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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重申兩岸貨貿協議談判將爭取農民最大利益

  • 張貼日:104-12-25
  • 發布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文號:7342
農委會本 (25) 日重申,在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協商中,我方積極爭取農民最大利益,要求大陸給予臺灣農產品更多優惠關稅。大陸在談判中則強烈要求我方對於大陸農產品採取與其他 WTO 會員國一樣的最惠國待遇,取消進口管制措施。對此,農委會表示,針對與我農民生計息息相關的農產品,政府將繼續維持管制,不會輕言開放。
農委會指出,我國在加入 WTO 後,雖管制大陸部分農產品進口,但大陸方面對我農產品採取最惠國待遇,不但沒有特別的限制措施,更自 94 年起單方面提供我方 34 種農產品零關稅優惠,之後也在 99 年 6 月兩岸簽署 ECFA 時,給予我茶葉、石斑魚、秋刀魚等 18 個稅號早期收穫農產品零關稅。受惠於大陸提供的優惠措施,以及政府近年來致力拓展大陸市場,中國大陸自 102 年起躍升為我農產品出口第一大市場,而我對大陸長期以來的農產貿易逆差也轉為順差,當年順差達 1,400 萬美元,今 (104) 年到 11 月為止,我國對大陸的農產品貿易順差更擴大為 1 億美元。
農委會表示,臺灣冷凍鰹魚及魷魚近年來平均每年銷往大陸的金額都超過 1,000 萬美元,而大陸對於這些漁產品還有 12% 的關稅;至於我國近年來積極發展的觀賞魚產業,大陸關稅更高達 17.5% ,而馬拉巴栗 ( 大陸關稅 10%) 、蘭花 (10%) 、甲魚 (10%) 等農產品能否擴大對大陸的出口,對臺灣農民來說也非常重要。如果能透過簽署兩岸貨貿協議,要求大陸將這些重要農產品降為零關稅,不但能讓我們出口業者節省關稅,也可以擴大臺灣農產品的出口,為農民帶來許多收益。
農委會強調,國際經貿談判有捨有得,我方要爭取大陸提供臺灣農產品更多優惠關稅,就不能不對陸方的要求有所回應,然而,政府一定會在對我農民有利的情況下,才會同意簽署協議;至於部分可能受到影響的產業,政府也將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來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以穩定農產品價格及農民收益,維護臺灣農業永續發展。

類別

1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