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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關心國人赴港澳之人身安全,提醒前往或過境香港澳門相關注意事項,請民眾多利用「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強化安全保障。

  • 發布日期:112-07-12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30號

  適值暑假旅遊旺季,考量港澳情勢變化及因應當地法令規定與執法趨勢,大陸委員會特於官網「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增列「前往或過境港澳注意事項」相關資訊,提醒國人切勿攜帶港澳法律禁止之物品,如瓦斯噴霧器、電擊棒、伸縮警棍、手指虎、彈簧刀、梳子刀及煙草製品等;行前並應留意當地法規,特別是「港版國安法」、「禁止蒙面條例」等對人身安全及權益之可能風險。

  為強化國人安全保障,陸委會在108年10月已開設「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籲請國人赴港澳前,先行至該網頁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必要時即時提供協處。倘在港澳期間遇急難事件,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2-6143-9012)或陸委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3-6687-2557)尋求協助。

新聞聯絡人:蔡小姐

電話:23975589分機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