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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刪除准許金門、馬祖或澎湖地區輸出入物品項目及相關規定中澎湖地區輸入大陸製CCC號列第2523節下「水泥」限袋裝之規定,自即日實施

  • 張貼日:97-12-23
  • 發布單位: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97年12月18日
經貿字第09704606720號

主  旨:公告刪除澎湖地區輸入大陸製CCC號列第2523節下「水泥」限袋裝之規定,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22條、交通部本(97)年11月12日交航(一)字第0970010429號函及澎湖縣政府本年12月8日府建商字第0970056624號函。

公告事項:為符合澎湖地區當地實際需求,爰刪除本部本年10月15日經貿字第09704605640號公告事項一、(二)1、准許澎湖地區輸入旨揭貨品限袋裝之規定。

部  長 尹啟銘

類別

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