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5.陳總統主持國安高層會議裁示《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

總統於會中表示,基於主權在民之民主原則,基於中國持續以軍事威脅及《反分裂國家法》等非和平手段意圖片面改變台海現狀,國安高層會議綜合國安會所提報告建議及相關單位之討論共識,作成以下之決議: 「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不再編列預算,原負責業務人員歸建;《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並依程序送交行政院查照。 同時,為確保國家安全、提升人民福祉、維護區域和平穩定,我們也要公開宣示: 一、台灣感謝布希總統在2005年京都演說中明白表示,美國珍視與台灣之夥 伴關係,且讚揚台灣之民主繁榮。台灣亦感謝美國盼繼續就雙方互利之事項共同合作。 二、台灣無意改變現狀,也堅決反對以任何非和平手段造成此一現狀的改變,並感謝國際社會共同支持維護現狀。 三、「國統會」之終止運作及《國統綱領》之終止適用,不涉及現狀之改變,而是基於主權在民之民主原則;只要符合民主的原則,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兩岸未來將發展任何形式的關係,我們都不排除;也堅持任何人不得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 四、憲政改造工程之推動,必須要符合由下而上、由外而內、先民間後政黨之精神,依循現行憲法程序,最後仍需立法院四分之三之同意,以及人民公投複決。任何不符合此種程序的主權議題,不僅無益現狀的維持,也將不會被處理。 資料來源:總統府網站,民國9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