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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行政院陸委會發布新聞稿,表達對「兩岸和平共處法」的看法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 一、兩岸之間相互的政治定位不應由中國單方面律定。 二、大多數台灣人民希望維持台灣主權獨立的現狀,這最可能是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兩岸的現況。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台灣前途之任何改變,只有2300萬人民有權決定。 三、兩岸的問題基本上是政治問題,雙方應在不設定前提的情況下坐下來談,目前並沒有這樣的社會與政治條件。 四、「和平共處法」只確定不得辦獨立公投已屬不智,竟可納入應中國要求時可舉辦統一公投之文字,此種立法古今所無。 五、港澳主權轉移至中國之後,其自治之高度有多高,係來自中國之授予;要改變也是由中央來決定,不需要港澳同意。 六、兩岸的癥結在於雙方體制懸殊、民主發展理念的不同、人權保障程度的不同。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