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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國台辦副主任王在希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的講話

16.國台辦副主任王在希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的講話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下午好!

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極高的票數表決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這是一件舉世矚目的大事。《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推進兩岸和平統一的法律,一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維護台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今天,我想就大家關心的有關《反分裂國家法》問題,談幾點看法:

第一,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中國13億人民民意的要求。大家知道,近幾年來,由於“台獨”分裂活動的不斷升級,國內各界人士和海外僑胞紛紛要求以法律手段,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程式啟動後,得到了海內外中華兒女的普遍支持和擁護。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全體會議,在沒有一張反對票的情況下,以空前的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說明制定本法律,充分反映了13億人民的意願,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

第二,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遏制日益嚴重的“台獨”分裂活動的需要。眾所周知,近幾年來,由於“台獨”分裂活動愈演愈烈,已經嚴重威脅到台灣海峽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嚴重威脅著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嚴重破壞了兩岸關係的發展和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為了遏制日益嚴重的“台獨”分裂發展勢頭,維護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第三,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需要。這部法律,緊緊圍繞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這個主題,把我們黨關於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充分體現了我們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同時表明了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從而更加有利於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有利於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是我們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兩岸關係發展中的一件大事。這部重要法律,對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乃至對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作用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女士們,先生們,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符合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最近一個時期,台海緊張局勢出現某些緩和的跡象,台商春節包機已經實現,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問題也在取得進展,這都是兩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結果,應當珍惜。胡錦濤總書記日前在政協一次會議上強調指出:“只要是對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維護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祖國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這是我們對台灣廣大同胞的莊嚴承諾。”我們希望兩岸同胞團結起來,共同努力,共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光明前景。

資料來源:國台辦網站,200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