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經濟部召開「陸資來臺投資相關規範及配套措施檢討會議」

  • 張貼日:98-12-30
  • 發布單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本部自98年6月30日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至今將屆6個月,經核准來臺投資的案件共計23件,投資金額為3,749萬美元,投資業別按件數統計,主要為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36%)、運輸及倉儲業(36%)、批發及零售業(23%)、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5%)。另核准4件辦事處的申請案。
本部在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時,即已說明98年7月至12月的半年期間為宣導期,現因宣導期即將屆滿,爰本部近日來分別邀集相關部會針對陸資來臺投相關規範及配套措施進行檢討,並將這一段期間舉辦之各類型活動所蒐集的意見,提供給各單位作為檢討相關規範之依據。
會議主要就下列議題交換意見:
1、陸資來臺投資的規範包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
2、相關配套措施包括人員進出、金融需求、就學、就醫等;
3、規劃未來陸資來臺投資之宣導與說明工作。
其中就「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投資規範部分,與會代表認為現階段尚無修正之需要,未來將視開放項目的調整,檢討評估有無必要提高審查層級;另涉及公司登記所需的文書驗證時間問題,將洽請海基會協助處理。有關陸資來臺投資第二階段開放項目的檢討工作,將由本部提供評估原則,俾供各機關依循。至於相關配套措施包括人員進出、金融需求、就學、就醫等,亦請各主管機關參酌本部所蒐集的意見,以不超過外國人來臺投資的相關待遇為原則,進行檢視與調整。
明(99)年度起,本部將持續在兩岸進行宣導工作、更新文宣手冊、提供陸資企業諮詢服務及辦理投資意願調查,並預訂於99年度籌組4次赴陸訪問團,至少在大陸舉行8場說明會;另與國內公協會合作,在陸企訪臺相關說明會中,介紹投資環境及開放措施。
陸資來臺投資,就經濟層面分析,有助於充裕我國產業資金及活絡金融市場,並可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的領域;透過兩岸雙向的投資,結合彼此的優勢,共同合作開拓大陸以及國際市場。此外,更可以彰顯臺灣經濟的高度自由開放,讓國際投資人對於臺灣市場具有更大信心,有利於外商以臺灣作為全球運籌的基地。本部將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檢討陸資來臺投資的相關規範及配套措施,以達到「機會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政策目標。

類別

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