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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澳(澳門)通航協議展延效期至明(95)年5月

  • 張貼日:94-11-29
  • 發布單位:交通部民航局

台澳(澳門)通航協議前由我方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與澳方的澳門航空公司簽署,其效期將於本(94)年11月30日屆滿,雙方已於11月29日簽署文件展延現行協議效期至明(95)年5月30日止,在展延期間,如果台澳雙方已就新協議達成共識即可取代現行協議。
依據目前台澳通航協議規範,客運容量每週19,400座,貨運容量每週400噸,我方由長榮及復興航空公司營運,澳方則由澳門航空公司營運。

類別

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