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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行政院陸委會針對國共兩黨舉辦「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發表正式聲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 一、國共兩黨舉行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在屬性上是兩岸民間團體的交流活動。兩岸民間交流必須遵循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涉及公權力議題的處理,是政府的職權,必須由政府來主導。 二、如果中國當局利用與我國在野政黨針對協商中的議題進行政治操作,對兩岸協商必定會製造干擾,也會拖延議題推動的進程,完全無益於兩岸間正常的互動。 三、我們正告中國當局,不要把「和平」當幌子,用以掩飾其一貫對台的意圖,應該早日面對兩岸關係的現實,與我們就台海長期穩定的維繫展開對話,承擔責任,才是兩岸和平關係開展的正途。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