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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行政院陸委會對馬英九提出包括簽兩岸和平協議等議題,發布新聞參考資料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指出: 一、兩岸問題的本質在於中國以僵化的「一個中國原則」做為處理兩岸交流與互動的原則,在此一原則下,兩岸關係只是中國的「國內事務」,兩岸對話與協商也只能在中共所設置的政治框架下才能進行。馬先生主張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來簽訂和平協議、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並進行協商,除非能明確讓中國當局公開表明「九二共識」與他的一中原則完全無涉,否則正好落入中國「一中」的圈套,自我貶抑,必將嚴重損及台灣2300萬人民的利益及台灣的主體性。 二、兩岸間包括直航或進一步經貿合作等議題,應在不設任何政治前提的情況下透過兩岸政府間的對話與協商,才能確保我方人民的福祉與權益。兩岸關係正常化是我政府一貫的主張,針對相關的議題,政府部門也都有完整的規劃,任何議題都可以透過正式的協商來具體推動。馬先生以喊價的方式,對兩岸經貿交流提出的主張,卻沒有可行性的評估,以及如何落實的規劃和說明,因此,只是一種競選的手法,並不是保證可以兌現的。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