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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移交3週年情勢研析:參、附錄三、澳門移交後之爭議事件

  • 發布日期:91-12-01

三、澳門九九之後五十年不變?自由?人權?法治?

澳門移交後之爭議事件(1999.12.20-2002.12.20) 總計:5件

次數

時間

紀事要點

來源

1.

1999.12.20

澳府警方拘捕「石頭公社」12位成員及香港政治漫畫家尊子等人:澳門「石頭公社」於移交當日舉辦另類表演活動,諷刺澳門政府對江澤民等人之安全保護過於嚴密。香港知名漫畫家尊子等人亦專程自香港赴澳門參加後續之表演活動。參與表演活動之成員於表演期間遭警方拘捕留置。

 

「石頭公社」成員擔心警方危害言論及表演自由:該團體成員李銳俊表示,被拘捕者包括數名在場圍觀之人士,擔心警方行動危害澳門的言論和表演自由。

 

尊子表示澳門移交後,當地藝術工作者將面臨限制。

 

民主派政界人士認為警方濫用權力問題嚴重:澳門民主派市政議員區錦新表示,警方將不受歡迎之人士先無理拘捕後再釋放,已是慣用技倆,旨在終止某些活動進行,濫用權力問題嚴重。

 

澳門特首何厚鏵稱讚警方「做得好」:何厚鏵在記者會上暗示,前述被拘捕之人士違反法律,並稱讚警方過去數天之工作「做得好」。

蘋果日報,1999.12.21

 

 

明報,2000.12.21

2.

2000.1.8

香港「四五行動」成員雷玉蓮遭澳府拒絕入境:雷玉蓮偕親人赴澳門旅遊時,遭警方留置調查45分鐘,並以保安理由拒絕入境。

 

澳門保安司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

 

港澳政界民主派人士認為有損「一國兩制」:「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認為事件與中共有關港澳生活方式維持五十年不變之承諾不符,並擔心香港成為另外一個澳門;「支聯會」成員張文光認為澳門「基本法」有關自由入出境的保障,未充分執行;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則表示,澳府是依照北京指示處理,並預計澳門未來將在各方面進行政治審查,將有更多香港異見人士不能踏足澳門。

 

澳府澄清事件是同名同姓之誤:治安警察局發言人表示,事件是一宗同名同姓導致的錯誤,不存在政治問題,惟承認移交期間被列為不受歡迎人士之名單有所增加;特首何厚鏵則以「技術方面的錯誤」,不應將之與「政治審查」掛鉤予以回應。

南華早報,2000.1.10

 

 

 

 

 

 

 

 

 

澳門日報,2000.1.10

3.

2001.2.20

澳門法輪功學員張玉輝遭珠海檢察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起訴: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透露,澳門法輪功學員張玉輝2000年12月間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支持法輪功之言論,遭珠海公安人員逮捕,刻正羈押於珠海香洲第2看守所。張玉輝家人於2001年2月7日接獲其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正式逮捕令。

 

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認為是中共「殺雞儆猴」之舉:該中心指出近期廣東頒布2項政策打擊港澳法輪功學員在大陸之活動(包括:港澳法輪功學員在大陸地區活動遭逮捕,將比照大陸內地學員判刑、勞改而不再遣返居住地;加強調查大陸法輪功學員與港澳學員之聯繫,並嚴厲打擊該等人士),並認為張玉輝之案例顯示中共當局正實施該項政策,以便「殺雞儆猴」。

國家通訊社,2001.2.20

4.

2002.2.16

澳門警方與香港記者發生推撞:香港「四五行動」成員赴澳門擬向訪問澳門的李鵬進行示威,約有30名香港記者隨行,惟因澳門警方禁止記者在入境禁區內採訪,雙方發生推撞。

 

澳門警方否認毆打香港記者:澳門政府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對於香港無線電視攝影師和記者聲稱被警員毆傷及攝錄機被毀的報導,澳門治安當局深表關注。根據初步調查結果,有關的指控並非事實。警方已立案處理此事,並將會依法無私地做進一步的調查。

 

香港傳媒要求澳門政府徹查事件:香港無線電視致函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質疑澳門警方否認粗暴對待記者的事實,其草率護短的態度令人遺憾,並要求設立獨立委員會徹查事件,儘快對外公布結果。

 

澳門政府表示已立案調查:澳門政府函覆無線電視,謂案件已移交澳門檢察院偵辦,進入了司法程序,澳門治安警察局亦已依法就無線電視的投訴立案,展開深入的內部調查,不可能另外委任獨立委員會調查,否則會影響司法公正。

 

立法會議員認為澳門國際形象受到損害: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事件發生後對澳門的國際形象構成損害,並反映出警方過度緊張,立即發表新聞公報,有「護短」之嫌。

蘋果日報,2002.2.17

 

 

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新聞資料,2002.2.17

 

 

信報,2002.2.19;明報,2002.2.19 

 

信報,2002.2.20

 

 

 華僑報,2002.2.18

 

5.

2002.6.4

澳門政府不願為「六四」悼念活動提供電力:「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連續13年舉辦「六四燭光」悼念活動,惟2002年是在無電、無音響、無錄影的玫瑰堂前地舉行集會。該會理事長兼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表示,澳門民政總署官員已通知集會當晚沒有職責及權限為該活動提供電力。他認為,這是政府進一步遏止澳門居民的民主空間。

現代澳門日報,20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