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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方通報法務部32臺籍嫌犯拘留處所

  • 張貼日:105-05-01
  • 發布單位:法務部

法務部新聞稿
發稿日期:105年5月1日
發稿單位:國際及兩岸法律司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孟玉梅
連絡電話02-21910189#7204
編號:035
法務部昨(4月30日)晚收到大陸公安部通報,由馬來西亞遣送大陸之32名臺籍嫌犯分別拘留在廣東省珠海市第一及第二看守所,執行拘留之單位為珠海市公安局香洲、斗門及拱北口岸三個分局。
兩岸在肯亞事件後,雙方4月21日首次協商,僅達成跨境犯罪共同偵辦並建立處理原則等共識,至於具體作法,則待進一步協商。又該次協商因時程短暫,並未商談任何有關仍在馬來西亞之32名臺籍人士個案之處置事宜,自無所謂法務部順從中方主張情事。
前自馬來西亞遣返回臺的20名嫌犯,雖於入境後因證據關係先暫釋放,然檢察官隨即指揮警方蒐集證據,進行偵訊,其中18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則限制出境。至於仍在馬國之32人,檢警已在馬國進行蒐證,完成遣返後後續作為必要之準備。該32人後來被遣送大陸,關鍵在馬國之態度,法務部未介入與馬國之交涉,歸責於法務部,有失公允。 法務部將盡速組團赴陸,繼續協商共同偵辦跨境詐欺犯罪相關事宜。

類別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