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社會交流統計摘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八十六年六月十二日
【提要分析】 |
一、 |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之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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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資料,自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核准人數計有13,295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2,722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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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自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計有448,000 人次申請,較上年同期增加143,000人次。另統計七十七年至八十六年三 月共計有10,325,400人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 (如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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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人數,係因┌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自八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發布施行後,除公務員、情治單位人員及役男與接近役齡男子外,一般民眾赴大陸地區不再受事由限制,得向境管局填具簡便表格後,即可逕赴大陸地區,經再簡化申請手續為一次許可三年多次出入境,與台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申請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須逐次加簽不同,所得之統計遂與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有別,併此敘明。 |
二、 |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及定居人數: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入境核准人數 合計19,539人。其中來台探親者13,495人,較上年同期增加5,346 人;來台探病者4,908人,較上年同期增加1,653人;來台奔喪者322人 ,較上年同期減少8人;來台定居者814人,較上年同期減少134人。 (如圖二) |
三、 |
自八十一年一月開放大陸配偶得申請來台居留以來,迄八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計有17,281人合乎條件(須結婚滿二年或已生產子女)提出申請,核准3,239人。經就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申請之核准情形統計,分別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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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者,計核准2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減少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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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者,核准232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計增加97人。 |
四、 |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經查獲並予遣返之人數:民國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共計緝獲 351人,較上年同期減少196人;經予遣返者,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共計507 人,較上年同期增加33人。 (如圖三) 另統計至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止,現留置各收容場所者共計379人,刻由我紅十字會 及海基會積極與大陸紅十字會及海協會聯繫辦理遣返中。 |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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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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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年85年同期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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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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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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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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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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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 |
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許可人數 |
1-3月 |
10,573 |
13,295 |
+2,722 |
+25.75% |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人數 |
1-3月 |
305,000 |
448,000 |
+143,000 |
+46.89% |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定居(核准人數) |
小計 |
1-3月 |
12,682 |
19,539 |
+6,857 |
+54.07% |
探親 |
1-3月 |
8,149 |
13,495 |
+5,346 |
+65.60% |
探病 |
1-3月 |
3,255 |
4,908 |
+1,653 |
+50.78% |
奔喪 |
1-3月 |
330 |
322 |
-8 |
-2.42% |
定居 |
1-3月 |
948 |
814 |
-134 |
-14.14% |
大陸配偶來台居留(核准人數) |
小計 |
1-3月 |
143 |
167 |
+24 |
+16.78% |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 |
1-3月 |
8 |
2 |
-6 |
-75% |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 |
1-3月 |
135 |
232 |
+97 |
+71.85% |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情形 |
緝獲人數 |
1-3月 |
547 |
351 |
-196 |
-35.83% |
遣返人數 |
1-3月 |
474 |
507 |
+33 |
+6.96% |
資料來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資料統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