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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行政院陸委會就大陸天然砂輸銷台灣問題發表聲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聲明如下: 一、鑑於大陸天然砂輸銷台灣涉及進出口管理及航運等公權力事項,需雙方政府授權單位始能進行商談。我方也已多次明確函知大陸方面,應充分了解我方法令規定及我政府未授權其他民間單位處理陸砂輸台所涉公權力事務。「國台辦」記者會大陸官員所指,已與台灣土木技師公會聯合會等六家台灣公協會商談,未來大陸主管部門將憑台灣地區砂石業界推薦機構出具的證明等有關文件向大陸企業發放出口許可證等說法,似乎有意藉由與我民間團體的對話,試圖架空我政府公權力之執行。大陸官方的談話,顯然試圖混淆官民的角色,製造雙方過去未曾溝通的錯誤印象,有意製造台灣內部的矛盾。對此,陸委會深表遺憾,也敬告大陸方面應停止不適當的談話與作為。 二、陸委會指出,我方應大陸方面提議已指定協商砂石之連繫窗口,雙方並已建立一定程度的共識,是以,大陸方面若真有誠意解決砂石輸台問題,應儘速就近日我方去函之相關提議作出回覆,以利雙方就必要的後續商談進行安排,不要再一廂情願片面要求我方業界與之配合,延宕問題處理的時效。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