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97年12月18日
經貿字第09704606720號
主 旨:公告刪除澎湖地區輸入大陸製CCC號列第2523節下「水泥」限袋裝之規定,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22條、交通部本(97)年11月12日交航(一)字第0970010429號函及澎湖縣政府本年12月8日府建商字第0970056624號函。
公告事項:為符合澎湖地區當地實際需求,爰刪除本部本年10月15日經貿字第09704605640號公告事項一、(二)1、准許澎湖地區輸入旨揭貨品限袋裝之規定。
部 長 尹啟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