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25.行政院陸委會發布新聞稿,表達關於新光三越公司大陸投資事業經營權事件的態度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聲明如下: 一、大陸相關方面對新光三越大陸投資事業經營權爭議的處置,陸委會至表遺憾,也呼籲大陸當局應該兌現保障台商大陸投資合法權益的承諾,盡速有效並公正處理此一經營權爭議事件。 二、台商當事人若有需要,陸委會亦會協調海基會及相關單位給予必要的協助與支持,盡可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投資權益。 三、陸委會也要呼籲廣大台商要注意大陸投資的高度風險,不要對表象的商機有不切實際的憧憬,任何投資計畫都需事前作好風險評估。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