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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第三次會議成果說明

  • 張貼日:104-12-31
  • 發布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機關咸認為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會議有助於擴大及深化兩岸證券期貨監理之交流,為延續制度化之運作,雙方維持每年舉行一次首長層級會議之慣例有其必要性,爰於12月28日下午3時30分以電話會議方式進行第三次會議,希借鑒彼此發展經驗,深化兩岸證券期貨市場之交流合作層面。
本次會議討論重點及具體共識如下:
一、證券期貨監理議題交流:除介紹臺灣方面信用交易制度之發展及監管外,雙方並就放寬大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相關限制、落實「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承諾事項及有關兩岸交易所合作股價指數授權等議題進行溝通。
二、持續推動兩岸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兩岸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已相當密切,未來將在健全產業發展及強化市場監理前提下持續推動。
三、持續透過監理合作平臺溝通交流:兩岸資本市場有其互補性,監理合作平臺已制度化運作,未來雙方仍將透過該平臺定期會晤、深化交流。
證券期貨局 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02-27747182

類別

1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