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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届第1会期行政院林院长施政方针书面报告:有关两岸关系谈话内容

  • 发布日期:105-06-03

拾伍、两岸关系

一、致力维持现状,建立具一致性,可预测和可持续的两岸关系;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两岸事务,继续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二、持续推动两岸制度化沟通协商,健全两岸间合作事项,确保两岸人民权益,增进两岸人民福祉。

三、积极推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完成立法,回应最新民意,落实「公开透明,人民参与,国会监督」原则。

四、持续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及合作,落实两岸经贸往来风险管理,确保台湾经济发展,提升台湾整体竞争力。

五、持续推动优质、互惠、多元、多层次的两岸交流,增进两岸人民的相互了解。

六、持续推动和港、澳各层面的交流互动,持续深化往来和互动。

七、关怀蒙藏同胞,保存传扬蒙藏文化,扩大经贸文教与医疗交流及人道援助,强化蒙藏研究。

【行政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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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