事实证明,两岸关系的进展与我们国际空间的扩大可以相辅相成。未来,我们要扩大参与国际组织,包括气候变迁、民航安全等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相关活动,也希望在国际非政府组织中,两岸能彼此包容、相互协助。
 铁三角的第三个角,就是以国防武力吓阻外来威胁。拥有适当的防卫力量,让政府与人民更有信心与意愿,继续稳健发展两岸关系。未来,我们仍将向外采购无法自制的防卫性武器,同时强化中华民国与周边各国关系,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推动、建立制度化的战略对话合作管道,以扞卫中华民国主权与保障台湾安全,并对区域和平作出积极贡献。
 过去四年,我们依循「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推动两岸交流,不论是在经贸、交通、卫生、文化、教育、司法、金融等各方面,都创下历史新高的纪录。未来四年,两岸要开拓新的合作领域,继续巩固和平、扩大繁荣、深化互信。也期盼两岸民间团体在民主、人权、法治、公民社会等领域,有更多机会交流与对话,为两岸和平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也都同样尊崇国父孙中山先生。我们不能忘记国父「天下为公」的理念,以及自由、民主、均富的建国理想。衷心期盼中国大陆的政治参与逐步开放,人权与法治日渐完善,公民社会自主成长,以进一步缩短两岸人民的心理距离。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廿日(2012.5.20)
 马英九总统在「第13任总统、副总统就职中外记者会」致词时表示,两岸关系的推动系以「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为原则,双方迄今所签署的16项协议,均属两岸和解制度化的一部分,因此目前并无与中国大陆讨论和平协议议题的迫切性。总统也重申,政府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於「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根据过去4年的经验,此乃可行之路,且目前两岸关系发展现状已获多数人民支持,政府未来仍将持续推动「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政策,创造两岸和平红利,绝不会伤害中华民国的主权或台湾的安全。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廿一日(2012.5.21)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接见美国联邦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罗斯蕾缇南(Ileana Ros-Lehtinen)所率领的美国众议员访华团时指出,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政府坚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并将持续推动「两岸和解实现台海和平」。并强调,两岸协商之基础为「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一中」就是中华民国,未来,政府将秉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之原则,进一步推展两岸之协商与谈判,以增进两岸各自的繁荣发展、维护中华民国的主权尊严及两岸人民幸福为依归。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廿二日(2012.5.22)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表示,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揭示「中华民国宪法对两岸定位为『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外界不应简化为「一国两区」。「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完全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对两岸现况的定义,充分彰显中华民国主权独立国家的地位。「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此一定位,20年来历经中华民国3位总统从未改变,有其稳定性与延续性。中国大陆必须坦然面对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及台海现状,唯有暂时搁置主权争议,才能务实解决问题,为两岸人民谋求更多的福祉。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廿四日(2012.5.24)
 马英九总统出席2012年「国际比较法学会」致词时表示,政府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为原则,在既有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此系奠基於「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概念,而这概念系受到德国经验的启发,东德与西德的关系主要系依据1972年的基础条约,双方以「统治高权」(hoheitsgewalt)一词取代了「主权」(souveranitaet),并区隔了主权(sovereignty)与治权(governing authority)等概念。政府於1991年修改宪法,将两岸区分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同时也特别制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议题;其中,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而大陆地区则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政府以此定义推动两岸交流,双方之互动既非国际关系、亦非国内关系。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卅日(2012.5.30)
 针对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对马总统就职演说之相关发言,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总统就职演说所揭示的「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完全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对两岸现况的定义。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两岸关系是一种特殊关系,是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的关系。「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则是对两岸现状最好的解释,也是双方正视现实、搁置争议及促进和平的最好方法。

民国一百零一年五月卅一日(2012.5.31)
 马英九总统接见参加「2012年亚洲法治研讨会—各国法制现况」与会学者时强调,政府系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将两岸关系定位为「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并在「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基础上,推动两岸交流,此基础与过去20年来与中国大陆达成的「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乃互为表里的理论;经过过去4年多的实践,除印证上述做法的可行性,亦大幅增加我对外关系的发展空间。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2012.6.1)
 马英九总统接受英国「路透社」(Reuters)专访时表示,在过去四年中两岸经济关系最重要的就是签订「两岸经济协议」(ECFA),现在双方非常积极就货品贸易、服务贸易、经济合作,以及投资保障与争端解决等方面,做进一步协商,在未来一两年中这些议题会成为双方经济活动的主要部分。双方发展原则是「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在此程序或节奏下进行,能获得最大的成功。
 总统表示,我们长期以来关心中国大陆的人权问题,目前有100多万的台湾人在大陆工作、就学及经商,因此他们的权益也要受到保障,例如最近与中国大陆谈判的「投资保障协议」,其中就包含一些有关个人安全及自由的保障。为两岸在这方面还有一些差距,如果能够缩短,就能有效缩短两岸人民的心理距离。总统也表示,两岸现阶段虽历经四年的发展取得一些成果,但更重要的是要让此变成一种常态及长久的现象,这才是对两岸人民最有利的状态。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二日(2012.6.2)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刘德勳副主任委员,在欧洲台湾商会联合总会发表演说时表示,过去4年,依循「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两岸两会已举行7次「江陈会谈」并完成签署16项协议,及达成1项共识,为保障台湾人民权益福祉、促进台湾经济发展与两岸交流制度化奠定稳健基石。未来两岸并将尽速积极展开ECFA後续包括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及争端解决等议题,以及ECFA中「经济合作」等事项之协商。并表示,展望未来两岸关系发展,台湾主流民意是决定两岸关系发展方向的重要基础,大陆应务实面对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并与台湾在国际空间议题上良善互动。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三日(2012.6.3)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就「六四事件」23周年发表声明表示,中国大陆应该务实地将「以人民为主」做为治理的核心理念,并展现决心、智慧与宽容,诚恳面对「六四事件」的历史事实与对民主人权发展的重要启示,在既有的改革开放经验及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提升人民权益福祉。并表示,民主的真谛即为「以人民为主」,大陆方面应严肃思考透过民主、和平的机制与方法,去处理制度面的问题,并且进一步关注人民追求社会公平与人权自由的价值与理念;对「六四事件」的重新省思,正是中国大陆展现政治体制改革决心的重要指标。
 陆委会指出,四年来两岸关系稳健、有序地发展,尤其透过在经济、文化与社会领域的交流,以及双方已签署的协议内涵,实际上已经充分反映了台湾对「尊重人权,以民为主」理念的实践,相信对大陆也会产生相互观摩、借监的作用与实益。目前正值中国大陆进行权力交替、擘划未来大政的关键时刻,衷心期盼中国大陆在既有基础上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具体回应各方对其保障人权、建立真正公民社会的期待,如此将有助於两岸的健康互动。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四日(2012.6.4)
 「六四」天安门事件23周年,马英九总统发表「六四感言」表示,推动民主改革,有助於大陆内部稳定。大陆当局若能在经济高速成长下采取配套的政治改革,将可有效因应大陆中产阶级崛起、民间力量茁壮後出现的各种改革呼声。如果大陆当局顺势而为,扩大政治参与、完善人权保护、善待异议人士,相信不仅能回应人民对改革的期待,也将有助於大陆持久的政治稳定。并强调,两岸在民主人权方面仍存有差异,这种差异将是两岸深度交往必须克服的困难。深切期待大陆的民主人权能有进展,未来两岸可以在中华文化的基础上,透过民间团体开展民主治理、人权维护等领域的交流对话。我们会持续对大陆民主人权的发展保持善意的关心,这也是缩短两岸人民心理距离最有效的途径。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九日(2012.6.19)
 马英九总统接见「联合国学术系统理事会」(ACUNS)候任会长威廉斯(Abiodun Williams)等一行时表示,两岸关系的不稳定系台湾於国际间遭遇困难的最大来源,因此自他就任总统以来,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之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与「一中各表」之基础上,积极寻求两岸和平发展,改善与中国大陆的关系,目前两岸紧张情势已大幅降低,双方交流往来亦相当密切。
 总统强调,两岸关系与国际关系间互为良性循环,意即当我们在国际上被孤立之情况有所改善,我国人将有更高意愿及信心来深化两岸关系。展望未来,期盼两岸关系能持续朝向和平发展,为区域及双方人民创造更多稳定及幸福。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廿五日(2012.6.25)
 马英九总统出席「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办公厅落成启用典礼」时表示, 政府的两岸政策系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维持海峡两岸「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包括「对等、尊严、互惠」、「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等协商原则,都不会有所变动,这是一个稳定的架构,可以带来和平与繁荣,政府一定会坚持下去。并表示,政府未来将朝检讨与修正法规、互设机构,并扩大双方交流项目而努力。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廿五日(2012.6.25)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出席「2012大陆台商端午节座谈联谊活动」时表示,经过政府不断的努力,现阶段的两岸关系是60多年来最好的,过去四年间,两岸完成16项协议、1项共识,建立「机制对机制」、「官员对官员」直接对话的制度化协商管道,有效率地沟通和解决很多问题。依据民调,持续有超过七成以上的民众,支持两岸制度化协商的做法。目前两岸双方都有共识,将以ECFA後续协议为优先协商议题,并规划在第八次「江陈会谈」签署两岸投保协议及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期望藉由这二项协议的签署,为快速完成其他後续协议的协商及签署营造良好条件。

民国一百零一年六月廿六日(2012.6.26)
 马英九总统主持「101年下半年陆海空军将官晋任布达暨授阶典礼」时表示,政府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湾海峡「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并提出国安铁三角的概念,将「以两岸和解实践海峡和平」、「以活路外交推展国际空间」、「以国防武力吓阻外来威胁」做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柱。并表示,铁三角的第一个角就是两岸和解制度化,政府在两岸关系的策略是以和解消弭冲突、以协商取代对抗,坚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方式来推动两岸关系。

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二日(2012.7.12)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言人刘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政府现阶段处理钓鱼台列屿问题的基本立场为「坚决主张拥有钓鱼台列屿主权,以和平理性方式解决,不与中国大陆共同处理」。政府已明确表达钓鱼台是中华民国的主权范围,也是我们的领土。至於南海议题,外交部也表达「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的立场。

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七日(2012.7.17)
 马英九总统接见「中美洲议会」(PARLACEN)议长毕察多(Manolo Pichardo)访问团时表示,中华民国政府在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同时,我对外关系亦因此有所转变,不再与中国大陆在国际上为争取邦交国而恶斗、虚耗,使得我国与各邦交国之邦谊均相当稳固。
 总统也说明,在不影响双方邦谊之前提下,我国并不反对邦交国与中国大陆发展非官方的经贸关系。尤其过去四年来政府积极推动「活路外交」政策,一方面改善两岸关系、降低台海紧张情势,另方面与各邦交国之邦谊亦顺利发展,使得两岸关系与国际关系形成良性循环。

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七日(2012.7.17)
 马英九总统接见美国犹他州前州长洪博培(Jon Huntsman)伉俪时强调,希望两岸民间团体能够进行民主与人权的对话,因为两岸交流不应仅限於贸易、投资与文化等层面,亦应包含民主与人权等领域。总统强调,政府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做为基础,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经过4年多的努力,除降低两岸紧张情势、促进双方的了解与互信,同时也改善了我与美国、日本及欧盟的关系。

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廿六日(2012.7.26)
 马英九总统接见参加「第8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代表团时表示,政府秉持「对等、尊严、互惠」的理念及「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推动两岸交流,成果已逐渐展现。政府推动两岸关系,系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而所谓的「一中」就是中华民国。总统说,「一个中国」的涵义即为「九二共识」的基础,20年前的8月1日,「国家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关於「一个中国」的涵义,该涵义其实即蕴含「一中各表」之意--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是双方所赋予的意义不同,这也是之後两岸关系能有效推动的重要基础。

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廿九日(2012.7.29)
 针对「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共同意见,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
 一、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现阶段政府大陆政策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并以「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推动扩展两岸各面向的交流,增进两岸民众的民生福祉。我们也将持续秉持「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推动两岸关系。我们认为,只有正视现实、求同存异,建立「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共识,才能让两岸关系行稳致远。
 二、 为了两岸关系可长可久的发展,政府将依据「黄金十年、和平两岸」的国家愿景,推动深化两岸交流与协商,并鼓励两岸民间团体在民主、人权、法治、公民社会等领域,开展各项交流与对话,增进双方社会的相互了解,以增进两岸民众间的互信基础。
 三、 有尊严参与国际社会是台湾民众及国内不分朝野的共识,未来我们将持续扩大参与国际组织及活动,并期待两岸能在国际社会中相互尊重、友善对待。
 四、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为两岸政党间的民间交流活动,已行之有年;政府对於各类两岸民间团体进行交流活动所提出的意见,只要有利於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符合国家发展需要,都会加以了解参考。

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卅日(2012.7.30)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在两岸投保协议宣传短片-攀岩篇首映发表会上指出,两岸投保协议是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完整版图中的一部分,由两岸透过政府间的协商,将双方投资人关切的投资权益,加以制度化的规范及保障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

民国一百零一年七月卅日(2012.7.30)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言人刘德勳副主委发表声明表示,两岸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制度化协商,「一中就是中华民国,是我们一贯的立场」。尽管中国大陆有特定政策方向,但政府积极扞卫国家与人民应有的权益,4年来一寸也没有退让;当前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获得国内民众及国际社会支持。未来政府仍将在这项基础上扞卫中华民国主权,在两岸交流、协商及参与国际事务上,继续争取台湾应有的权利。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九日(2012.8.9)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指出,陆委会赖幸媛主任委员於接见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等协商代表团一行时表示,「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与「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是ECFA的重要支柱,对两岸正在商谈的其他ECFA後续协议,是很好的鼓舞与示范。两岸在制度化协商的轨道上,再次合作,稳健地向前迈进,是走向两岸和解的有效方法。赖主委并肯定四年多来,两岸双方面对民生具体议题展现了务实态度,让制度化协商的成果可以普及民众生活,让民众感受深刻,两岸互信就会更往前迈进。另针对台湾民众关切、希望大陆主动撤除对台的武力布署,赖主委重申政府立场,并强调,台湾民众在安全与军事威胁方面的疑虑并没有真正消除,这对於两岸关系发展进一步的提昇,双方交流迈开更大的步伐,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期待双方站在两岸关系如何长远更好发展的制高点上,思考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十日(2012.8.10)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指出,陆委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偕同海基会江丙坤董事长等人向行政院陈冲院长呈送「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二项协议文本时表示,第八次「江陈会谈」协商议题攸关台湾经济发展、两岸经贸健康互动及扩大ECFA效益,并表示,本次签署的两项协议不涉及修法,将依照两岸条例第5条的规定,函送立法院备查。协议生效後,双方主管机关将依照两项协议有关联系机制事项之规定,积极展开各项准备工作,尽早落实协议成效。
 行政院长陈冲在听取第八次江陈会谈协商代表团报告会谈成果後表示,「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两项协议的签署仅是第一步,关键仍在於协议能否有效执行与落实,请相关机关尽速完成协议的生效程序,及早启动协议所规范的联系管道等相关工作机制。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六日(2012.8.16)
 马英九总统接见美国「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CSIS)东亚安全学者专家访问团时表示,政府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稳定台湾海峡情势,目前来台的中国大陆访客迄今累计超过400万人次,在台就读的中国大陆交换生及正式生去年超过1万人,而我人民至中国大陆旅游的人数则每年约有600万人次,两岸人民交流的密切程度前所未见。并强调,政府秉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十九日(2012.8.19)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刘德勳副主任委员应邀参加「全美台湾同乡联谊会」第35届年会时指出,4年多来,政府主张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和平现状,坚持「对等、尊严、互惠」理念,以及「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原则,务实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和交流。 4年多来两岸完成18项协议,强化两岸间协商对话、共同处理问题的机制,也建立「机制对机制」、「官员对官员」的协商模式。
 刘副主委强调,展望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民意是最重要的驱动力量;掌握民意趋势,才能稳健地推动两岸关系。未来,政府将继续依循主流民意,持续推动两岸交流与协商,并在两岸协议的基础上深化互信与合作。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十九日(2012.8.19)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刘德勳副主任委员出席北加州台湾工商会研习班致词时表示,政府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稳健推动大陆政策,两岸协商是「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政策的具体实践,导引两岸关系朝向正面发展。过去4年多来,政府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作为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的重要基础,为保障台湾人民权益福祉、促进台湾经济发展与两岸交流制度化奠定稳健基石。刘副主委也表示,「和平」与「发展」已成为两岸互动的核心共识和价值,未来仍须经由两岸交流与协商继续深化两岸合作与互信。在此过程中,台湾主流民意是决定两岸关系发展方向的重要基础,大陆应务实面对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并与台湾在国际空间议题上良善互动。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廿日(2012.8.20)
 马英九总统接受「日本放送协会」(NHK)专访时表示,我国一贯立场为钓鱼台系中华民国领土,是台湾的附属岛屿,我们的主张就是「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也就是说,可以搁置争议,以和平及互惠的方式共同开发。因此提出「东海和平倡议」,主要希望相关各方都能自制,降低紧张并搁置争议,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我们也不会和中国大陆合作处理钓鱼台问题。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廿九日(2012.8.29)
 马英九总统接见国立政治大学「哈佛亚洲暨国际关系计画」2012亚洲会议代表团时表示,政府秉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以「先易後难」、「先急後缓」、「先经後政」之顺序,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目前我方已与中国大陆签署包括「两岸经济协议」(ECFA),以及日前完成签署的「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两岸海关合作协议」等18项协议,随著两岸关系改善,我与美、日及欧盟等国家的关系也有所进展。总统期许两岸能持续沟通对话,以创造两岸与国际社会的「三赢」结果。

民国一百零一年八月卅一日(2012.8.31)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公布最新例行性民调结果显示,有高达7成2(72.5%)民众支持政府持续透过制度化协商机制,处理两岸交流问题。对於4年来,两岸共举行8次「江陈会谈」,签署18项协议,多数(58.4%)民众认为有助於台湾整体发展。另有67.7%的民众认为这次签署「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有助於两岸贸易合作。本次调查结果也显示,有71.3%的民众赞成两会互设办事处,为两岸民众提供服务与协助。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三日(2012.9.3)
 马英九总统出席「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成立暨第45期外交领事人员结业典礼」时表示,政府过去4年来推动「活路外交」政策,依循「尊严、自主、务实、灵活」的理念走出一条外交活路,不仅提升国家地位与尊严,更取得丰硕的外交成果;台湾不再与中国大陆为了争夺邦交国或加入国际组织而恶性竞争,国际空间也随之扩大。并积极推动两岸关系的和解,在「搁置争议、共创双赢」的前提下,两岸4年来共签署18项协议。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五日(2012.9.5)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於欧洲议会以「稳健的步调、开阔的视野:中华民国大陆政策的成功关键」致词时表示,马总统的大陆政策与其所获得的成就,积极促成台湾和中国大陆建构新的互动模式,开创两岸和平稳定大局。在扞卫台湾主体性及坚守民主生活方式的同时,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发展,已是台湾社会最大的共识。面对中国大陆,我们秉持「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搁置争议、务实协商」的原则,两岸的政府官员务实协商,并且透过所签署的协议,建立两岸政府间「机制对机制」的平台。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六日(2012.9.6)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表示,赖幸媛主任委员出席欧亚关系研究中心(EU-ASIA Center)、国际关系暨对话基金会(FRIDE)举办的研讨会发表时强调,马总统的大陆政策与其所获得的成就,已积极促成台湾和中国大陆建构新的互动模式,开创两岸和平稳定大局,为台海和平打造不可逆转的坚实基础。两岸恢复制度化协商创造了海峡两岸稳定的经贸形势,有助於欧盟与亚洲进行区域经贸活动。中华民国政府的大陆政策成功地为两岸经贸交流创造了稳定的环境,加上台欧盟经济合作的紧密关系,将有助於欧洲各国进一步开展在亚洲的经济活动。未来中华民国政府也将坚定过去的立场,持续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为亚太区域和平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也为欧亚关系的发展,铺陈更美好的明天。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2012.9.7)
 马英九总统视察彭佳屿并发表谈话时表示,钓鱼台列屿自明朝开始就是台湾的附属岛屿,我们争取钓鱼台是为了我们的渔民,争取百年来传统渔场的固有权益。更重要的是寻求一个务实而具体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所以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就是将钓鱼台列屿争议处理主张,即「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予以具体化。其方式分成两个阶段来推动,第一阶段从「和平对话、互惠协商」开始,最後达成「资源共享、合作开发」。至於如何具体落实上述两阶段,我提出从「三组双边对话」到「一组三边协商」,其基本概念即国家主权无法分割,但天然资源可以分享。如果各方都有共识地搁置主权争议,再以和平合作的精神探讨共同开发的可行性,如此就能逐渐达成资源共享的目标。
 总统表示,各方可先从三组双边对话开始,即台湾与日本、台湾与中国大陆、日本与中国大陆。有了共识之後,再逐步走向三边共同协商。目前日本与大陆有渔业及石油的双边协议,我国与日本有渔业协定的谈判,两岸在台湾海峡早有油气合作探勘及海上救难的合作;这些现存的双边互动机制,虽不尽顺利,有的甚至徒具形式,但都可以用来做为扩大合作的基础,踏出第一步。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2012.9.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於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以制度化协商,推动台海和平:以台湾的核心价值,引领两岸关系」为题致词时指出:台湾的民主制度,保障了台湾人民持续监督政府的权利。透过推动大陆政策,台湾正在用她的生活方式与民主制度,和变动中的大陆互动,台湾的民主改革经验与价值,将是大陆政治、社会及经济变革的重要参考模式,台湾的民主发展,也逐渐成为引领两岸关系发展的关键力量。赖主委同时表示,国防安全是两岸关系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石。中华民国政府从未轻忽对岸的军事威胁,一方面透过两岸协商、对话与交流,积极改善两岸关系,以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的现状,另一方面,我们的政府有自我防卫的坚定决心和准备,积极向美国采购防御性军备。台湾唯有建构「固若磐石」之自我防卫的国防武力,达成吓阻威胁、预防战争之目标,才能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确保国家生存发展。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2012.9.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表示,现阶段政府大陆政策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四年多来,两岸制度化协商稳健有序运作,两岸两会的八次高层会谈所签署的18项协议,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并逐步建构互信基础,已让两岸关系建立了和平稳定的发展架构。
 陆委会强调,政府大陆政策的目标,就是要维持台海的稳定,促进区域的和平。对於两岸关系未来的发展,将持续秉持「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并优先处理经贸、攸关两岸民生福祉及交流秩序等议题。只有正视两岸现实,在「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原则下,以及深化互信、理解及尊重民意的基础,才能让两岸关系行稳致远。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十四日(2012.9.14)
 马英九总统接见美国「布鲁金斯研究院」东北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卜睿哲(Richard Bush)时强调,我国不承认日本政府将钓鱼台列屿「国有化」行动,尽管日方表示此举不会影响台湾渔民捕鱼权利,但唯有台湾渔民作业不再受到影响,才能看出日本诚意。并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希望相关各方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与分享资源;尽管国家主权无法分割,但天然资源可以分享。以和平合作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政府既定政策,我们也会努力达成此一目标。

民国一百零一年九月廿四日(2012.9.24)
 马英九总统接见英国国会上议院副议长兼台英国会小组共同主席福克纳(Lord Faulkner)勳爵访华团一行时表示,我国一向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并坚持「国家主权无法分割,但天然资源可以分享」立场,他更於8月5日特别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希望相关各方均能同时搁置主权争议,并共同开发东海资源。任何国际争端均应避免使用武力解决,以免紧张情势不断升高,因此他特别提出「三组双边对话」概念,希望就渔业、矿业及相关海域等议题,分别以「台、中」、「台、日」及「中、日」等双边一组方式进行对话,并待各组产生结论後,再透过「一组三边」方式进行协商。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月三日(2012.10.3)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王郁琦主任委员在立院业务报告并备询时表示,将优先推动大陆学生纳入健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以及拓展两岸经贸与文教交流等重大政策,以进一步强两岸关系发展。
 王主委并进一步说明,考量公平及人道,以及大陆学生大多数属年轻族群,健保医疗支出相对较少,反而有利健保财务,希望考虑将大陆学生纳入健保。而推动陆生来台就学,也可增加两岸青年的互相了解,在台湾完成学业的陆生也会进一步将台湾自由民主、公民社会的价值观带到大陆,对两岸关系有益。此外,陆委会未来的施政方向还包括,强化两岸政策规划、持续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通盘检讨两岸条例及交流法规、扩大两岸文教交流、加强与港澳交流合作等。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月八日(2012.10.8)
 马英九总统出席「世界客属总会」举办的「2012世界和平大会」时表示,目前两岸双方已在尊严、平等、互惠基础上签订18项协议、达成2项共识,并签署3项合作备忘录,在建构两岸关系制度化及正常化方面,已由「点」、「线」扩充至「面」的和平网络发展,以此因应双方每年合计超过700万人次交流的需求,并确保两岸人民的权益。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月十日(2012.10.10)
 马英九总统出席「中华民国中枢暨各界庆祝101年国庆大会」,以「不畏艰险?携手向前」为题发表演说时表示,我国领土不容侵犯,主权不能动摇。从历史、地理或国际法来看,钓鱼台列屿是中华民国的领土、台湾的附属岛屿。对於钓鱼台列屿的争议,我们提出「东海和平倡议」,主张相关各方同时搁置争议,展开对话。我们以「扞卫主权渔权,和平处理争议,共同开发资源」作为努力的目标;同样的原则,也适用於南海。
 总统也表示,四年多来,政府已经与大陆签订了18项协议,达成两项共识,让民众获得实质的利益。未来我们仍会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为基础,持续扩大两岸交流。我们将通盘检讨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尽速推动两岸互设办事机构,以照顾两岸厂商、学生,服务两岸人民。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一日(2012.10.11)
 马英九总统接见国防大学远朋班101年「高阶将领班」学员及眷属时表示,政府积极改善与中国大陆关系,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理念,并在「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之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目前已取得实质成果,与对岸共签署18项协议及达成2项共识,让台湾海峡变成和平大道,并共创和平繁荣之前景,此对区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系「两岸的和解」及「和解的制度化」,进而促使双方愿意以和平方式消弭歧见,且任何一方若片面改变现状,均会面临高昂代价,此亦为区域和平最重要之基础。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一日(2012.10.11)
 行政院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陆生将比照侨外生纳入健保,函请立法院审议。未来陆生来台就学居留6个月以上,就可加保,扣除政府补助後,每月保费749元,在台陆生约1800人将受惠。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月十六日(2012.10.16)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指出,目前外籍生与侨生均参加全民健康保险,政府系基於公平性及人道关怀考量,规划来台就学之大陆学生比照外籍生纳入全民健康保险。
 陆委会表示,政府开放招收陆生,系著眼於高等教育多元化、国际化与台湾竞争力,以及两岸关系持续的和平发展。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世界的趋势,随著全球高等教育市场的扩张,以及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境外学生的市场除了经济效益外,还同时带给留学国家重要的学术、社会、文化、及政治效益。因此,对於陆生来台就学政策,亦应回归多元化、国际化的脉络,招收陆生不仅是消极的为了填补生源,更是积极的与各国竞逐优秀陆生,让两岸学生在自由民主的大环境中,一同学习竞争与合作。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八日(2012.11.8)
 马英九总统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表示,未来要推动的两岸政策,包括:扩大并深化两岸交流;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全面检讨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三项工作。尤其是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方面,目前陆委会正进行规画,双方将尽速就此议题进行讨论,另全面翻修「两岸人民关系例、目前已近完成,届时将送立法院。此外,在「扩大与深化两岸交流」部分,其中一项有关两岸教育方面的交流,我们希望未来在正式学生或交换生,人数都能增加。
 总统表示,签署和平协议一定是因为之前有战争,从停火、停战到和平协议,对两岸来说,这阶段早就过去。目前两岸已签署的协议有18项,每一项的基础都是和平,所以商签和平协议不是最优先的。并认为和平的目标是不变的,双方共荣的目标也不会变,但是否需要这样的形式,还有商榷的余地。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八日(2012.11.8)
 行政院院会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大陆配偶最快四年可取得身分证。行政院长陈冲表示,这次修法展现政府保障移民人权,维护宪法平等权的决心;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请陆委会及内政部向立法院沟通说明,争取支持。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八日(2012.11.8)
 针对中共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表示,维持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台海和平需要双方共同来维护。希望未来双方能继续秉持「搁置争议、共创双赢」的原则,务实推动和平、互利、共荣的两岸关系,持续深化互信,相互释放善意,继续为两岸和平稳定发展与人民幸福共同努力。未来,政府仍将会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坚持「不统、不独、不武」的台海现状,秉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坚持维护台湾主体性与全民利益,并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循序推展两岸交流与对话协商。两岸协商仍将依循「先急後缓、先易後难、先经後政」的原则,以推动有利国家发展与提升民生福祉之协商议题为优先考量。政府将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尊重台湾2300万人的民意,继续推动制度化协商,以追求和平稳定、互利双赢的两岸关系。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2012.11.9)
 马英九总统出席海基会主办的「九二共识」20周年学术研讨会时强调,「九二共识」不应是政治符号,而是历史事实。「九二共识」体现我方在中华民国宪法下,「正视现实、搁置争议」的精神及务实解决问题的态度,不仅符合宪法对两岸的定位,以及国统会在1992年所通过的「关於一个中国的涵义」,同时也完全顾及双方对等、尊严之往来原则。希望各界了解「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的基础,也是确保两岸和平发展的关键。未来,政府也将朝扩大与深化两岸交流、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以及通盘检讨与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三项目标而努力。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2012.11.9)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王郁琦主任委员出席「九二共识」20周年学术研讨会致词时表示,「九二共识」的重要意涵,就是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一中」当然就是中华民国。透过协议两岸制度化的协商过程,以及协议签署之後的联系及执行,彻底落实「九二共识」搁置争议、追求双赢的精神,双方实践「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精神。在与大陆交往过程中,「九二共识、一中各表」让我们得以凸显中华民国主权存在的事实,以及政府推动大陆政策是依据中华民国宪法架构的精神,是两岸建立制度化互动、进一步深化互信最有效、最务实的做法。未来双方应继续秉持「九二共识」所蕴含搁置争议、尊重彼此的精神,务实推动互利双赢的两岸关系,深化互信,继续为两岸和平稳定发展与人民幸福努力。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2012.11.14)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王郁琦主任委员出席第16届两岸新闻报导奖颁奖典礼暨研讨会致词时表示,总统马英九在「黄金十年.和平两岸」国家愿景中,已将促进两岸资讯对等传播、拓展台湾影音出版品进入大陆、媒体改革资讯开放列入施政主轴,希望台湾能发挥新闻与民间传媒多元化的特质,促进大陆公民社会发展。两岸新闻交流,不应只限於媒体互设办事处,政府更希望大陆能促进实质新闻采访自由;也不只限於驻点人数与时间长短问题,更应该朝资讯对等流通的方向努力,希望两岸共同推动两岸新闻交流整体环境改善,让人民感受资讯对等交流的好处。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三日(2012.11.23)
 有关大陆新版护照地图及图片,涵盖台湾日月潭、绿岛图片,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表严正声明表示:
 一、台湾的日月潭、绿岛是中华民国领土,不是中国大陆统治权所及。
 二、中国大陆在新版护照中纳入我国领土及风景图片,完全是昧於事实、挑起争议之作为,并且伤害两岸近年来努力建立的互信基础,及台湾两千三百万人民的感情,中华民国政府绝不接受。
 三、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领土有其固有之疆域,中国大陆当局应正视两岸隔海分治的事实,务实客观面对中华民国。大陆方面必须在既有基础上「搁置争议、正视现实」;面对争议,要有自我节制的智慧,中国大陆应避免给外界片面改变现状的感觉,破坏得来不易的两岸关系成果,进而造成双方互动发展的障碍与倒退。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八日(2012.11.28)
 针对部份媒体对政府强调两岸应「搁置争议、正视现实」的主张有所误解,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强调,基於中华民国的宪法定位,我政府正视治权不及於大陆的事实,而大陆治权不及於台湾则更是事实。在双方共同认知的「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状况下,当然也没有所谓大陆法理主权及於台湾的问题。我们认为两岸应秉持互不否认并且尊重双方统治权的事实,对於「治权」问题,大陆当局必须继续「正视两岸分治的现实」。况且护照为具有主权意涵的正式文件,并非一般观光指南的旅游景点介绍。自马总统2008年上任以来,两岸能签署18项协议,便是建立在「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基础之上,才能达成这样的成果,双方必须珍惜。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日(2012.12.10)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就「国际人权日」64周年发表声明强调,台湾与大陆在历史、地理、文化与社会各面向相邻、相连,因此关切这些年来大陆的内部变化,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贫富差距问题与公民社会发展情形,均已面临许多经济、社会的严峻挑战。期盼中国大陆当局值此「十八大」换届,新一代领导人擘划未来内部重大政务改革的关键时刻,更应务实面对人民的实际需求,具体回应各方对其保障人权、建立真正的公民社会的深切期待,同时以理性、和平方式,善待维权及异议人士,以增进大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信赖、和谐关系。陆委会并表示,期盼中国大陆的政治参与逐步开放、人权与法治日渐完善、公民社会自主成长,可以进一步缩短两岸的心理距离。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2012.12.12)
 马英九总统接受美国「CNBC」亚洲台专访时表示,政府采取的政策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且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基础上,推动两岸的和平发展,这个政策架构是决定两岸能和平发展的重要原因。当然两岸之间是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搁置争议、共创双赢」是继续推动的基础,也唯有如此才能创造更多的和平红利。此外,两岸金融业的合作,像大陆的人民银行指定中国银行在台湾的分行做为货币清算的机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2012.12.13)
 马英九总统接见「四友邦驻联合国常任代表访华团」时表示,4年多来,政府积极扩展参与国际组织与活动的空间,并同步改善两岸关系,使两者形成良性循环,这并非代表我与中国大陆已解决所有歧见,而是能够搁置歧见,追求更迫切问题的解决。当我们的国际参与使台湾人民在国际社会更有信心时,将更愿意进一步深化两岸关系,未来我们也会持续深化与扩大两岸交流,因此,我们并不反对邦交国与中国大陆从事非官方的经贸关系,但彼此的邦谊与合作关系一定要在既有基础上继续加强。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2012.12.14)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公布最新例行性民调调查结果显示,7成(70.9%)的民众支持政府持续透过制度化协商来处理两岸的交流问题;并有近6成(57.2%)的民众支持政府以经济性议题为主,未来再谈政治性议题之两岸协商推动作法。此外,有超过半数以上(55.5%)的民众认同政府「『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一中就是中华民国」的政策立场;同时,亦有53.6%的民众赞成政府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作为推动两岸制度化协商的基础。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2012.12.14)
 马英九总统接见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孔杰荣(Jerome Cohen)教授时表示,未来将致力於包括扩大及深化两岸关系之交流、两岸互设办事机构及通盘检讨「两岸关系条例」等方面之问题。并表示,有鉴於钓鱼台列屿主权争议使东海紧张情势持续升高,基於「主权无法分割、资源可以共享」的理念,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希望透过协商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廿日(2012.12.20)
 马英九总统接见「大陆各地台商代表」等一行时表示,政府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政策,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与「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以及「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为两岸经贸开创崭新的里程碑。未来两岸将朝进一步扩大并深化两岸交流、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通盘检讨并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三项目标努力迈进,为台商争取更好的投资经营权益。

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廿六日(2012.12.26)
 马英九总统主持「102年上半年陆海空军将官晋任布达暨授阶典礼」时表示,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领土虽包括中国大陆,但治权目前仅及台、澎、金、马。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是一种特殊关系」,也是「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关系,而此种关系定位系根据中华民国宪法而来。政府大陆政策即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双方「搁置争议、追求双赢」,以推动两岸和平发展。未来将会努力於继续扩大并深化交流,互设办事机构,并通盘检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让两岸关系更能顺畅发展。
 总统也表示,「国家安全」是中华民国生存的关键,国防大战略以「铁三角」呈现。第一个角是两岸和解制度化,坚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之原则。第二个角就是以活路外交来拓展台湾在国际的空间,增加对国际之贡献。第三个角就是以国防武力吓阻外来威胁,我们不求战,但也绝不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