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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澳門關係新進展 - 我駐澳門機構更名及功能地位提升

  • 發布日期:100-07-04

編號第048號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政府駐澳門機構「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同時其功能與地位將隨之提升,澳門政府也同意給予我駐澳人員類似一般駐外人員的優遇安排。賴幸媛表示,這是台灣與澳門關係一大進展。

陸委會表示,我駐澳機構於1989年原以葡萄牙文商號名稱登記,沒有中文名稱。後來在1990年增列中英文名稱「駐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Taipei Trade & Tourism Office),但因受限於成立時之特殊時空背景,我駐澳機構的法定地位及派駐人員權利缺乏明文保障,因此我方多年來希望改善。今(100)年3月澳門行政長官辦公室正式向我提出來台設立辦事機構之具體規劃,同時陸委會也提出我駐澳門機構對外名稱更名及功能地位提升問題,與澳方進行磋商,在秉持善意、務實、互惠的原則下,終獲得重要共識,為台灣與澳門關係朝向積極正向發展締造一個新的里程碑。

我駐澳機構「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部分,澳門政府同意自即日起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取消我派駐該機構員額之限制。該辦事處業務功能主要包括促進台灣與澳門間經貿旅遊、科技環保、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創意等相關領域的交流及合作;另澳門政府亦同意提供我駐澳機構及人員執行業務之相關優遇安排,包括給予我駐澳人員及眷屬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簽證手續費、免徵薪俸稅、視業務需要進入機場及港口禁區接送我方重要官員或貴賓、使用禮遇通道或設施,並確保我駐澳機構之法定地位及人員相關權益,有利於其未來業務之推動。 

澳門政府駐台機構部分,行政院已依「港澳關係條例」核准其來台設立「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該機構人員將由澳門政府調派現職人員出任,其主要功能包括促進台灣與澳門間經貿、旅遊、文化等相關領域的交流及合作,以及為在台之澳門居民提供急難救助等各項服務。澳方更賦予辦事處加強台澳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合作等業務功能。

陸委會表示,三年多來兩岸關係的改善,使得台灣的國際空間更加寬廣,與澳門的關係也獲得進展,讓我們在國際社會、亞太區域活動,能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台灣的主體性更為彰顯,這些都是三年多來辛苦努力的成果,得來不易。

新聞聯絡人:李亭穎

電話:02-23975589分機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