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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就詹副秘書長前往大陸與海協會磋商後記者會紀錄

  • 發布日期:88-06-29

本會許副主委於八十八年六月廿九日就詹副秘書長前往大陸與海協會磋商後記者會報告事項及詢答事項紀錄如下:

報告事項:

海基會詹副秘書長志宏結束了三天在北京的磋商,率團於今(二十九)日返抵台北。經過此次與大陸海協會的磋商,汪道涵會長來訪的時間與行程安排初現輪廓;兩岸兩會同時確定了近期各自籌組相關團體進行交流的規劃;在汪先生來訪前,兩會負責人將進行會晤,就具體的相關事宜再做磋商。整體而言,此次會談固然略有進展,但由於大陸方面刻意迴避我方將若干事宜明確化的建議,以致進展幅度未如預期,殊值可惜。

汪道涵先生今年來訪的準備事宜,應是此次磋商的主要議題。我方早已就此做好妥善的規劃,但海協會方面至今仍無法針對我方所提的具體時間做明確的回應。我們對海協會函邀海基會進行商談,卻又不願把握時機,就我方提出的若干原則性問題加以釐清的作法,感到遺憾。希望在未來幾個月的時間裏,大陸方面能拿出誠意,積極而有效率地與我們共同磋商有關的細節問題,如此,才能保證汪先生的首次訪台之行能在安全、舒適、誠懇與建設性的原則下圓滿進行。

我們認為,汪先生的來訪,不僅可以認識到台灣的風土人情,親身體會台灣的活力與多元;也可以藉由建設性對話,深入了解我們對兩岸關係的基本立場與看法。因此,只要雙方本諸誠意與善意,汪先生的﹁認識台灣之旅﹂將可如同辜董事長去年訪問大陸的﹁融冰之旅﹂一般,為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

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但交流品質逐漸惡化,所以我們主張,兩岸現階段的急務應是解決攸關兩岸民眾權益的切身問題。舉凡偷渡犯與劫機犯的遺返、漁事糾紛處理、打擊走私犯罪,乃至於疫情通報等問題,均嚴重影響兩岸的社會治安、民眾的權益以及身心的健康,必須以透過協商、達成協議的制度化方式來謀求通案的解決,所謂﹁個案協助﹂的處理方式絕非長久之計,也不可能及時有效地保障人民的權益。因此,衡量兩岸關係的現況,我們認為,以建設性對話來溝通觀念,以制度化的協商來解決實質問題的雙軌商談,是最符合當前實際需要的設計。海基、海協兩會受兩岸公權力機關的委託,承擔兩岸民眾的殷切期望,應該在如何強化兩會溝通以及推動制度化協商方面多盡心力,而無須在籌辦﹁論壇﹂或試圖為兩岸對話設定議題這類的事情上虛耗人力與智慧。

我們期盼今後兩岸兩會能確實依據協議的精神進行各層級人員的交流與商談,這不僅將有助於具體事宜的妥善規劃與推動、也有助兩會互動與聯繫的進一步加強,更可將兩岸關係導入正軌,並開創新的契機。

詢答事項:

一、您剛提及,有關汪道涵來訪的「原則性問題」未能獲得進一步釐清,請問所謂的「原則性問題」所指為何?

答:此次詹副秘書長往訪已特別明確地提出,希望海協會汪會長於九月十二日至十九日,或十月十二日至十九日來訪,遺憾的是,李亞飛副秘書長在這方面始終沒有給予明確的回應。眾所周知,這是汪會長第一次來台訪問,我們須盡力作出妥適的安排,使汪會長此行感到安全舒適,若雙方能夠儘早確定其來訪日期,我們的作業將可更週延。就這一方面,我們提出了明確的立場,卻未能獲得對岸的具體回應,對此感到相當遺憾,當然我們不會因此而鬆懈。我們也特別提到,希望在未來幾個月,兩會能秉持誠意儘早為汪會長的來訪作出妥善安排。

二、海協會提出將於汪道涵來訪之前舉行兩岸論壇,您剛才已明確表達無此必要。舉行兩岸論壇與否,是否將成為汪道涵來訪的變數?

答:有關論壇我們的立場是,民間有許多單位都在辦,過去一年已經辦了一百多次。海基會、海協會是雙方政府授權來處理協助兩岸人民交流,特別是處理攸關兩岸人民權益事務的商談單位。兩會的人力、精力都有限,應該將之放在如何處理攸關兩岸人民權益的問題上,至於論壇則交給一般民間單位進行即可。此立場詹副秘書長和李亞飛副秘書長溝通時,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了。站在陸委會的立場,我們也是持同樣的想法、看法。

三、(請教詹副秘書長)辜董事長方才致詞時表示,不論是海協會張金成秘書長來台或是海基會許秘書長赴大陸,兩會的副秘書長都還有見面的機會。辜董事長是否暗示著,可能還有下一回合副秘書長層級的磋商?

答:此行赴大陸磋商結果,雙方已有項共識,即在汪會長來訪之前進行兩個交流團的往來。因為是由兩會組團,不論是海協會組團前來,或海基會組團前往,兩個交流團應是由副秘書長層級率隊,並應該會互相至對方的辦公室拜訪,此乃為兩會進一步廣泛交換意見的機會,辜董事長所指應為此。

四、(請教詹副秘書長)海基會與陸委會在新聞稿中皆表示,您此行磋商的結果是「略有進展,但不盡令人滿意」,您認為您此行磋商結果有哪些是略有進展,哪些是有倒退情形,您對哪些感到滿意,哪些感到不滿意?

答:尚未發覺倒退的情形,因為磋商結果總是有進展,但此進展不令我們滿意,更無法向陸委會提出圓滿達成任務的成果。最主要的是剛才許副主委已向諸位說明,我方就汪會長來訪日期連幾月幾日都已提出具體建議由海協會選擇,對方連幾月要前來都表示未被授權,這樣的態度我們認為是比較消極的。其他在安排汪先生來訪的相關事宜中,今年三月十八日我們已請教對方一些細節問題,包括汪先生飲食、生活起居等有無特別須注意的事項,這些我們都必須納入「安全」、「舒適」的規劃方向,了解這些我們才能作出規劃。但是三個月過去了,他們表示,答案仍在整理中。因此對於這一切,我們確實無法向陸委會交出令人滿意的成果,然而我們已經盡力了。

五、(請教詹副秘書長)據說這次汪道涵先生來訪時間未能確定,是因為我們將汪先生來訪定位為「認識台灣之旅」,而對岸則是希望兩岸進行「政治性對話」。未來我方對於汪道涵先生的來訪會採取何種定位?

答:我在六月廿八日上午就特別向李亞飛副秘書長說明,「認識台灣之旅」絕非觀光,非如其所想像的。認識台灣之旅是因為汪先生係「第一次」到台灣來,辜董事長到大陸則是「舊地重遊」,兩者全然不同。既然汪先生係第一次前來,當然要讓他藉此多了解台灣的各種層面。如何認識台灣,我也提及,應該包括參訪,也包括接續去年十月雙方已展開的兩會高層建設性對話。透過汪會長可能會見如辜董事長等人所進行的建設性對話,可以讓彼此心靈有深一層的了解與認識,因此「認識台灣之旅」絕對有其積極性與建設性。

六、(請教詹副秘書長)汪道涵來訪一事是否已經確定?可能影響汪道涵來訪或不來的變數有哪些?

答:經過雙方這次商談,海協會再說汪會長不來的機率應該很低。因為我們在商談中提到,兩會在九月之前有很多事要做,包括兩個交流團,一來一往,也包括兩會負責人須見面商定汪會長來訪事宜,以及兩會對於汪會長來訪都有很多準備工作須要安排。推算十月中旬汪會長來訪是比較合理的,雙方也都有比較寬裕的時間準備。因此本人建議,既然海協會連月份都未能有明確的答案,我們就先以十月中旬來作規劃,他們若有不同的意見,就請於七月之前告知我方,我們再來推敲。

七、去年辜董事長訪問大陸回來之後表示,此行雖然達成四項共識,但非常重要的是確定汪道涵回訪之事,讓兩會互動可以持續下去。為了汪先生的來訪,兩會也才有一些議題可以討論。未來汪先生來訪之後,是否將接續什麼動作讓兩會互動持續下去?

答:我們政府推動大陸政策、處理兩岸關係的一貫立場從未曾改變,第一是加強交流,第二是務實協商,這兩項主軸一定會持續下去,不會改變。汪會長來訪以後,未來兩會如何進行交流、維持對話,我相信雙方都會朝這方向去努力。至少我方的立場絕對不會變,我們仍要加強交流,對話也是交流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

八、(請教詹副秘書長)您認為大陸方面的態度消極,是否為有意拖延汪道涵來訪的這件事?以您和李亞飛交手的過程中,您認為他們拖延的理由為何?

答:去年我們安排辜董事長赴大陸訪問這件事,也遇到類似的情形。他們在這方面的態度仍舊持續過去的作法,至於他們的目的何在,各方有各方的看法,我不便多作評論。此次我與李亞飛提到,去年為了辜董事長赴大陸進行「辜汪會晤」,我方以改善兩岸關係為目的而積極準備了四項建議,後來在與大陸方面商談後,就成了四項共識。今年我們仍會帶著一貫改善兩岸關係的誠意,因此我們會積極地準備。但是我們希望海協會的幕僚,也要積極準備,如此讓兩岸關係下一步可以走得更開闊。我是這樣向李亞飛副秘書長提的。

九、辜董事長剛才提及,在去年的四項共識中,汪道涵先生來訪是最重要的一項。他後來又說,不論海協會張秘書長前來或是海基會許秘書長前往,都是交往。是否表示為了促成汪先生的來訪,我們可以讓許秘書長前往,而非像許秘書長昨天所說,堅持請海協會張秘書長前來?

答:我向海協會李亞飛副秘書長及張金成秘書長都提到,許秘書長已表示,不論參訪或推動兩會會務,會在適當時候赴大陸。但就汪先生來訪乙事,去年是由許秘書長赴大陸安排辜董事長訪問大陸事宜,今年由海協會秘書長前來安排汪先生訪台,是順理成章,並無爭議。去年他們指派由張金成秘書長與許秘書長商定,今年我們自然也就邀請他前來再次商定,這是合情合理的,張秘書長也無反對之意。

十、下一次針對汪先生來訪的準備動作為何?

答:最近的下一個動作,雙方將積極安排交流團。我們推算大約在七月底或八月,會進行相互各派遣一個交流團。具體的規劃尚須請示陸委會再作決定,屆時再向諸位報告。

類別

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