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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第159次諮詢委員會議委員發言重點摘要

  • 發布日期:96-12-24

本會第159次諮詢委員會議委員發言重點摘要

96.12.24

一、大多數委員指出,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勞動合同法於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之後,對於在中國大陸投資的台商產生若干影響,不同類型的台商所受到的影響程度也有差異,對設廠於沿海地區、勞力密集型以及出口導向型的台商,影響的程度較大;許多台商在大陸的經營活動可能會因此而有所轉變,兩岸經貿往來包括貿易、投資等亦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二、部分委員強調,大陸當局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經濟法規,雖不是針對台商,但其背後的經濟策略與思維,對台商在大陸的投資及經貿活動的影響可能相當深遠;對於台商未來的動向(留在原設廠地點繼續營運、移往大陸內陸地區投資及設廠、移往第三地區或回到台灣投資等)必須要深入研究,才能夠切實掌握,並有具體的因應作為,尤其是如何營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有助於台灣產業轉型及經濟發展的台商回國投資。

三、部分委員指出,近期大陸經濟發展受許多重要的因素影響,例如人民幣升值、勞動力市場改變、資產增長等,均對台商產生影響,若僅觀察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勞動合同法對台商的影響,尚無法掌握大陸整體投資環境的改變。因此,政府必須釐清大陸相關因素對台商實際的影響,才能對台商提供必要的協助。

四、部分委員表示,台商的動向或兩岸經貿往來的走向,宜放在全球體系下來觀察,例如台商赴東南亞地區逐漸增加,政府應思考相關問題,並預為因應。

五、多數委員認為,政府的因應作為,應以協助台商的角度,採行具體措施,積極吸引台商回台投資及輔導大陸台商轉型升級。此外,對於兩岸經貿發展,政策上應作更全面、更細緻的處理,才能確保台灣經濟的總體利益。

類別

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