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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年01-03月

兩岸社會交流統計摘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八十六年六月十二日

 
【提要分析】
一、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之人數:
(一)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資料,自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核准人數計有13,295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2,722人次。
(二)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自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計有448,000 人次申請,較上年同期增加143,000人次。另統計七十七年至八十六年三 月共計有10,325,400人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 (如圖一)
(三)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人數,係因┌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自八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發布施行後,除公務員、情治單位人員及役男與接近役齡男子外,一般民眾赴大陸地區不再受事由限制,得向境管局填具簡便表格後,即可逕赴大陸地區,經再簡化申請手續為一次許可三年多次出入境,與台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申請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須逐次加簽不同,所得之統計遂與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有別,併此敘明。
二、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及定居人數: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入境核准人數 合計19,539人。其中來台探親者13,495人,較上年同期增加5,346 人;來台探病者4,908人,較上年同期增加1,653人;來台奔喪者322人 ,較上年同期減少8人;來台定居者814人,較上年同期減少134人。 (如圖二)
三、 自八十一年一月開放大陸配偶得申請來台居留以來,迄八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計有17,281人合乎條件(須結婚滿二年或已生產子女)提出申請,核准3,239人。經就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申請之核准情形統計,分別為:
(一)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者,計核准2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減少6人。
(二)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者,核准232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計增加97人。
四、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經查獲並予遣返之人數:民國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共計緝獲 351人,較上年同期減少196人;經予遣返者,八十六年一月至三月共計507 人,較上年同期增加33人。 (如圖三) 另統計至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止,現留置各收容場所者共計379人,刻由我紅十字會 及海基會積極與大陸紅十字會及海協會聯繫辦理遣返中。

項目
時間
人數
86年85年同期之比較
85年
86年
人數
比例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 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許可人數 1-3月 10,573 13,295 +2,722 +25.75%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人數 1-3月 305,000 448,000 +143,000 +46.89%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定居(核准人數) 小計 1-3月 12,682 19,539 +6,857 +54.07%
探親 1-3月 8,149 13,495 +5,346 +65.60%
探病 1-3月 3,255 4,908 +1,653 +50.78%
奔喪 1-3月 330 322 -8 -2.42%
定居 1-3月 948 814 -134 -14.14%
大陸配偶來台居留(核准人數) 小計 1-3月 143 167 +24 +16.78%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 1-3月 8 2 -6 -75%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 1-3月 135 232 +97 +71.85%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情形 緝獲人數 1-3月 547 351 -196 -35.83%
遣返人數 1-3月 474 507 +33 +6.96%
資料來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資料統計。

類別

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