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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兩岸金融往來情形如何?有何執行成果?

  • 發布日期:107-04-02

答:(一)98年4月26日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98年11月16日兩岸金融監理機關簽署三項金融(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MOU,並逐步協商,開放兩岸金融業互設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中央銀行與人民銀行於101年8月31日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目前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已順利運作。

(二)相關執行成果

類別

經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