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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市政府办理两岸体育交流活动或邀请中国大陆人士来台参加运动会,旗、像问题如何处理?

(一)政府一向坚持两岸体育交流应依「对等、尊严」原则进行,并依教育部体育署订定之「两岸体育交流处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不得刻意变更我活动场地内国旗、国家元首玉照等原有布置。

(二)县市政府办理两岸体育活动,可事先洽询主管机关教育部体育署了解相关规范,或与本会联系进一步请部会协助提供相关谘询及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