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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 簽署ECFA,開啟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契機

  • 張貼日:100-12-26
  • 發布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文號:6381
加入 WTO 十年,農業總產值較入會前成長 20% ,出口值成長 31%
農委會表示,台灣於 91 年加入 WTO ,讓國內農產品能以更公平、合理、安全的條件進入國際市場。為降低入會衝擊,該會於 92 年即編列 1 千億元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積極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及產業結構調整措施,以提昇競爭力。因此加入 WTO 十年,農業總產值不但沒有減少,如去 (99) 年產值為新台幣 4,263 億元,較入會前成長 20% 。 加入 WTO 後雖然我國必須開放市場,但是也同時開啟農產品出口的契機,以最惠國待遇的優惠進入其他會員的市場,同時亦可透過多邊及雙邊領域排除出口障礙。在該會積極推動農產品行銷計畫下, 99 年農產品出口值為 40.2 億美元 (1,206 億元台幣 ) ,較入會前之 90 年的 30.3 億美元 (909 億元台幣 ) 成長 31 %,亦較 96 年之 34.3 億元 (1,029 億元台幣 ) 成長 17% ;本年 1 至 11 月出口值為 42.8 億美元 (1,284 億元台幣 ) ,較 99 年同期成長 17% 。
透過雙邊諮商,排除出口障礙,蝴蝶蘭外銷成績亮麗
農委會表示,我國加入 WTO ,透過與外銷市場國之雙邊諮商,有效排除出口障礙,提升外銷產業競爭力。以蝴蝶蘭為 例,美國於 93 年同意我國蝴蝶蘭可附帶介質輸美,讓裸根的耗損率由 25% 降為 5% ,恢復期由 2 個月降為 3 週,有效降低營運成本; 99 年蝴蝶蘭出口值為 8,255 萬美元 (25 億元台幣 ) ,較 93 年成長 253% 。另外,澳洲和紐西蘭亦於本 (100) 年同意我國蝴蝶蘭可帶介質輸銷到該國,為台灣蝴蝶蘭外銷南半球奠定強而有力之利基。
簽訂 ECFA 等兩岸政策利多,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顯著成長
農委會表示,在兩岸政策利多下, 99 年中國大陸已成為我國農產品出口第二大市場,僅次於日本。 99 年台灣農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為 5.3 億美元 (159 億元台幣 ) ,較 96 年成長 23% ,兩岸農產品貿易逆差亦由 96 年之 2.8 億美元 (84 億元台幣 ) 縮小為 99 年之 1.3 億美元 (39 億元台幣 ) 。本年 1 至 11 月出口值為 5.9 億美元 (177 億元台幣 ) ,較 99 年同期成長 24% 。 99 年 6 月兩岸簽訂 ECFA ,我方繼續管制大陸 830 項農產品進口,已經開放的 1,415 項農產品也不調降關稅,達到政府保護農民之承諾;且陸方在未附加條件下給予我方 18 個稅項農產品納入早收優惠待遇。 ECFA 早收農產品於本年 1 至 11 月外銷大陸出口值為 1 億 707 萬美元 (32 億元台幣 ) ,較去年同期成長 135% ,並以活石斑魚、茶葉及生鮮甲魚蛋出口值分別成長 161% 、 51% 及 19% 最為顯著,顯見 ECFA 效益已逐漸呈現。
建立兩岸協商平台,確保台灣農業利益
農委會說明, 97 年兩岸開放直航,降低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之運輸時間及成本。 98 年簽署「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排除出口檢疫檢驗障礙,以生鮮冷藏水果為例, 99 年出口至中國大陸為 1,022 萬美元 (3.1 億元台幣 ) ,較 96 年成長 420% ;其中鳳梨、柚子、釋迦等水果更是從 96 年幾無外銷大陸,成長至目前已具外銷規模。 99 年 3 月及 100 年 6 月開放活魚運搬船直航至大陸 15 處港口,讓石斑魚出口大陸之量值於 99 年增加為 4,159 公噸、 4,207 萬美元 (12.6 億元台幣 ) ;本年石斑魚外銷大陸之關稅降為 5% , 1 至 11 月出口量、值為 6,865 公噸及 8,978 萬美元 (26.9 億元台幣 ) ,較去年同期分別成長 98% 及 161% 。 98 年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 」,保障台灣漁船勞工權益。 99 年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確保我國植物品種、專利及商標等農業智慧財產權,陸方已公告蝴蝶蘭為新品種保護範圍,另 CAS 台灣優良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品標章並已於本年 4 月在大陸完成註冊獲證。政府透過建立兩岸協商平台,簽署相關合作協議,已達到確保台灣農業利益之目標。

類別

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