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如需要選擇字級大小,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如需要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 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 P)功能;如需觀看新聞內容或是申請表單下載,建議您由more頁進入並選取符合您之相關資訊內容
發布機關:秘書室‧公關及新聞科連絡電話:科長 徐健麟(02)2388-9393分機2730一、大陸藝人鹿晗持自由行(觀光)入台許可證於5月1日來台。 二、5月2日下午移民署接獲檢舉,其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三、移民署將對此事深入了解,若確認違規,將依以下法令處理:1.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限令其出境或強制出境。 2.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十六條,管制其入台最長5年。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