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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陆籍人士来台从事商务暨经贸活动相关规定及作法

  • 发布日期:112-07-07

答:(一)目前政府已恢复中国大陆人士来台从事「商务履约」及「跨国企业内部调动」、「短期商务活动交流-海空运服务」、非特定高科技产业之「商务研习(含受训)」及「短期商务活动交流-参展、观展」,可由台湾邀请单位代向内政部移民署线上申请;相关申办资讯及资格条件,请参阅该署网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交流线上申请须知」及各类人士来台QA。

(二)经许可来台投资之陆资事业人员,可向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专案入境。

(三)如有其他紧急重大商务或经贸专业事由,需申请来台从事相关交流活动,可依活动类型,向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专案申请。

(四)疫後逐步恢复两岸健康有序交流是政府政策,政府会依据最新疫情发展及两岸整体情势,持续滚动检讨,逐步恢复两岸人员往来健康有序交流。

类别

经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