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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年01-03月

兩岸社會交流統計摘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八十七年六月十一日

【提要分析】

一、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之人數: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資料,自八十七年一月至三月核准人數計有18.534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2,291人次。

(二)參考香港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自八十六年一月至十二月計有1,848,000人次申請,較上年同期增加322,000人次。另統計七十七年至八十六年十二月共計有11,725,400人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如圖一)

(三)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人數係因「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自八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發布施行後,除公務員、情治單位人員及役男與接近役齡男子外,一般民眾赴大陸地區不再受事由限制,得向境管局填具簡便表格後,即可逕赴大陸地區,經再簡化申請手續為一次許可三年多次出入境,與台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申請「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須逐次加簽不同,所得之統計遂與香港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有別,併此敘明。

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及定居人數:八十七年一月至三月入境核准人數合計23,338人次。其中來台探親者17,729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4,234人次;來台探病者5,226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318人次;來台奔喪者383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61人次;來台定居者809人次,較上年同期減少5人次。(如圖二)

三、自八十一年一月開放大陸配偶得申請來台居留以來,迄八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計有23,493人合乎條件(須結婚滿二年或已生產子女)提出申請,核准4,951人。經就八十七年一月至三月申請之核准情形統計,分別為:

(一)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者,計核准1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減少1人。

(二)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者,計核准439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計增加207人。

四、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經查獲並予遣返之人數:民國八十七年一月至三月共計緝獲209人次,較上年同期減少142人次;經予遣返者,八十七年一月至三月共計223人次,較上年同期減少284人次。另統計至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止,留置各收容場所者共計435人,刻由我紅十字會及海基會積極與大陸紅十字會及海協會聯繫辦理遣返中。(如圖三) 自八十二年辦理是類非法入境人員之遣返作業以來,累計至八十七年三月止,大陸方面計已接回71次,分別為八十二年24次、八十三年23次、八十四年7次、八十五年10次、八十六年6次、八十七年一月至三月1次。

兩岸社會交流統計表

 

項 目

時 間

人 數

87與86年同期之比較

86年

87年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

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許可人次

 

1-3月

 

16,243

 

18,534

 

+2,291

 

+14.11%

參考香港中國旅行社統計人次

 

1-3月

 

448,000

 

(附註2)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定居(核准人次)

小 計

1-3月

19,539

23,338

+3,799

+19.44%

探 親

1-3月

13,495

17,729

+4,234

+31.37%

探 病

1-3月

4,908

5,226

+318

+6.48%

奔 喪

1-3月

322

383

+61

+18.94%

定 居

1-3月

814

809

-5

-0.61%

大陸配偶來台居留(核准人數)

小 計

1-3月

234

440

+273

+163.47%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

 

1-3月

 

2

 

1

 

-1

 

-50.00%

民國39年1月1後結婚

1-3月

232

439

+207

+89.22%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情形

緝獲人次

1-3月

351

209

-142

-40.46%

遣返人次

1-3月

507

223

-284

-56.02%

附註

1.資料來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資料統計。

2.87年1-3月香港中國旅行社尚無統計資料。

類別

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