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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對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等擬申請來台一案,行政院陸委會鄭重聲明審查決定不予許可

針對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等官員擬申請來台一案,該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召開之「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參觀訪問聯合審查會」審查決定不予許可。行政院陸委會針對此項結果提出鄭重聲明:

一、 中共顯然毫無改善兩岸關係之誠意
          改善兩岸關係是兩岸政府責無旁貸之責任,也是雙方主管官員無法迴避的職責所在。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等擬申請來台,首要目的應該是要積極展現其對有效改善兩岸關係的誠意,並提出具體的作法與建議。因此我方一再提出「事前磋商、相互尊重」處理原則,也曾經三度透過海基會去函,表達我方邀請中共指派代表與我方進行磋商的具體建議,主要的目的就是在提醒中共方面認知到,改善兩岸關係是其無由旁貸的責任。令人遺憾的是,中共卻拒絕與我對話,連負責擔任兩岸溝通橋樑之海協會也被迫不敢回函我方。中共此舉,無異再次向台灣人民及國際社會宣示他們根本還沒有改善兩岸雙邊關係的準備。同時,中共國台辦主任欲申請來台,卻又刻意迴避事前與我政府聯繫、磋商,其作為已說明這件申請案對改善兩岸關係及促進區域和平與穩定,並沒有任何正面的意義。
二、 中共明顯對我施以兩手策略
          近期以來,我政府積極推動兩岸互動與交流,使兩岸關係朝向和平穩定之方向發展,反觀中共當局對台進行武力威脅及政治打壓的本質從未改變。自1995年6月起更以拒絕與我方進行制度化協商為手段,企圖進一步擴增對台壓制的強度。中共在去年3月制定「反分裂法」,引發各方強烈反感,雖然立即改採柔性統戰手法,對台灣人民和國際社會釋出善意假象,但其在國際上對我方的打壓卻更蠻橫。近日接連發生包括蓄意製造查德事件羞辱我國、在泰國國際競賽場合公然搶奪我國國旗等作為,都暴露出中共對台說一套、做一套虛假的面目。陳雲林來台代表的是中共當局,自然應該藉此機會針對他們羞辱中華民國和台灣人民的作為做出明確交待。如今,陳雲林等擬申請來台,一方面拒絕面對我政府及人民,另一方面反而向我國政府要求給予安全保護和通關入境的禮遇便利,這種兩手策略已然證明中共毫無改善兩岸關係的誠意,也說明本申請案對兩岸整體關係並沒有實質助益。
三、 中共應本相互尊重原則與我磋商
          中共去年即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等數十位官員集體提出入境台灣的申請,經過比對,今年的申請案在內容上與去年幾乎如出一轍。去年由於時間急迫,我方雖以特急件慎重處理該案,惟日前中共方面曾抱怨去年我方並未給予其適當的回應時間。為表達我方的誠意,提供對方充裕時間做回應,我政府已3度授權海基會去函大陸海協會,惟至今仍未得到大陸方面正式回函。在此一情況下,由於中共並未表現相互尊重的態度,也使得本案在處理上無法有更大的彈性空間。此外,兩岸高層官員或重要部門負責人相互訪問,理應事先透過雙方相關部門進行磋商,以便作好必要的溝通與安排。一旦雙方在磋商中獲致原則上的共識,其他所謂安全維護、入出境通關禮遇和便利等問題,就只是技術上的枝節,更何況兩岸在過去互動中針對相關人員往來必要之安全與便利措施的落實,已經有充分的經驗。惟中共未曾知會我政府即逕自對外公布陳雲林等人擬來台訪問,而後又不願與我政府事前磋商,卻公然要求我政府的公權力提供陳雲林相關的安全保護,以及給予入出境通關便利措施,完全是缺乏相互尊重、不符國際禮儀與慣例的作為。
四、 中共未曾真心關注兩岸農業深層問題
          兩岸農業本質上存在極大差異,台灣農業水準高於大陸,農產品屬新興科技之精緻農業經營方式;在兩岸產銷及經營模式迥異,復以中共本身三農問題弊病叢生的情況下,兩岸農業交流所面臨的重要課題,在於中共缺乏對台灣農產結構因素的瞭解,無法處理台灣農產品在中國大陸遭遇之商標遭搶註、交易無法收取貨款、台灣農業先進技術違法輸往大陸以及走私、疫病傳染及產銷糾紛等多重問題,造成兩岸農業交流不僅未能正常發展,為我農民創造收益,反而嚴重傷害了台灣農民的實質利益。

        此外,中共明顯企圖利用台灣紮實的農業科研基礎與農民組織力量為其自身三農問題的嚴峻困境尋求解套,刻意將此次民間交流活動,再度轉變為供其公布對台農業利多的文宣工具。事實上,中共過去伺機釋出短線「利多」,迄今證明都是不著邊際、虛應故事的統戰作為,只能淪於宣傳,無助於兩岸農業交流秩序的建立與正常發展,對台灣農民沒有實質助益。現階段,中共應該積極採取措施立即改善兩岸農業交流中的各項問題,展開政府主管部門間之協商,建立長期有序、互補互惠運作的機制,台灣農民的利益才能受到真正的照顧。尤其,我國多年來發展農村基層的民主化制度與經驗,更是提供中共農村改革最重要的珍貴資產,應是兩岸面對未來農業合作,最重要的核心議題。

五、 政府推動兩岸和平穩定的努力不會改變         中共片面惡化兩岸關係、拒絕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已達10年,如今,國台辦陳雲林主任等官員有意集體申請來台,我政府為了創造兩岸正常化關係的契機,在審理本申請案之前,即主動建議兩岸藉此機會進行磋商,一方面提出「事前磋商、相互尊重」的處理原則,並以最大的耐心,連續去函,邀請中共派員與我磋商,這是積極、成熟與負責任的作為,也展現我們在兩岸政策上的主動與彈性。反觀中共近期種種的作為與回應,顯然並無意藉機促成兩岸關係的改善,也無意針對最近對台灣的種種不當作法做出交待。為此,政府各相關部門均認為,在此一情況下,陳雲林等來台並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因此在等待了將近三個星期卻尚未接到中共任何正面回應之下,政府作成了不予許可的決定。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