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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行政院長劉兆玄:開放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來臺從事證券投資與期貨交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在行政院院會提出「開放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規劃完成」報告,未來將開放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來臺從事證券投資與期貨交易,並允許上市上櫃公司的大陸員工及來臺掛牌海外企業的大陸股東得依法認購、獲配有價證券。 行政院長劉兆玄指出,為擴大我國證券與期貨市場的規模、增加新動能及提升國際化程度,並帶動我國金融服務業的繁榮發展,行政院已於97年7月31日第3103次院會通過「適度開放陸資投資國內股市方案」,金管會爰依該方案研擬「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行政院院會通過該管理辦法,作為未來開放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的管理依據。 資料來源:行政院網站,民國97年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