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港澳」月報074期

壹、 本月專題
澳督施政報告與澳門過渡時期諸問題
貳、 情勢分析
一、政治面
二、經濟面
三、社會面
四、軍事面
五、國際面
六、台港關係
七、「中」港關係
八、澳門
參、 台港交流答客問之(一)
肆、 統計資料
一、台灣地區對香港貿易統計表
二、台灣地區對澳門貿易統計表
三、台海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金額統計表
四、兩岸暨台港貿易依存度統計表
五、台灣對大陸、香港及全球貿易順差統計表
六、台港相互投資金額統計表
七、香港地區對大陸貿易統計表
八、台港澳地區往來人數統計表
九、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趨勢圖
十、香港經濟金融情勢動態表
伍、 每月大事

壹、本月專題

澳督施政報告與澳門過渡時期諸問題

本會研究員邢國強

一、 前言
  澳督韋奇立曾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廿四日向澳門立法會宣讀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此項報告長達一萬四千餘字,為歷來報告最長者。報告內容,對澳門一般情況,多係提綱絜領式的敘述,鮮少涉及具體數字與施政政策的承諾,惟涉及到澳門過渡時期諸項問題的基本觀念,語多含有深長意義,值得進一步探討。本文擬就施政報告內容,作一概括性的分析,然後對澳門距離過渡尚存二年期間的幾個重要問題,提出一些看法。
二、 施政報告重點
  施政報告開頭,澳督提出了幾項重要的概念,作者將之歸納為下列幾點:

(一)尊重議會的民主化:澳督認為「立法會不僅是我們獨有體制中舉足輕重的機構,也是作為本地社會特色的民主多元化的最高體現」,又說「他們由市民賦予正當代議權或由總督委任去履行專有的政治責任,在過渡期行將結束的時刻扮演重要的角色……作為反映市民政治取向和利益的議員和立法會,應繼續受到尊重,令澳門社會確立一個在政治上完全自由的環境,以及讓立法會在政治權力分立的民主體制中徹底履行本身的角色」。

(二)對「一國兩制」的看法:澳督認為議會政治的民主化,是充實「一國兩制」構想的內容,「不論對澳門實現繁榮和穩定的未來,或『中國』在世界的繁榮和穩定中擔當主人翁和主力角色而言,這項構想都具有毋庸否定的價值」,「我們認為,對『一國兩制』構想的維護,符合澳門和『中國』的最高利益。此一構想並有助『中國』全面加入國際體系的未來方針的組成部分。正因如此,『中國』能否在國際上扮演主要角色,取決於這項構想」。

(三)政經策略的確立:澳督認為「整體政治形勢方面,無論著眼現在或展望未來,大家必須緊記,澳門的成功,不僅是本地居民的成功,也是葡國和『中國』在國際舞台上得以立足和自豪的原因」,因此,「在政治方面,以認真和理智的態度與『中國』就過渡進程各問題進行磋商,無論過去或現在,均是決心遵循的方針」。至於經濟策略方面,「澳門在經濟和政策上的戰略使命是成為洋溢信心和諒解的台階。以合作計劃聯繫不同經濟地區,而這項使命直接取決於有意參與『中國現代化』的經濟參與人是否對穩定感到有保證」,同時「準確控制預算的基本平衡以及謹慎處理新項目的財政狀況和公共服務的管理,無論過去或現在均是不容妥協或偏差的標準」。顯示澳督對經濟策略的重要概念。

(四)過渡時期的基建:韋督認為澳門屆臨過渡,壓力越來越重。其舉出澳門的基建,包括「擁有本身的機場及航空公司,路*填海區成為投資的新熱點、澳珠大橋的興建」、「基建協調委員會」展開貨櫃港興建的磋商等等,使得「一個由功能設施和服務設施組成的網絡為澳門建立起自主,使澳門既少參與『中國』的發展和成為『中國』實行現代化,向世界其他地區開啟合作和諒解大門的渠道,又能履行本身的歷史使命」。

(五)三大問題的綜合看法:關於澳門過渡時期的三大問題--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官方地位的落實,澳督在施政報告中均有論及。茲就談話內容,說明澳督對三大問題的綜合看法:

1公務員本地化問題,澳督意為:「公務員及葡萄牙來澳門人員的權利和自由若得不到保證,澳門政府就難按既定程序,以延續性為前提,平靜和穩定地過渡。這過程應該無壓力,從容不迫地實現,使每個人可以在瞭解其擁有機會下決定前途」。「葡萄牙將管治責任轉移予『中國』,不代表葡萄牙人撤出澳門」。「這不是規範過渡進程的協議的內容,也不是澳門現處整體策略性局勢的必然結果,既不符合『中國』利益,更不可能符合葡萄牙及歐盟的利益。相反,符合各方利益的是,所有有志留澳工作的葡萄牙人都能留下,保持聯繫,這對未來有信心的表現,而非僅留下一場歷史回憶。若不能保證葡國編制的公務員在享有既得權利下適用這項總原則,純是因為屆時澳門的管治責任已歸還『中國』當局。葡萄牙人選擇留澳,只應根據個人意願和工作表現,而不應受任何歧視所限制。鞏固這重大目標後,一九九九年前必須執行直至本地化政策終結的工作,可在沒有擔憂和不明朗的情況下繼續進行」。

2法律本地化問題:澳督的意見是「作為澳門本身體制獨特因素之一的司法體系,是建基於法治精神至上原則。這原則以成文法、法院獨立、辯護權利及對自由的全面尊重為支柱。由於司法體系具備以上特質,所以在司法範疇開展的工作,都是以實現澳門自主為最終目標。所謂澳門自主,就是自行管理內部事務及維護個人權利。為實現這目標而進行雙語司法官培訓,其進度說明了我們所走的道路是正確的」。又說「司法制度是否完善。主要取決於法律架構的素質和司法機構的獨立性;還取決於司法觀念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司法人員能否讓社會接受其公正標準」。

3中文官方地位問題:澳督認為推行雙語重點有二,一為「人員培訓計劃以及普及大學和理工教育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若考慮到最初的情況,這可以說比我們最樂觀的估計要好」。其次,「推行雙語的成績,應加上作為國際溝通工具的英語的教學為補充,全澳門繼續有能幹的行政人員,為現代化和合作的需求作出顯著貢獻」。培植英語人才與中文官方化問題並列,當屬澳督的一項創見。

總之,澳督對「三化」的看法,似未擺脫「葡化」的基本觀點,這是一個問題。

(六)具體施政的提示:澳督在施政報告中,對教育、衛生、社會服務、文化、旅遊、治安、葡人留澳等問題,均提出概括性的說明。在教育方面,免費教育及落實教育綱要為一系列法例,乃教育政策的主要內容;衛生方面看重初級護理;社會服務則提出社會保障基金,以及老人津貼、支持房屋政策等;文化方面,則主張「保留經過數世紀相處構成澳門本身特點的一種方式」,「體現於澳門的文物及教育和生活方式的葡萄牙文化,無論過去、現在或未來,都為澳門、其居民及其聯繫世界各地的能力注入朝氣」。最後,對治安及金融市場和貨幣等問題,澳督表示有若干的隱憂。至於對在澳的葡人前途問題,澳督在報告中顯示相當關心,他說「我們已盡一切努力,避免他們受到不公平對待;而葡國亦在能力範圍內對決定返回葡國的人士給予合乎葡萄牙人公正和團結標準的保護」,「使居澳的葡萄牙公民有尊嚴地定居葡國而給予的多方面支持和保護,不會抹殺澳門葡萄牙行政當局的另一目標,即促進留澳葡萄牙公民繼續擔任公職或在私人機構服務。他們在澳門會擁有澳門居民的國有權利,並且繼續享有葡萄牙領事機關的適當支持」。在具體的措施方面,澳督認為包括過渡時期留任的萄國公務員在內,將與中共方面接觸,希望及時訂出辦法,對經澳門特別行政區認為有需要及同意留澳工作的人士,訂定有關通則。

三、 過渡問題之進展與差距
  右列澳督施政報告,在內容上有若干地方遭到立法會議員唐志堅、高開賢、區安利、劉焯華、吳國昌、吳榮恪、關翠吉等人之強烈批判。其中對澳門經濟與治安問題,澳督在報告中語多粉飾,事實上,澳門經濟自一九九四年起已急劇倒退,一九九六年經濟成長為負零點三,近期亞洲風暴對澳門經濟雖有影響,但整個言,關係不大,澳督認為係周邊大環境影響一節,稍嫌樂觀。對治安問題,議員馮志強指出,亦係屬於澳門內部因素所致,乃經濟不景氣帶來的負面效果,兩者有相互的關聯,這點,在澳督的報告中,並沒有作如此的看法。報告引起批判較為重要的,是對過渡時期公務員本地化問題,以及延續「葡國文化」問題,此與過渡時期三化有所扞格,導致中共方面的不滿。

從最近「聯合聯絡小組」中共方面組長韓肇康的談話,以及中共新華社、澳門政府新聞司等透露的訊息,迄目前止,關於澳門過渡時期的若干問題,雖然有了進展,但尚有頗大的差距,如欲在未來兩年內全部完成,還須大力加快步代,才能妥善解決,茲彙述如後:

(一)過渡時期的三大問題,已見上文澳督的施政報告,惟根據澳府及新聞報導,其中1有關公務員本地化問題,澳門曾成立「本地化關注委員會」,對每半個月本地化的進程,作出分析。澳葡政府先後頒布法令,承認非葡學歷,加強對本地人才的培訓;設立由本地人擔任的助理職位;根據澳督的指示,政府各部門百分之七十以上處長、組長在一九九六年已實現了本地化。今年澳督又指示絕大部分葡職人員於一九九八年年底之前返回葡萄牙。同時表示要加快完成司、廳長本地化。澳門歷史上第一位華人司長||統計既普查司司長蔡美莉亦已就職;澳府並在去年一年中委任六名華人副司長等。說明公務員本地化確實有所進展。2關於中文官語化問題,「一九九一年二月中共與葡萄牙雙方外長在里斯本達成協議,一九九二年二月澳葡政府公報刊登承認中文作為官方語言的法令,於是中文在澳葡政府各部門的使用,有了改善。在與公眾交往的政府部門中,使用雙語的文件亦已增至百分之九十以上,各部門均配備了雙語譯員」。3關於法律本地化問題,「澳葡政府亦已設立了專門機構,對現有法律進行清理、翻譯、修訂,並將法律文本交本地立法機關完成立法審議,在數百個法律中,優先處理『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法典』、 『民事訴訟法典』、『商法典』等五大法典,現已審定及頒佈生效的有『刑法』兩大法典,其餘將在一九九八年修訂完畢」。

(二)澳督施政報告中對「澳人治澳」政策顯示強烈的不同意見,報告中有關延續「葡國文化」與「葡人留澳」﹝葡籍公務員留澳﹞的敘述,佔據近二千字的篇幅,此將為澳門過渡帶來若干困擾。「聯合聯絡小組」中共代表韓肇康曾經公開抨擊澳門政府,指責其為個人利益拖延當地華人出任高官進度,不利「澳人治澳」的最終實現。有關公務員本地化問題,嚴重落後於實際需要,澳門當局最高層的各司司長中,只有兩成是澳門本地人。同時,關於十三億葡幣公務員退休金轉移到葡國一事,中共方面及澳門社會人士一再向澳葡政府提出質疑,雖然「澳門退休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羅柏濤已提出解釋,但尚未取得澳門各界的信任,這是一項影響公務員過渡的問題。至於其他方面,亟待中共與葡方謀求解決的,尚有澳門部分居民的國籍問題、澳門居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問題、專營合約修訂問題、澳門文物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學問題、檔案移交問題、澳門政府資產移交及設立適當之財政儲備問題﹝包括澳門政府歷年財政滾存的移交﹞,以及設立葡文學校問題等,似乎均非短期內可以獲得圓滿解決的,因此,中共方面認為澳門過渡時期的一切問題,尚待積極努力,俾能拉近差距,達到像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作法,早於移交兩年前,即已由華人陳方安生出任布政司,一旦過渡,即為特區政務司長,如此安排,方能做到平穩過渡,繼續澳門的繁榮與安定。

四、 結語
  澳門距離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移交中共,不到兩個年頭,雖然香港政權移轉時,中共曾與英國政府長期研商,作成一套模式,包括規範香港法律的「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以及委任「港事顧問」、成立「籌委會」「預委會」,以及「臨時立法會」等一連串詳為設計突顯中共控制的移交過程,均可作為澳門在未來兩年內政權轉移的一些經驗,但是,澳門這一僅有廿平方公里的土地,由於長期受葡萄牙統治,並與中共有較多時間的政治接觸,其政府組織、經濟架構、社會型態,以及親中力量等,特別是「葡化」的問題,與英國統治的香港,有實質上的不同,前者有濃厚的文化傳承,後者則不過是屬於殖民地式的英國統治,有相當大的區別,因此,在向中共「回歸」的過程中,當有較為複雜的問題存在,這些問題,均非短時期所能解決的,而根深蒂固的「葡化」與特殊的經濟模式,實乃問題的根本。

以上所引澳督韋奇立的施政報告內容,祇不過舉出若干問題的存在,而「葡化」的留存,可能是葡萄牙政府對澳門未來一貫的企圖。同時,中共如欲落實「一國兩制」的構想,以及「澳人治澳」「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當然亦包含澳門的賭博事業﹞的過程中,如何達到政治上的圓滿「回歸」,以及在不太景氣的經濟環境下,繼續維持澳門的經濟繁榮與人民生活的安定,使得中共在接收澳門後,不出現負面的影響,這些問題,是值得詳細研究觀察的,不可認為澳門地位較香港次要,而輕忽視之。

貳、情勢分析

香港移交已逾八個月,一九九七﹝以下一九○○省略﹞年十月後,政治、經濟、社會各項指標皆滑落。惟九八年二月後,受特區政府首份預算案公布頗受歡迎、亞洲金融風暴漸緩及禽流感事件不安漸褪之影響,政治、經濟、社會指標皆略為回升。在台港關係方面,九七年台港貿易、投資及人員往來均較九六年增加。大陸與香港關係更密切,港人對中共處理港事的滿意度創新高。為因應「九九」,「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將成立,台澳間之貿易及人員往來均創歷年新高。以下將就香港之政治、經濟、社會、軍事、國際、台港關係、「中」港關係及澳門等八項研析如後:

一、 政治面
  (一) 港人政治信心下滑,對現狀及特區政府滿意度下降
    根據明報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二日至十四日的民調顯示,在香港經濟不穩定的情況下,港人對政治的信心指標亦受到影響,從去年十月的九六點,下滑至八七點﹝明報,一九九八、一、十九﹞。此外,根據民政事務局一月十二至十六日的民調顯示,港人對現狀滿意度,較移交初期大幅下降,甚至創一九八三年以來的最低百分比﹝快報,一九九八、二、三﹞。﹝見表一﹞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等多所大學的民調顯示,港人對特區政府的滿意度亦有下降的趨勢。﹝見表二﹞惟在特區政府公布首份預算案後﹝計有二十三項減稅及三項輕微的加稅措施﹞,根據香港政策研究所的民調顯示,港人對特區政府的信心指標由一月的七八點上升至二月的九八點。

  (二) 特首民望出谷底略回升,特首辦備受傳媒批評
    因政府首份預算案備受好評,特首董建華的民望也隨即由谷底回升。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於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所作的民調顯示,市民對特首表現的整體評分為六三‧三四分,比上次調查回升四‧二分﹝蘋果日報,一九九八、三、二﹞。﹝見表三﹞

而根據香港記者協會一項調查指出,有六成九被訪者認為,特區政府對傳媒的態度較前港英政府保守,其中特首辦公室備受批評,有七成三的被訪者認為,特首辦公室對傳媒不開放﹝蘋果日報,一九九八、二、九﹞。

  (三) 首屆立法會選舉,港人反應冷淡
    首屆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選舉之選民登記於一月十七日截止,登記為新選民的人數不足三十萬,港府大力及花錢鼓勵選民登記並不見效。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一月九日至十日的電話調查顯示,超過八成市民不知道今年立法會選舉何時舉行,更有超過九成不知道地區直選是採用比例代表制﹝蘋果日報,一九九八、一、十四﹞。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劉兆佳估計九八年選舉的投票率將比九五年的三成半低,主要原因有三:1缺少九五年選舉「中」、英政府的動員力量。2港人對政黨、政客的信任程度下降。3特區政府的民望下跌,亦壓抑港人投票的意願﹝星島日報,一九九八、二、一﹞。

二、 經濟面
  (一) 股市回升
    一月受百富勤危機及加息陰影影響,港股指數大跌,最低點為一月十二日八一二一‧○六點。由於港府捍衛聯繫匯率的訊息已被市場接受,亞洲金融危機亦出現緩和跡象,港股逐步回升,目前維持在一○○○○|一二○○○點左右。﹝見表四﹞
  (二) 匯市維持平穩
    在港府堅守與美金聯繫匯率下,匯率穩定,維持在七‧七三五|七‧七五○之間﹝見表五﹞。
  (三) 港人經濟信心略為回升,經濟成長放緩
    受亞洲金融風暴的影響,從以下民調來看(見表六),港人經濟信心大幅滑落,對經濟前景感到悲觀,惟特區政府於二月十八日公布財政預算後,經濟信心指標上升由一月的八二‧七上升至二月十九日的九九‧二(香港經濟日報,一九九八、二、二十一)此外,財政司長曾蔭權坦承,香港在金融風暴中未能獨善其身,且續受不明朗情勢影響,預測九八年的經濟增長將由九七年的五‧二%,顯著放緩至三‧五%,是自九一年來表現最差的一年(蘋果日報,一九九八、二、一九)。
三、 社會面
  「禽流感事件」引發之不安漸趨平靜

香港在持續多月無新的禽流感的個案下,民眾的不安已趨平靜,根據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的民調發現,港人對禽流感的恐懼已轉淡,擔心自己會染上禽流感的市民由一月的二十五%減至二月的八%(明報,一九九八、二、十三)。

四、 軍事面
  港人對解放軍不安感下降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於九六年八至九月間,曾對香港一般民眾進行民意調查,當時調查顯示,對解放軍感不安的受訪者有三十三‧三%。九七年九月,再向同一批受訪者進行調查,發現對解放軍感不安者,比率減少至十‧九%負責調查的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助理教授馬傑偉表示,對中共解放軍感到不安的市民大減,與解放軍在「回歸」期間及「回歸」後表現親民態度有關,例如解放軍開放軍營房讓市民參觀,經媒體大幅報導後,解軍的神秘感逐漸消失(歐洲日報,一九九八、二、五)。

五、 國際面
  (一) 英國正面評價香港移交後情況
    英國外交部於一月二十二日首次就香港移交後情況,向國會提交報告。報告中肯定香港移交後的發展,認為新聞自由、政黨及示威活動仍可持續,法治情況亦穩定。港府在金融危機中處理經濟、金融和貨幣問題時,未受到中共干預,英國對香港未來經濟表現仍有信心。此外,英國將密切注意未來特區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監督有關法例是否制箝人權和自由(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july-December 1997, The Stationery Limited)。
  (二) 美國決定派財政部特使駐港
    美國駐港總領事包潤石表示,美國總統特使、副財長薩默斯最近一次訪港時表示,美國已決定派遣財政部一名特使駐在香港美國總領事館內工作。香港將成為美國在亞洲除日本以外,派有財政部特使的地區(大公報,一九九八、二、五)。
六、 台港關係
  (一) 半數受訪港人認為台港關係應更密切
    本會香港事務局於九七年十二月下旬,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就港人對台港關係的一些看法作民意調查,其中認為台港關係未因移交而變差者為六十%,認為特區政府應與台灣發展更密切關係的為五十‧八%。(見表七)

另根據香港崇正總會轄下的香港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於九八年一月下旬委託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進行一項「香港市民對九七回歸後兩岸三地關係態度」的調查顯示,有七十五‧八%的受訪者認為台灣及香港政府應該互設官方機構,促進台港關係的發展;並有四十九‧八%的受訪者認為,中共用「一國兩制」方式統一台灣是不可行的(快報,一九九八、二、十七)。

  (二) 我官員赴港再次受阻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原訂於二月十六日至十九日組團赴港考察新機場鐵路系統,因交通部陳次長世圯等五人未能及時取得港簽,因而取消訪港行程。特首顧問葉國華於出席我駐港機構所舉辦的春茗聯歡會時表示,特區政府目前正在檢討處理台灣官員來港的審批程序,特區政府願意把台港關係再拉緊一些,令台灣人士來港更方便(新報,一九九八、二、十八)。
  (三) 台港貿易、投資、人員往來增加
    據資料顯示,一九九七年台港貿易總額首次突破三百億美元,創歷年新高。對港投資亦高達一億四千萬美元,較九六年大幅增長一三六%。(見表八、九)

一九九七年台港往來人數,達二○七萬人次(見表十)另根據香港旅遊協會統計,至九七年十一月底止,台灣有一百六十三萬六千餘人次訪港,僅次於中國大陸,是香港旅遊業第二大客源(中央日報,一九九八、一、二十三,P8)。

七、 「中」港關係
  (一) 「中」港互訪頻繁,關係穩定
    自香港移交以來,中共領導人物來港次數與港英時期相較大為頻繁。江澤民與李鵬出席移交典禮、李鵬與朱鎔基參加世銀年會、魯平及三批前「國家領導人」亦陸續訪港,顯示中共對香港的重視。董建華九七年十二月九日首次赴北平述職,江、李、錢公開肯定董氏政績。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於九八年一月五日至七日亦赴北平訪問,並獲中共領導人級的錢其琛親自接見(港英政府管治時期,布政司只能被安排與港澳辦事務性官員會晤),顯示特區政府仍受到中共中央的重視。
  (二) 港人對中共處理港事滿意度創新高
    由香港科技大學、浸會大學、香港大學及澳洲一所大學合作進行的一項研究計劃顯示,香港移交後,香港市民對「中國政府」的觀感大為改善,尤其對於「中國政府」處理香港事務的方式表示滿意者達到六十一%,滿意程度創歷史高峰。(見表十一)
八、 澳門
  (一) 澳門特區籌委會將成立
    「澳門特區籌委會」可能於三月下旬,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閉幕後正式成立。「澳門特區籌委會」的人數將會比「香港特區籌委會」一百五十人的規模少一些,估計在一百人左右。籌委會將由澳門各界精英和內地有關官員、專家組成,澳門委員佔一半以上,在澳門具有相當的廣泛性和充分的代表性(華澳日報,一九九七、十二、二十六)。
  (二) 九七年外貿大幅成長
    澳門九七年外貿有大幅成長,九七年一月至十一月間,澳門出口幣值達一百五十億澳門元,較九六年同期上升了八‧七%;進口貨值一百五十億元,較九六年同期上升三‧三%﹝美洲自由時報,一九九八、二、六﹞。
  (三) 台澳貿易、人員往來創新高
    九七年台澳之貿易總值達三億四千九百萬美元,為歷年最高(見表十二)。九七年台澳往來人數突破五十萬人次,亦創新高。

參、台港交流答客問之(一)

◎基礎問題
一、
「九七」後香港的地位是否改變?臺港往來關係是否視同兩岸關係,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答:
「九七」後的香港定位為有別於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因此,政府以特別法的方式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以規範「九七」後臺港間人民往來關係,除該條例明文規定者外,臺港關係排除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二、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中所稱之「香港居民」如何界定?香港人士如果持有其他國家之護照,是否影響其香港居民之身分?
答: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所稱之香港居民,係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香港人士若具有他國國籍或持有前述二項證照以外之旅行證照,即不屬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所稱之香港居民。
三、
「九七」後,香港居民的身分係視為華僑?抑或視為大陸地區人民?
答:
「九七」後香港已非僑區,香港居民不再視為華僑。惟政府已將香港定位為有別於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排除兩岸關係條例之適用。故香港居民亦不直接視為大陸地區人民,而係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規定,視為香港居民。
四、
「九七」後,政府如何維護原具華僑身分者之權益?
答:
「九七」後香港居民固不能再稱為華僑,惟政府為保障「九七」前香港友我僑胞之權益,特別於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中明定該等人士「九七前之既有權益,應予以維護」。即「九七」前曾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者可在工作、投資、擔任公職、組織政黨及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方面享有較一般香港居民優惠之待遇。
五、
「九七」後,香港居民可否再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
答:
「九七」香港地位轉變後,已非屬僑區,政府依法不得再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故香港居民不得再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
六、
華僑身分證明書的效期只有一年,逾期是否仍有法律效力?
答:
香港居民於「九七」前所取得之華僑身分證明書不受效期影響,可繼續使用。用證機關若認定上有疑義,可向僑務委員會查證。
七、
「九七」前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之香港居民,與未取得者間之權益有何不同?
答:
有無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對於權益之影響,主要表現在工作、就學、投資、擔任公職、組織政黨及取得土地權利等方面:
 
(二) 工作方面:
  1一般香港居民:其在臺工作準用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即需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各目的事主管機關申請聘僱許可,且有工作種類、工作期限及轉換雇主之限制,此外,亦需繳納就業安定費及保證金。

2取得華僑身分香港居民;「九七」以後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訂「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加以規範,其在臺工作亦需申請聘僱許可,惟並無限制其工作種類、工作期限、轉換雇主等,亦不需繳納就業安定費及保證金,其許可之申請僅為程序性規範,俾便管理,並無特別限制其權益。

(二) 就學方面:
  依教育部所訂「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香港居民出生並繼績居住或最近繼續居留香港八年以上,並有香港出生證明或永久居留資格證件者,若已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其申請來臺就學,得維持比照僑生之既有權益。
(三) 投資方面: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之香港居民在臺灣地區之投資,準用華僑回國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未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之香港居民,其在臺灣地區之投資則準用外國人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兩者在投資優惠上有不同之規定。
(四) 擔任公職、組織政黨方面: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之香港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籍滿一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至於未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者,則須設籍滿十年。
(五) 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方面:
  已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之香港居民,得依照中華民國華僑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之有關規定辦理,其餘香港居民、一般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在香港地區對於外國人士在該地取得不動產權利之規定尚未改變前,則繼續準用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之規定。
◎入出境、居留定居
八、
「九七」後,臺灣地區人民及公務員可否赴香港探親、探病或旅遊?
答: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前段規定,臺灣地區人民進入香港或澳門,依一般之出境規定辦理。故「九七」後臺灣地區人民及公務員赴香港,依現行港澳政策及條例立法精神,並無特別之限制。惟有部分機關基於本身業務性質之考量,對所屬人員赴港另有規範。
九、
「九七」後,香港居民來臺申請入出境之規定有無改變?應注意事項為何?
答:
「九七」前,香港居民來臺申請入出境係依「臺灣地區入出境管理作業規定」及「國人入境短期停留長期居留及戶籍登記作業要點」辦理;「九七」後,則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辦理。有關申請來臺短期停留、居留及定居之手續,基本上係延續「九七」前之規定,並無很大差異。但應特別注意不可在台逾期停留及未經許可工作,否則將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強制出境,並限制一年內不得再入境。
十、
香港居民若欲來臺短期停留,應如何申請?費用多少?
答:
香港居民若欲來臺短期停留,可檢具入出境申請書、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上之香港護照或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向香港中華旅行社﹝地址:香港金鐘道八十九號力寶大廈四樓。電話:二五二五八三一六﹞申辦。其費用為申請單次入出境許可新台幣四百元﹝美金十四元、港幣一百一十元﹞;多次人出境許可新台幣二千元﹝美金七十元、港幣五百五十元﹞。
十一、
香港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入出境之效期為何?可在臺停留多久?
答:
香港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入出境證之效期,分別為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六個月,在有效期間內可入出境一次;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一年或三年,在有效期間內可多次入出境。停留期間均係自入境之翌日起不得逾三個月,並得申請延期一次。但如證件效期過期或入境停留逾期,均不得延期。
十二、
香港居民在臺若逾期停留,將會有何影響?
答:
香港居民在臺若逾期停留,治安機關將予以強制出境。強制出境前,得暫予收容。此外,下次申請入境時,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其不予許可之期間自出境之翌日起至少為一年。
十三、
香港居民因特殊事故急須來臺,如何辦理?
答:
香港居民因特殊事故急須來臺,可檢具特殊事故之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上之香港護照或永久居留資格證件等向香港中華旅行社申辦快證服務。該項快證服務,初次申請者限本人親自辦理;再次申請者,可由本人或委由代申請人或旅行社提出申請。申請案如獲核准,最遲於七日內即可領取入出境證,較一般申請案件之十四天發證,可節省一半以上的時間。惟快證服務,每日受理名額有限,初次申請者限十五人,再次申請者限六十人。
十四、
香港居民隨航空器或船舶過境臺灣地區,因故不能隨機、船離境時,應如何申辦入境?
答:
香港居民隨航空器或船舶過境臺灣地區,因疾病、災變或其他特事故不能隨原航空器、船舶離境,或因其他正當理由有入境必要者,得由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輪船公司或船務代理業,向境管局服務站申請發給許可先行入境許可通知單,持憑入境,並補辦入出境手續。
十五、
大陸地區人民到港,但尚未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之人士,如何申請來台?
答: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四條規定「本條例所稱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故大陸地區人民在港尚未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者,若欲申請來臺,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相關許可辦法,以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申請來臺,不得以香港居民身分辦理。
十六、
香港居民若欲來臺居留須符合那些條件?如何申請?
答:
香港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一)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但其親屬關係因收養關係發生者,應存續二年以上。

(二)於英國結束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僑務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確認,出具證明者。

(三)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者。

(四)具專業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者。

(五)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出具證明者。

(六)匯入等值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並存款滿一年,附有外匯銀行證明者。

(七)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延聘回國者。

(八)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者或其畢業回香港服務滿二年者。

(九)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經認許之外國公司或經備案之外國公司代表人辦事處聘僱之主管或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認定,出具證明者。

(十)其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任用或聘僱者。

(十一)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出具證明,並核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

(十二)有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之情形,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

符合前述條件者,可檢具香港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保證書、警察紀錄證明書、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香港中華旅行社申辦,若已入境在臺者,則逕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辦。

十七、
香港居民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欲在臺設籍定居,其相關規定為何?
答:
香港居民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後,若欲在臺設籍定居,應先依前條規定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於居留達一定期間﹝即連續居留滿一年且一年內出境不得超過三十日或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後,且其婚姻關係存續三年以上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生產子女者,方可檢具香港永久居留資格證件、足資證明我國國籍之文件、臺灣地區居留證、流動人口登記聯單等向居留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
十八、
香港居民申請在臺居留所需保證人之資格及辦理手續?
答:
保證人之資格為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二親等內血親、配偶或有正當職業之公民。但有正當職業之公民其保證對象每年不得超過五人。辦理保證之手續為,由保證人出具保證書,並將保證書送保證人戶籍地警察機關辦理對保手續;保證人係服務於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立學校者,其保證書應蓋服務機關﹝構﹞或學校之印信,免辦理保證手續。惟保證人若親至入出境管理局辦理對保手續者,免依前述規定辦理。
十九、
香港居民經核准在臺居留後,居留期間之出入境有無限制?
答:
香港居民經核准在臺居留後,若不申請在台定居或不符定居資格者,其居留期間入出境並無限制,惟若符合定居資格且欲申請定居者,則須連續居留滿一年且一年內出境不得超過三十日或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二十、
香港居民若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申請來臺定居會否被視為大陸同胞受配額之限制?
答:
「九七」後之香港居民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規定,並不直接視為大陸地區人民,故其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申請在台定居,依現行規定尚無配額限制。
二十一、
香港居民申請在臺定居經許可者,是否可不在預定申報戶籍地設籍或居住?
答:
香港居民申請在臺定居,原則上應在預定申報戶籍地設籍或居住,若未在預定申報戶籍地居住時,應向該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於臺灣地區定居證上簽註變更住址後,由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函送實際居住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此外,香港居民在臺灣地區辦理戶籍登記後,如須更正戶籍登記事項,應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
二十二、
香港居民經許可在臺定居並已辦妥戶籍登記者,其申請出入境是否仍可以香港居民身分辦理?
答:
香港居民經許可在臺定居並已辦妥戶籍登記後;即為臺灣地區人民。若欲出入國境應以臺灣地區人民身分申請,不可以香港居民身分申請出入境。

肆、統計資料

一、 有關附表統計資料說明如後:
  (一) 今﹝八十七﹞年一月台港貿易額依中華民國海關統計,台灣對港出口金額為一五‧九七三億美元,自港進口金額為一‧四七九億美元,貿易總額為一七‧四五二億美元,出超為一四‧四九四億美元。﹝表一﹞
  (二) 八十六年一月至十一月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總額依香港海關統計為一○四‧四二三億美元,與八十五年同期轉口貿易總額一○二‧八八八億美元比較,增加百分之一‧四九;其中台灣經香港轉口輸往大陸金額為八八‧五八一億美元,較八十五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一二;經香港轉口自大陸輸入金額為一五‧八四二億美元,較八十五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九‧九四。﹝表三﹞
  (三) 八十六年一月至十一月香港地區對大陸出口為七四‧六八七億美元,佔出口總值的百分之三○‧二,進口為七一二‧八四二億美元,佔進口總值的百分之三七‧六;轉口為五一五‧七五八億美元,佔總轉口值的百分之三五‧三。﹝表七﹞
二、 港澳經貿情勢及重要統計資料:
  (一) 據港府統計處發表八十六年香港對外貿易統計資料顯示,八十六年進口貨值為二千零七十億餘美元,較八十五年成長百分之五‧二;轉口貨值為一千五百九十五億餘美元,較八十五年成長百分之五;但港產品出口貨值為二百七十一億餘美元,較八十五年減少百分之○‧四。
  (二) 據港府土地註冊處發表香港土地註冊統計資料顯示,八十六年十一月份香港房地產交易契約數目﹝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為一萬五千四百四十三件,較八十六年十月份上升百分之三‧二;至於契約總值為六百零二億餘港元,較八十六年十月份下降百分之一‧一。
  (三) 據香港旅遊協會發表的統計資料顯示,八十六年一至十一月到訪香港的旅客人數達九百六十萬人次,較八十五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九‧四。至於八十六年十一月份到訪香港旅客人數為七十九萬人次,較八十五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二二,降幅與八十六年十月份相若,其中日本旅客到香港人數降幅最大,較八十五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五九‧三,為繼七月來連續第五個月出現過百分之五十之降幅。顯示香港旅遊業仍在不景氣階段徘徊。據該會分析,到訪香港旅客人數在中共收回香港以後持續維持低水準,惟大陸旅客到訪香港人數於八十六年十一月份首次出現回升,較八十五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一‧八,近二十萬人次。

伍、每月大事

 

一月二日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正式宣布,特區行政長官已指定一九九八年五月廿四日為首屆立法會選舉日,而負責選出十名立法會議員的選舉委員會﹝人數為八百人﹞,則將於四月二日按功能界別選出。

一月四日

△澳門土生協會主席畢世華今日表示,澳門政府的歷年財政滾存是屬於澳門的資源不應濫用,更不應作為支付轉移到葡國的公務員退休金。

一月五日

△香港「支聯會」及「四五行動」廿多名代表今日向在前港督府內接受歡迎儀式的中共前「國家主席」楊尚昆一行示威,並於府外扔擲雞蛋。

△港府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今日展開一連三天的北訪行程,首日並與中共「公安部部長」陶駟駒達成共識,同意加強港警務處與中共「公安部」的溝通合作,以打繫跨境犯罪。

一月六日

△港府行政會議今日開會,同意讓一千二百多名遭外國拒絕收容的越南難民正式成為香港居民。一九七九年,英國代表香港在日內瓦簽署協議,把香港作為「第一收容港」,承諾無條件收容越南船民,自此,香港廿多年來即背負照顧船民的沈重包袱。而港府行政會議之安排,一般相信是取消香港作為越南船民第一收容港政策的其中一項配套措施。

△澳門土生協會代表團應中共「新華社澳門分社」外事部之邀請赴北平訪問,澳門土生協會主席畢世華表示,希望此行能反映一些有關澳門過渡期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務員本地化問題,因為此工作做得不理想,將影響「九九」後澳門特區政府之運作。

一月七日

△港府署理政制事務局長葉文輝表示,香港特區政府與台灣有關的事務,是由政制事務局負責統籌的,目的是確保台港關係符合「錢七條」的規範。他並表示,由於已有特首特別顧問葉國華負責台港間非官方的聯繫,特區政府無需再建立更多與台溝通之渠道。

一月八日

△港府保安局長黎慶寧表示,港府已決定自今日起取消對非法抵港越南人士實施的「第一收容港」政策及修訂「入境條例」,日後非法抵港的越南人士將不會再獲「入境條例」給予甄別難民身分及覆核程序的待遇,港府亦不會給予滯港難民合法居民身分,並將削減為他們提供之服務。

一月九日

△港府發表特區排名表,作為在進行官方活動或儀式時的禮賓排名之用,相較於港英時代的排名表,主要官員的排名比以往大幅躍升,港府發言人解釋,這安排可體現「基本法」中規定「行政主導」的政府。

△港府臨立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未來五年將從貸款基金撥出一八○億元,提供房協設立和推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以協助十年內未擁有私人樓宇的低入息家庭置業安居。

一月十日

△香港「中華青少年歷史文化教育基金」今日宣布成立,該基金執行委員會主席伍淑清表示,該基金會前身「青少年學生歷史文化教育團」近年已組織約兩千名青少年到大陸參訪,今年預計增加到七千或八千人。

一月十一日

△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暨屬下兩分會「汎澳青年商會」、「濠江青年商會」今晚舉行「九八年度新一屆理事局成員就職典禮」,新任青商總會會長沈常華表示,總會將透過不同形式推動工作計劃,如「九八年國際青商亞太地區周年大會」,離岸領袖才能訓練營、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經濟研討會等,從不同層面向海外青年朋友推介澳門。

一月十三日

△廣東省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今日上午選舉產生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的澳門區「人大代表」是:王啟人、楊秀雯、何厚鏵、柯正平、唐星樵。

一月十四日

△香港蘋果日報今日發表,由該報委託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進行的一項電話民調,該項民調顯示,有超過八成的香港市民不知道今年立法會選舉何時舉行,更有超過九成不知道地區直選是採用比例代表制。

一月十五日

△香港民主黨通過第一屆立法會地區直選候選人排名,該黨副主席楊森表示排名結果反映中委會決定,黨中央並無任何指示,該黨主席李柱銘則對外稱有信心在地區直選爭取到十席,民主黨地區直選參選名單如下:

  民主黨地區直選參選名單

  地區  參選人﹝括號內為名單次序﹞

  港島  1李柱銘 2楊 森 3阮品強 4曾健成

  九龍東 1司徒華 2李華明 3麥海華

  九龍西 1劉千石 2涂謹申 3黃仲棋

  新界東 1鄭家富 2黃成智 3謝永齡 4林 然

      5何淑萍

  新界西 1李永達 2何俊仁 3黃偉賢 4陳偉業

      5陳樹英

一月十六日

△港府耗資六千萬元,為期六週的一九九八年五月立法會地區直選選民登記今日截止,港府選舉事務處表示,共接到五十八萬份地方選區的選民登記表,其中半數為新登記選民,餘為更改地址之已登記選民,連同原已登記的二百多萬名選民,香港首屆立法會的地方直選約有二七七萬名選民。

△港府公布由行政長官董建華擔任主席的策略發展委員會十四人名單,短期內將再委任一個由專家組成之國際顧問團,該組織將就香港經濟人力資源、教育、房屋、土地供應、環境、香港與大陸關係的影響七個範疇進行長遠方向之研究。

一月十九日

△國泰航空公司宣布,受到亞洲金融風暴、亞洲區經濟下調、香港經營成本提高和亞洲旅遊業顯著衰退的打擊,該公司將要裁減七六○名員工,其中六成是香港員工,以改善公司競爭力及應付收益與運載率下降等不利情況。

一月二十日

△英國外交部今向英國國會提交半年一度的香港問題報告,報告內容表示,對特區運作以來基本保持不變表示鼓舞,但仍存在隱憂,例如特區政府就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來港問題的處理;對青天白日旗展示問題,以及傳媒自我審查等,該報告促請特區政府能審慎處理,容許公開辯論。

△中共中央提出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人選建議名單,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共二一九六人,其中共產黨員八七七人,「黨外人士」一三一九人,而「特邀香港人士」為一一五名,「特邀澳門人士」為二十六名。

一月廿一日

△面對金融風暴,香港工會聯合會認為香港中下層和管理階層僱員,皆受到影響,因此向港府緊急呼籲,提出五項建議:1停止輸入外勞、2設失業援助金、3寬減政府稅項、4凍結各項政府加費、5凍結公共事業加價一年。

一月廿二日

△香港政團「前線」成員劉慧卿今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接受Bruno Kreisky Foundation頒贈人權獎項,與劉慧卿一同競逐的,還包括,魏京生、李柱銘,但最後由劉慧卿獲獎。Bruno Kreisky Foundation創立於一九七九年,每隔兩年便從全球揀選為爭取人權作出貢獻的人士給予嘉獎,曾獲獎的著名人士包括南韓金大中和南非的曼德拉。

一月廿五日

△中共「新華社澳門分社社長」王啟人今與澳門當地記者舉行新春聯歡午餐時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將在今年成立,涉及政權交接的原則具體問題,將一步一步地進入具體操作階段。

一月廿七日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新移民成為永久居民前所生之子女,也享有「基本法」所賦予的香港居留權,他們可申請證明書輪候赴港,這裁決大大增加有權來港的內地人數目,估計將由六萬增至三十二萬人,這數目更會隨著單程證的批出而不斷增加,由於裁決影響深遠,港府已隨即發表聲明,表示會就裁決提出上訴。

二月二日

△港府民政事務局今日公布一月份進行的市民最關注問題民意調查結果,據數據顯示,市民對香港情況的滿意程度,跌至一九八三年以來的最低點,而市民現時最關注的問題亦已由去年十一月份的房屋問題改為經濟問題,港府發言人相信與亞洲金融風暴的骨牌效應有關。

二月三日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發表一項對港人「自我身分認同」及對幾個「回歸標誌」的情緒變化,調查結果發現,港人於「九七」後對「解放軍」的不安感減幅最明顯,而就整體而言,港人認同香港人的身分,始終稍強於認同「中國人」的身分。

二月四日

△香港警方今日首次引用「國旗法」和「區旗法」檢控二名市民,有關罪行最高可被罰五萬元及監禁三年。該二名市民於今年一月一日參加「支聯會」的元旦大遊行時,涉嫌把一面破爛的中共五星紅旗和一面塗污的香港特區區旗,插在港府總部外的拒馬上。

二月六日

△香港旅遊協會今日發表一項統計數據,隨著赴港旅客下降,以及平均留港日數減少,去年香港的旅遊收益,較一九九六年下跌百分之十四點七,預計今年的訪港旅客人數僅有百分之二的增長。香港旅遊協會正策劃全新的市場推廣計劃,並針對不同市場,釐定個別推廣策略。

△英國「經濟學人情報組織」今日發表每半年進行一次的全球生活指數調查,該調查顯示,香港成為居港外國人眼中,全球生活指數最高昂的第三城市,僅次於日本的東京及大阪。

二月八日

△大陸民運人士王炳章潛返大陸,於二月六日在安徽被捕,香港支聯會常委劉千石表示,此事件清楚告知世人,即使中共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也不代表會放寬有關的控制。

二月九日

△香港衛生署官員今日出席臨立會專責委員會時表示,香港禽流感的源頭來自候鳥,再傳染鴨鵝等家禽之後,交叉傳染給雞隻與人類。港府衛生福利局亦表示,考慮立例規定零售家禽的攤販,將雞、鴨、鵝分開售賣。香港目前仍有兩個人因感染禽流感冒住院,但情況已有改善。

二月十一日

△中共「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於本月十日訪港,計停留四天,喬石於今日下午會見香港地區「人大代表」時表示,港區「人大代表」無監督香港特區的職責,他並重申鄧小平指「解決統一問題後,對台政策亦五十年不變。」喬石訪港期間,香港「支聯會」、「四五行動」及「大陸問題樓盤業主聯委會」數十代表,則先後向喬石示威請願,要求平反「八九民運」。

二月十三日

△港府庫務局今日公布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特區政府開支預算案,預算內容主要以打擊高失業,挽救香港經濟為重心,其中政府部門開支增長近六%,主要用於基礎建設,教育及社會福利,至於預算案收入部分將由財政司於本月十八日向臨立會公布。

△港府今日公布成立以來的第二次高官調動:現任庫務局局長鄺其志將出任新設的「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現任工商局局長俞宗怡調任庫務局局長;而文康廣播局局長周德熙則重新出任工商局局長職位;新任命於本年四月起相繼生效。取代「文康廣播局」的「資訊科技及廣播局」,除繼續負責廣播政策外,並統籌香港整體的資訊科技發展;而文康體育事務,將交由「民政事務局」負責。

二月十五日

△第四批中共退休元老今日抵港展開為期六天的訪問活動,本次訪港共四名中共退休元老,包括前「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張愛萍、前「副總理」兼「中央軍委常委」陳錫聯、前「國防部副部長」蕭克,以及前「中央軍委秘書長」楊白冰。自去年七月以來,先後有三批共十一名中共退休元老訪港。

△香港報業重燃減價戰,「東方日報」本日起減價至每份三元,較早前「星島日報」亦減價,業界不排除將有報章停刊。

二月十六日

△我交通部高鐵局負責中正機場到台北市捷運系統建設計劃甄審工作的甄審委員,包括交通部次長陳世圯、統一企業董事長高清愿、台灣省副省長吳容明等一行十三人因香港特區政府批准入港簽證過遲,被迫取消赴港考察行程,我香港事務局鄭安國局長表示遺憾,並希望台港兩地交流應更加方便,關係不應倒退。

二月十七日

△我駐港各單位聯合於十七日晚在港舉行春茗酒會,香港的政經界人士包括特首顧問葉國華、民主黨主席李柱銘、自由黨主席李鵬飛、律政專員馮華健、多位臨時立法會議員、瑞士、捷克、美國總領事館代表、多位大學校長、工商界重要人士等均出席,嘉賓雲集,層次較以往為高,筵開五十席;港府官員多位政界、外交界人士均為首次出席;鄭局長在致辭中以最新經貿及旅客數字舉證港台關係在「九七」後沒有倒退。

二月十八日

△香港特區政府成立後的首份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度財政預算案今日公布。在香港經濟前景不明朗,許多市民和企業受金融風暴影響令資產貶值的損失下,該預算案引進廿四項減稅措施來紓解民困,以刺激本港經濟發展。

二月廿二日

△香港特區財政司長今日應中共「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邀請赴北平訪問兩天,將討論香港經濟事務,包括金融風暴後香港採取的策略及檢討。

△「政經風險顧問」國際機構發表亞洲金融體系風險評估報告,有關亞洲最健全的銀行體系中,香港排第一,台灣第三,中共第七,並指中共金融體系封閉,急需改革,否則危及亞洲。另外,港府財政司長指「穆迪投資」錯誤調低香港短期外債評級,是因為不接受「一國兩制」的看法。

二月廿三日

△香港受亞洲金融風暴影響,景氣一度嚴重下挫,針對國際評級公司屢次調低香港信貸評級,「香港明天更好基金」擬動用三百萬港元,資助香港大學亞太經濟合作中心作為一項為期三年的研究,目的為發展一套高頻宏觀經濟預測系統,並邀得曾獲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簡洛宏﹝音譯﹞指導監督。

二月廿五日

△香港臨時立法會今日通過「一九九七年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勞工界三百多萬人口爭取近三十年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可望在明年下半年實施。同日,臨立會亦以絕大多數通過廢除由前立法局通過應適用於私人之間的「人權法案﹝修訂﹞條例」。

二月廿六日

△中共十五屆二中全會今日在北平舉行閉幕典禮,該會議審議通過了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國家機構領導人」人選名單,亦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上述名單和方案將提交下月五日召開的「九屆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孫名揚今日表示,香港特區政府駐北平辦事處可望今年底成立,由局長級官員領導,下設三個專責組別,編制約為四十人,除將引發新一輪高官調動外,亦將是香港特區政府最大規模的駐外機構。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宣布,香港外匯儲備連土地基金在內,已增至九八一億美元,較去年十二月升幅增加百分之五點七。

二月廿七日

△「新華社」今日公布中共國務院一批任免官員名單。包括免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秦文俊及張浚生之職務,並任命現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共代表陳佐洱為中共「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至於有關之繼任人選則尚未透露。

二月廿八日

△港府教育署已制訂全新「修訂課本基本原則」文件,作為出版商修訂教科書內容用字之指引。文件強調必須尊重「一個中國」的原則,倘若引用一九四九年以前之歷史文獻,教科書可保留文獻內「共匪」、「中華民國」等原有字眼,但談及一九四九年後台灣現況,必須在台灣政府、民國年號等用字加上引號或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