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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届第2会期行政院苏院长施政报告:有关两岸谈话内容部分

  • 发布日期:109-08-31

十一、扞卫国家主权与民主体制,确保台海和平稳定现状

(一)因应两岸情势及中共对台作为,政府遵循中华民国宪法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持续推动不挑衅及不冒进之两岸政策,并以「和平、对等、民主、对话」作为两岸互动原则,务实推展健康有序交流互动,确保台海和平稳定现状。

(二)稳健推展两岸文教交流及青年学生活动,加强两岸资讯对等流通,传递台湾多元融合、自由民主价值,增进两岸人民相互理解。掌握两岸发展情势,完善两岸文教交流策略及管理机制,强化两岸交流民主与安全防护网。

(三)掌握国际及两岸经贸情势发展,适时调整两岸经贸政策,完备相关管理机制,稳健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及互动;强化在陆台商联系、服务及辅导工作,协助在陆台商因应投资环境变迁及调整多元布局。

(四)为因应中国共产党各种渗透干预行为,将持续研拟相关修法,推动完备民主与安全防卫法制。另赓续配合贵院推动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之立法,对一般两岸协议之协商为通案性之规范。

(五)妥慎因应港澳情势变局,展现对港澳人民之人道关怀,依据「香港人道援助关怀行动专案」所成立之「台港服务交流办公室」,已於109年7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透过政府与民间之协力,实质给予港人更多之温暖与支持;维持驻港澳机构服务职能,确保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持续完善台湾与港澳往来交流规范,积极争取港澳学生来台就学及留台就业,加强与在台港澳人士联系互动。

类别

1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