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在致詞時提出「四要一沒有」的訴求與主張:
第一、「台灣要獨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國家,追求台灣獨立是台灣人民共同的理想,也是長久以來的目標,追求台灣獨立不是危險的退步,而是最崇高的志業。
第二、「台灣要正名」,台灣是母親的名字,是我們最美麗、最有力的名字,也是參加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最好的名字。
第三、「台灣要新憲」,台灣要成為一個正常完整的國家,需要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台灣新憲法。
第四、「台灣要發展」,只有實施民主才有發展、只有經濟繁榮才有發展、只有照顧弱勢才有發展、只有台海和平才有發展。
第五、「台灣沒有左右的問題」,台灣作為一個新興民主國家,不同的地方就是台灣只有國家認同分歧的問題、只有統獨的問題、只有要前進或後退的問題,絕對沒有左右路線的問題。
資料來源:總統府網站,民國9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