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085年01-12月

兩岸社會交流統計摘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八十六年二月十三日

【提要分析】
一、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之人數:
(一)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資料,自八十五年一月至十二月核准人數計有111,558人次,較上年同期減少161,259人次。
(二)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自八十五年一月至十一月計有1,406,000人次申請,較上年同期增加231,000人 次。另統計七十七年至八十五年十一月共計有9,325,634人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如圖一)
(三)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人數,係因┌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自八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發布施行後,除公務員、情治單位人員及役男與接近役齡男子外, 一般民眾赴大陸地區不再受事由限制,得向境管局填具簡便表格後,即可逕赴大陸地區,經再簡化申請手續為一次許可三年多次出入境,與台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申請┌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須逐次加簽不同,所得之統計遂與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資料有別,併此敘明。
二、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探病、奔喪及定居人數:八十五年一月至十二月入境核准人數合計54,195人。其中來台 探病奔喪者18,089人,較上年同期增加4,168人;公務員大陸親屬來台探親者31,959人,較上年同期增加8,923人;滯留 大陸台胞來台探親者197人,較上年同期減少160人;來台定居者3,950人,較上年同期減少518人。 (如圖二)
三、 自八十一年一月開放大陸配偶得申請來台居留以來,迄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16,087人合乎條件(須結婚滿二年或已生產子女)提出申請,核准3,072人。經就八十五年一月至十二月申請之核准情形統計,分別為:
(一)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者,計核准18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減少40人。
(二)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者,核准988人,經與上年同期比較,計增加380人。(按自八十五年起其配額數經立法院同意由原每年600人增為1,080人)
四、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經查獲並予遣返之人數:民國八十五年一月至十二月共計緝獲1,649人,較上年同期減少 599人;經予遣返者,八十五年一月至十二月共計2,250人,較上年同期增加823人。(如圖三) 另統計至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止,留置各收容場所者共計539人,刻由我紅十字會及海基會積極與大陸紅十字會 及海協會聯繫辦理遣返中。

項目
時間
人數
85年84年同期之比較
84年
85年
人數
比例
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准人數 1-12月 272,817 111,558 -161,259 -59.11%
參考香港中共中國旅行社統計人數 1-11月 1,175,000 1,406,000 231,000 19.66%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病探親奔喪定居(核准人數) 小計 1-12月 41,782 54,195 12,413 29.71%
探病奔喪 1-12月 13,921 18,089 4,168 29.94%
公務員大陸親屬來台探親 1-12月 23,036 31,959 8,923 38.74%
滯留大陸台胞來台探親 1-12月 357 197 -160 -44.82%
定居 1-12月 4,468 3,950 -518 -11.59%
大陸配偶來台居留(核准人數) 小計 1-12月 666 1,006 340 51.05%
民國38年12月31日以前結婚 1-12月 58 18 -40 -68.97%
民國39年1月1日以後結婚 1-12月 608 988 380 62.50%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情形 緝獲人數 1-12月 2,248 1,649 -599 -26.65%
遣返人數 1-12月 1,427 2,250 823 57.67%
資料來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資料統計。

類別

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