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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第一一四次委員會議後記者會紀錄

  • 發布日期:89-10-30

本會林副主任委員於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主持第一一四次委員會議後記者會紀錄

報告事項:

一、本(三十)日本會第一一四次委員會議討論有關行政院交議「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委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由內政部發布修正。

本次討論內容,重點如次:

(一)配合政策放寬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臺參與科技研究、傳習及講學之申請來臺時間,比照一般交流活動,僅需於預定來臺之日二個月前提出申請即可,以及放寬大陸科技人士在臺停留期間最長可達三年。

(二)為建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交流秩序及管理機制,修正部分審查與管理規定,以強化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管理權責,落實邀請單位責任。例如:增訂主管機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邀請單位邀請人數、團次,並得隨時進行訪視、隨團等相關查核行為;增訂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及來臺日期變更應報備規定;增訂團進團出規定,加強邀請單位提出活動報告責任,並提高未依規定辦理接待、安排活動及提出活動報告規定得不予受理申請案之年限為一年至三年;增訂邀請單位所邀大陸專業人士有違法、不當行為情形,主管機關於三年內對其申請案得不予受理規定。

(三)簡化對保手續,提高保證對象人數上限,落實邀請單位保證責任。例如:減少保證書大量撰寫之繁瑣;提高邀請單位負責人保證對象為無人數限制,另增訂邀請單位業務主管或承辦職員,其保證對象每次不得超過二十人;刪除有正當職業公民均得為保證人之規定。

(四)配合行政程序法規定,酌作法規文字之調整。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於本次委員會議中,並就有關大陸地區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設校情形及政府後續相關協助情形提出報告。東莞臺商子弟學校係在大陸成立之第一所校長由我方人士擔任、校務行政由我方主導、由臺灣教師執教、使用臺灣教材,與我方教育體制接軌之臺商子弟學校。該校經兩岸政府協助,已於今年九月二日順利開學,該校的設立,不論對臺商在大陸的長期發展或對兩岸關係而言,均具有重要意義。政府對該校之備案、教師借調、教材審定及經費補助方面均提供相關協助。

為賦予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設置、管理及輔導之法源依據,本次會議中討論修正通過增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修正要點如下:(一)經許可赴大陸地區投資或技術合作之臺灣地區人民,向教育部申請備案後,得於大陸地區設立以教育臺灣地區人民子女為對象之國民中小學;(二)明定該等學校學生之學歷得直接予以採認,並得與臺灣地區學校學歷相銜接,其回臺後就學與升學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學校學生相同;(三)學校申請備案之程序、條件、校長、師資、課程及補助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三、本會於本次委員會議中就近期大陸情勢提出報告。綜合內容如下:
中共召開「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十五計畫的建議」,顯示大陸內部對深化改革,因應加入世貿組織後變局已有準備,但「十六大」人事佈局仍存在變數。經濟持續復甦,但尚未走出通貨緊縮陰影。前三季GDP、外貿進出口持續成長,惟第四季外貿是否會受世界油價波動影響,仍待觀察。社會抗爭之層面及頻率有上升趨勢。

對外關係上,近期中共與周邊俄、日、韓、越等國加強雙邊合作關係,以低調、笑臉進行「大國外交」,提昇對非洲之外交工作,取得美國給予中共「永久正常貿易關係」之後並恢復兩國軍事交流。中共與歐盟繼五月達成加入世貿組織協議後,重申加強經貿往來。江澤民九月赴美、朱鎔基十月赴日,李鵬九月訪俄準備簽署新的中俄合作條約,十月「中非合作論壇」減免非洲國家外債等。這些舉動有益提升其「大國」形象,或有助爭取舉辦二00八年奧運。

對臺工作方面,自六月底以後,中共開始採彈性處理對臺之語調及手法,以爭取臺灣民心,同時配套對臺間接施壓:如持續軍演,但低調報導;大力爭取華僑「反獨促統」;加強對我邦交國之拉攏等。繼鄧小平(一九八0年)後,大陸當局重提「祖國統一」為下世紀之任務,我們會密切觀察其後續走向。

類別

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