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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澳門移交,政府聲明全文

三十一、澳門移交,政府聲明全文

    四百多年來,葡萄牙政府對澳門的統治,將於明天正式走入歷史。最後一塊殖民疤痕從中國人的土地上消逝,是海內外華人所樂見的。中華民國政府期望未來澳門能夠邁向嶄新的發展。

    澳門作為東西文化交流及兩岸人員、經貿往來的中介角色,不應因其地位的轉移而有所改變,反而更應發揮其特殊的作用。我政府希望大陸當局能確實遵守「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承諾,俾為未來澳門的長遠發展奠立厚實的基礎。

    我與澳門間的關係向來密切,我們希望未來還有更進一步的開拓空間。為保障「九九」後雙方經貿、旅遊及文教等交流關係,中華民國政府並已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俾為雙方未來發展提供法治依據。

    中華民國政府維護澳門居民福祉的政策,將不會改變。我們希望未來臺澳關係有平穩和建設性的發展,也希望大陸當局及澳門特區政府能展現誠意,在下列原則下為臺澳關係的榮景共同努力:

    一、互惠原則:互惠合作則共享其利。惟有從互惠基礎出發,才會有互補作用,對澳門的經濟發展也才能產生動力。

    二、持續原則:既有的臺澳關係在互惠互利原則下,繼續維持不變。雙方交流不僅不因澳門地位的變動而受損害,反更應予以制度化的發展,以進一步提升彼此的關係。

    三、法制原則:依法行政是中華民國政府一貫的施政準則。我們對臺澳兩地關係,以及澳門居民在臺待遇,均將依法處理;有關我們在澳門權益,也希望特區政府一秉善意,予以法制化的維護。

    在即將邁入二十一世紀之際,澳門移交應是兩岸四地邁向另一互動關係的新契機。我們呼籲大陸當局以更務實開放的心態,理解我方推展兩岸關係的作為,加強彼此間的交流與溝通,共同建構未來民主統一的新中國。

資料來源:聯合報,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