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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新聞稿

  • 發布日期:88-12-24

本會林副主委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廿四日主持例行記者會紀錄:

報告事項:

一、二千年算一個千禧年。幾十年以來西方人都在說,上一個千禧年與下一個千禧年性質不同。上一個千禧年主要是以國家與國家的抗爭、對抗、戰爭等為主,下一個千禧年,也就是從現在開始,將要以合作、溝通、文化精神的探討為主。

新世紀中國人與中國人之新關係

我們昨天已經請本會港澳處蔡處長之中向諸位作一宣布,就是本會在澳門的事務處對外名稱「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將要在十二月廿七日開始掛牌。對於本會駐澳機構整個案子的處理,我們是採取全盤考量、主動處理。我剛提到,現在我們要由一個世紀進入到另外一個世紀,要由一個千禧年進入另外一個千禧年。對於新世紀我們應該有前瞻的眼光來發展新的關係,尤其是對於澳門這件事情,以前是中國人與葡國人的關係,亦即中國人與外國人的關係,以後則是中國人與中國人的關係。新世紀是中國人與中國人的新關係,應該是更和諧、更合作、更互惠,這是我們長遠的基本構想。因此我們處理整個駐澳機構的案子,全盤考量是朝這個方向去思維。名稱只是很多事項中的一項,還有功能、互動等等。對於有些人太重視名稱問題,我們覺得不妥也很無奈。

擴大功能進入台澳關係新階段

調整名稱,擴大功能,這是我們現在要進入的一個新階段。哪些功能擴大?舉個例子來說,以前澳門人來台灣,在香港面試,在澳門領件,以後他可以在澳門面試,在澳門領件。舉另外的例子,以前第三國人要來台灣,他必須要在香港辦理,以後我們希望看到的是,他在澳門就可以辦理。以前我們在澳門所辦理的經濟文化活動,與以後也不同,以後我們作業將有更大的揮灑空間。這都朝著一個互惠合作的方向,也就是我剛才所提,一個新世紀、新思維、新的千禧年的方向。我們希望看到將來兩岸四地都有更和諧、更合作、更互惠的關係。

銜牌處理方式傳言並非事實

主委上任以來,非常重視尊嚴問題。最近有些傳言很多並非事實。例如在十九日我們對於駐澳機構銜牌的處理方式,在九樓與十五樓的確是我們後方所知曉,它們移位的主要目的,是要保護名牌使其不受傷害。我們移位至裡面,但外面還是看得見。至於一樓的處理方式,前幾天相關同仁也與大家公開作了說明,因此不在此重覆。那是前線的決定,在行政上,當事人也曾經公開承認過有瑕疵。主委昨天本來想要進行他今年唯一的兩天休假,但是因為早上蔡處長致電向他報告最新的狀況,當時他在路上已抵達中正機場,在第一大樓與第二大樓中間,聽到最新狀況後覺得不放心,便臨時將駕車調回。完全沒有所謂「高層介入」。有人說什麼「震怒」、「召回」等,完全沒這回事,這是他自己作的決定。

至於大家所關心厲處長的事情,目前本會還在考量中,將會有適當的處理。許多人有一些想像,那些想法的根據來源我們都未聽說過。

二、「兩岸大學生文化交流-校園論壇」活動

為促進兩岸研究生學術交流,並就兩岸共通性議題或文化價值進行討論,俾營造更有利的兩岸良性互動環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特別由所屬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請財團法人民主文教基金會於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九日舉辦「兩岸大學生文化交流-校園論壇」活動。

該活動內容包括有學術論文研討會、參訪校園、名勝古蹟及市政建設等,學術論文研討會部分訂於十二月二十七日及二十八日上午在陽明山中國大飯店舉辦四場次,討論主題為「新世紀人文與科技的對話」,與會者大陸方面包括有大陸中國科學院、社會科學院及上海社會科學院等三所科學院十五名研究生參與,我方則有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東華大學、台北師範學院、文化大學、政治作戰學校、台北科技大學、交通大學、國防管理學院等九所學校優秀研究生十五名研究生參與,合計共發表三十篇論文。

陸委會指出,促進兩岸文化交流一向是政府推動大陸政策的重點工作之一,因此陸委會近年來已積極擴大兩岸各文化層面交流,尤其是兩岸青年學生的交流互訪活動,並自八十七年度起由其所屬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規劃一系列「兩岸大學生文化交流-校園論壇」活動,邀請大陸青年學生來臺,與我青年學生,以多元的活動方式進行交流,本年度除本活動外,將委託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新竹師範學院及財團法人韓忠模教授法學基金會等三單位分別以「二十一世紀人性關懷與追求」、「兩岸大學生人際文化」、「法律與生活」等主題,辦理一系列「兩岸大學生文化交流-校園論壇」活動。

詢答事項:

一、厲處長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不當,若按照陸委會的規定或紀律,有無嚴重到需要撤職的程度?

答:我們現在還在考量中。

二、若厲代表可能在職位上有所調整或異動,您認為新任的駐澳門代表應該具備何種條件?應該為我國家謹守什麼樣的分寸和原則?

答:整個事件目前都尚在考量中,因此不便作進一步的評論。

三、九樓和十五樓的銜牌,是當初為了避免傷害而作出此權宜處置。是否當初我們會裏疏忽而未考慮到一樓銜牌問題,導致厲處長可能會有這個反應過當的行為產生,此責任歸屬要如何釐清?

答:厲處長自己已公開說明,對於一樓銜牌的處理,他並未向後方報告,是他自己作的決定。因此我們會裏不清楚有一樓銜牌的問題。

四、廿七日我們澳門事務處新的對外名稱要正式掛牌運作,請問我們這一方面的最高層級人員會派誰去?另外有關香港事務局的局長人選,是否已經正式核定?

答:那並非一件大事情,因此沒有所謂什麼派人去,這並非一件需要大張旗鼓的事情。至於香港事務局局長人選尚未作出最後決定,等適當時機會向諸位作報告。

五、陸委會曾經考慮過,若大陸或澳門方面對我們駐外辦事處有損及尊嚴,我們不排除撤館。現在何厚鏵已表明,將來希望台灣民眾持台胞證進入澳門,對民眾權益影響很大,因為過去只要落地簽證即可。若此一旦成為事實,我們有無可能因而撤館?

答:我提過,主委上任以來非常重視尊嚴問題。若澳門方面對於我們所追求的互惠、甚至我們的尊嚴,不能作一個善意的互動,我們曾經提過,就是任何的行動我們都不排除。台胞證一事仍在研究階段。因為澳門方面這樣做,對他們自己也不利,他們願不願意如此做?

六 、我們開辦申請入台證及簽證業務之後,是否可和特區政府相關業務部門直接聯繫?這算不算是台澳關係的一項進步?

答:我們是朝那個方向努力,也是朝改進台澳關係交流的方向努力。至於是否可和特區政府相關業務部門直接聯繫,我尚不方便作進一步確切的評論,但是大的方向是確定的。

七、若我們已作了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可撤館的最壞打算,當初我們是受到什麼強大的壓力,逼使我們必須將銜牌權宜處置?

答:這要請教厲處長本人,因為這是他當時在前線所作的決定,我們後方並不清楚。至於將九樓與十五樓的銜牌權宜處置,我剛提到,是保護我們的尊嚴,使其不受傷害。但銜牌仍是可以看得到的,銜牌本身的功能並未受到影響。因此九樓、十五樓與一樓是有區別的,非常清楚。

八、最近兩會的協商似有暫停的趨勢,唐樹備先生最近在北京接見了我們有關台灣人士時回答了一些問題,也提出兩岸是特殊關係,但否認是國與國關係,陸委會對此有何看法?

答:我們說過,兩岸就是特殊國與國關係。若他不同意,歡迎他來談。任何人來談我們都歡迎,尤其希望汪先生來談。這以前我們也說過。

九、我澳門事務處新的名稱已決定,但澳門方面是否已接受我方新的名稱?

答:據我們了解,新名稱是雙方都同意的。

十、我們是否因換牌事件提早曝光後,而提前將辦事處的新名稱公布?

答:沒有所謂提早不提早的問題。我一直提到,公布時間及內容還未作最後決定,是因為我們內部有個行程。現在我們內部行程完成,剛好昨天是個適切時間便向大家公布。沒有所謂什麼提前或延遲,就是一個時間。一般的猜測非我們的規劃。厲處長也提到,一月十五日是他自己說的,非我們規劃的時間。

十一、澳門主權才剛移交,就造成台灣和澳門間為了名稱與銜牌問題而有些針鋒相對,這是否會對於台澳關係的走向有負面的影響?

答:這些將來的推測我們都不予置評。我們努力的方向是不變的,就是一個新世紀的新關係,一個中國人與中國人的關係,而非中國人與外國人的關係。我們的精神是互惠、務實與尊嚴。

十二、昨天中共外經貿部提過,兩岸加入WTO後,兩岸經貿問題可以透過民間團體或學術團體來談,這是否會影響到未來兩岸對一些特別事情的談判腳步?

答:現在尚言之過早。因為兩邊都還未入會,入會了以後再說。

類別

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