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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政府持續檢討兩岸媒體交流秩序

15.政府持續檢討兩岸媒體交流秩序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海峽兩岸新聞交流的良性互動與資訊的互通,一直是政府長期以來所致力的目標。政府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開放大陸記者來台駐點採訪,先後已有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華社等四家媒體來台駐點。去年為落實陳總統五二○就職演說有關擴大兩岸新聞交流之宣示,主動釋出善意,於同年十二月正式宣布開放第五家大陸新聞媒體「中國新聞社」記者來台駐點採訪。事實上,政府亦積極規劃在近期內,儘速再檢討開放其他大陸媒體來台駐點。

但遺憾的是,大陸當局長期以來對於台灣的資訊就持續的封鎖、管制,在大陸,只要有關於台灣新聞的任何台灣網站,均被官方刻意封殺。今年三月中共人大通過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採用非和平方式企圖破壞台海現狀,威脅東亞和平安全,中共仍運用媒體之宣傳效力,惡意扭曲政府推動兩岸和解的原意,對於台灣民意的高度不滿則置若罔聞。其中新華社及人民日報除強力發動所屬海內外分支機構刻意隱瞞和扭曲國際輿論及台灣民意反對該法之事實,兩媒體在台駐點記者,亦配合中共的政治宣傳手法,在台灣採取偏頗的報導方式,實有刻意誤導大陸民眾之嫌,不但有失新聞記者客觀中立之專業立場,也造成兩岸誤解加深、加劇,已違背我政府開放新華社及人民日報記者來台駐點增進兩岸新聞雙向交流、平衡多元資訊的初衷,更無法達到增進兩岸彼此了解和促進中國大陸言論自由化之目的。

有鑑於此,政府持續檢討兩岸媒體交流秩序及開放管理政策。在政策檢討未有具體結論前,政府將暫緩新華社與人民日報兩媒體來台駐點。但這絕不是要讓兩岸新聞交流倒退,相反的,政府將積極評估其他可增進兩岸相互了解及促進大陸言論自由化潛力的大陸媒體來台駐點採訪。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