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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國務院表示,「海峽西岸經濟區」是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

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指出,在當前兩岸關係出現重大積極變化的新形勢下,應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賦予先行先試的政策,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促進福建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意見」強調,海峽西岸經濟區是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必須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著力推進兩岸交流合作。

「意見」要求,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要重點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發揮獨特的對台優勢,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和文化交流,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二是加快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適應兩岸直接“三通”的需要,提高發展保障能力。三是充分發揮後發優勢,高起點發展特色產業,提升經濟整體素質。四是統籌區域內協調發展,推動跨省區域合作,加快形成區域、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五是創新體制機制,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對外開放的先行作用。六是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七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人居環境優美、生態良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地區。

資料來源:國務院網站,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