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社會交流統計摘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八十六年十月九日
【提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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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之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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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資料,自八十六年一月至六月核准人數計有 30,278人次,較上年同期增加3,026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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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自八十六年一月至六月計有928,000 人次申請,較上年同期增加258,000人次。另統計七十七年至八十六年六 月共計有10,805,400人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 (如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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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人數,係因┌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自八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發布施行後,除公務員、情治單位人員及役男與接近役齡男子 外,一般民眾赴大陸地區不再受事由限制,得向境管局填具簡便表格後,即可逕赴大 陸地區,經再簡化申請手續為一次許可三年多次出入境,與台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申請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須逐次加簽不同,所得之統計遂與香 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有別,併此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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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及定居人數:八十六年一月至六月入境核准人數 合計35,858人。其中來台探親者23,926人,較上年同期增加7,024 人;來台探病者9,667人,較上年同期增加2,245人;來台奔喪者653人 ,較上年同期減少90人;來台定居者1,612人,較上年同期減少358人。 (如圖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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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自八十一年一月開放大陸配偶得申請來台居留以來,迄八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計有 18,736人合乎條件(須結婚滿二年或已生產子女)提出申請,核准3,554 人。經就八十六年一月至六月申請之核准情形統計,分別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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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者,計核准6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減少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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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者,核准476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計增加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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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經查獲並予遣返之人數:民國八十六年一月至六月共計緝獲 622人,較上年同期減少291人;經予遣返者,八十六年一月至六月共計952 人,較上年同期減少371人。 (如圖三) 另統計至八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現留置各收容場所者共計552人,刻由我紅十字會 及海基會積極與大陸紅十字會及海協會聯繫辦理遣返中。 |
項目 |
時間 |
人數 |
86年85年同期之比較 |
85年 |
86年 |
人數 |
比例 |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 |
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許可人數 |
1-6月 |
27,252 |
30,278 |
+3,026 |
+11.10% |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人數 |
1-6月 |
670,000 |
928,000 |
+258,000 |
+38.51% |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定居(核准人數) |
小計 |
1-6月 |
27,037 |
35,858 |
+8,821 |
+32.63% |
探親 |
1-6月 |
16,902 |
23,926 |
+7,024 |
+41.56% |
探病 |
1-6月 |
7,422 |
9,667 |
+2,245 |
+30.25% |
奔喪 |
1-6月 |
743 |
653 |
-90 |
-12.11% |
定居 |
1-6月 |
1,970 |
1,612 |
-358 |
-18.17% |
大陸配偶來台居留(核准人數) |
小計 |
1-6月 |
457 |
482 |
+25 |
+5.47% |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 |
1-6月 |
12 |
6 |
-6 |
-50% |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 |
1-6月 |
445 |
476 |
+31 |
+6.97% |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情形 |
緝獲人數 |
1-6月 |
913 |
622 |
-291 |
-31.87% |
遣返人數 |
1-6月 |
1,323 |
952 |
-371 |
-28.04% |
資料來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資料統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