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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 金馬試辦「小三通」說明書(簡版)

廿四、金馬試辦「小三通」說明書(簡版)
一、 前言

金馬「小三通」是根據今(八十九)年四月五日公布實施的「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試辦離島「通航」規定,經過詳細的評估,審慎的規劃,充分的作業準備後,將自九十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這是金馬地區新階段發展的開始,也是兩岸關係的重要一步。

二、 推動「小三通」之目的

推動「小三通」主要有兩大目的:

第一,促進金馬地區之建設與發展。「小三通」的基本宗旨是照顧金門、馬祖民眾的生活需求,降低當地民眾犯罪風險,並且希望藉由開放與大陸地區航運、人員、貨品、金融、郵政等雙向往來,促進金馬地區的經濟繁榮。

第二,增進兩岸良性互動,改善兩岸關係。從兩岸互動觀點,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在地理上連為一體,經濟、社會、人文等方面之發展幾乎不可分割,透過「小三通」,可加強雙方的正常連繫,促進兩地人民的福祉,同時也有助於改善兩岸整體關係,增進良性互動。

三、 試辦「小三通」的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小三通」係秉持三大基本原則:

第一,安全。「小三通」係以國家安全為最優先考量,所有開放項目都是在安全管理無虞之範圍。

第二,秩序。「小三通」的實施,係以建立秩序為前提,一方面,藉由開放措施,引導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經貿交流之紀律化,逐漸減少非法「小三通」的問題;另一方面,採取必要措施嚴防開放後可能加劇大陸人士非法入出境、走私、偷渡、逾期停留等問題。

第三,漸進開放。「小三通」開放係採循序漸進原則,初期以「除罪化」及配合社會治安維護為重點,俟建立秩序後,再進一步擴大雙向之商業化往來。

四、 「小三通」初期主要開放項目

「小三通」初期開放措施分為兩方面:

一方面,是讓金門、馬祖民眾與大陸地區進行合法的直接經貿交流,開放項目包括: - 金馬地區一般船舶(客貨船)經許可後,可以在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間從事客貨運輸。
- 金門、馬祖現有漁船亦可依據縣政府之許可條件,直航大陸地區。
- 金門、馬祖人民及公司行號可與大陸進行直接貿易;金馬地區必要民生用品皆可自大陸直接進口。
- 金門、馬祖人民經許可後,能夠合法往來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不必再繞道台灣及香港、澳門。
另一方面,在有效控管風險,並採完善配套措施的前提下,有限度開放大陸地區船舶、貨品及人員進入金門、馬祖,項目如次: - 大陸客貨船經向我方申請許可後,也可在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間從事客貨運輸。
- 大陸企業可與金門、馬祖人民及公司行號進行直接貿易。
- 大陸人民經申請許可後,可以進入金門、馬祖地區從事商務、學術交流、探親、探病、奔喪、返鄉探視或旅行。初期每天可停留之人數,金門七00人,馬祖一00人。


五、 「小三通」與兩岸協商

「小三通」優先實施項目是「除罪化」及「可操之在我」部分,主要考量大陸方面對我方民眾及業者已採若干開放措施,並行之多年,因此,「小三通」初期所規劃之部分事項,不必然須經兩岸協商,即可運作。

然而,「小三通」要能有序進行,開展更大的空間,仍須透過兩岸協商。行政院張院長已表示,政府推動「小三通」的最高目標,希望能促進金馬地區的繁榮與發展,並增進兩岸良性互動。我們期盼「小三通」是恢復制度性對話協商的契機,希望對改善兩岸關係能有正面的助益。「小三通」即將於九十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我們亦期待儘早由兩岸就「小三通」事宜進行協商,以使「小三通」能促進金門、馬祖和大陸地區全面正常的民間互動及經濟交流,增進雙方人民的福祉。

六、 「小三通」後金門、馬祖之展望

(一) 安全有保障為「小三通」實施,警政、海巡、檢調等機關在金門、馬祖全面加強整備,增補人力及各種執勤所需設備,以確保「小三通」實施後能夠維護地方治安,保障人民安全。
(二) 經濟有發展「小三通」實施後,不僅讓金門、馬祖民眾可以買到更便宜的物品,各種公共工程也會因砂石、鋼材可自大陸進口而降低成本,同時,「小三通」可以增加商業及觀光活動,有助於金馬地區的經濟繁榮。另一方面,開放大陸產品進口項目亦適度保護當地產業,使能有調適升級的時間。從中長期來看,配合「兩岸貨品交易中心」設置,可以將金馬地區發展為觀光購物及休閒遊憩中心。
(三) 兩岸關係有前景試辦金馬「小三通」,在確保國家安全及社經秩序的前提下,將隨主客觀條件的變化,逐漸擴大開放程度,建立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正常穩定的交往,並裨益於兩岸關係的有效改善。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 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