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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對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等6國產製進口之碳鋼鋼板及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之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進行傾銷初步及最後調查

  • 張貼日:105-04-26
  •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針對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產製進口之碳鋼鋼板課徵反傾銷稅案,以及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之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調查主管機關經濟部業於4月20日開會決議,初步認定該二件反傾銷案之國內產業均遭受實質損害。
該署說明,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財政部將於接獲經濟部初步調查認定結果之正式通知後,於70日內完成傾銷調查並作成有無傾銷之初步認定,並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無論初步認定結果有無傾銷情事,財政部將於傾銷調查初步認定公告之翌日起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之最後認定,亦即若前開2案法定期限未經延長,財政部預計於105年9月4日左右公布有無傾銷之最後認定結果。
該署補充表示,目前國際間已有美國、澳洲、墨西哥、加拿大及巴西等國家針對自特定國家進口之碳鋼鋼板課徵反傾銷稅,馬來西亞則實施防衛措施;另澳洲、哥倫比亞、泰國、墨西哥等亦針對特定國家出口之熱浸鍍鋅鋼品課徵反傾銷稅,摩洛哥及印尼則採行防衛措施,美國商務部日前亦公布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等國家進口之抗腐蝕性鋼品實施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值得我們持續予以觀察注意。
新聞稿聯絡人:王麗鈞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32

類別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