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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自5月起數度加強提醒國人赴陸港澳應審慎評估

  • 發布日期:112-07-06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28號

一、近來中共陸續通過「對外關係法」及修訂「反間諜法」並於本(112)年7月1日生效;此外也持續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後遭不友善對待、不合理盤查、非法留置、原機遣返或違法拘捕、審判等情事;另外香港、澳門實施「國安法」後,因過往言行遭當局拘捕、檢控之案例也時有所聞,大陸委員會經綜合評估國人赴陸、港、澳持續存有人身安全風險,繼新冠肺炎疫情之後,繼續維持黃燈警示燈號(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該燈號警示內容,與美國國務院近日發布之旅遊警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Reconsider travel)」相當。陸委會於官網新增警示文字,特別加強提醒國人審慎思考赴陸港澳可能發生之人身安全風險。

二、從今年4月26日中共修訂「反間諜法」起,以及香港屢傳拘捕檢控案例,陸委會今年5月起迄至6月底,已4次透過記者會提出警示;另持續透過網路社群平臺等多次提出提醒,並整理數種可能觸犯中方有國家安全疑慮的態樣,呼籲國人前往陸、港、澳前應審慎評估及注意人身安全風險。而美國國務院也認為中國大陸存在「任意執法、缺乏正當法律程序的禁止出境、拘留、以及中共當局以廣泛自由裁量權,拘留和起訴被控間諜活動的外國人。」等情形,故美國政府於美東時間6月30日更新對美國公民的旅遊警示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Reconsider travel)。

三、陸委會歷年來發布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之旅遊警示燈號,均係考量當地政情、疫病、交通、治安、重大天災或事故、或其他可能影響國人赴陸安全等各項事由,加以綜合評估、判斷。國人出門在外,人身安全議題向為政府高度重視,陸委會呼籲國人於赴陸港澳前,可多加利用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以利政府及時聯繫及提供協助;遇有急難事件,亦可撥打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02-25339995),或陸委會香港(852-6143-9012)、澳門(853-6687-2557)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以獲得相關資訊與服務。

新聞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23975589分機7010

類別

1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