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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政府大陸政策重要措施一覽表

一、經貿類

  • 開放台灣地區辦理人民幣兌換業務(97.6.26提報行政院、97.6.30實施)
  • 放寬兩岸證券投資(97.6.26行政院院會通過「調整兩岸證券投資方案-短期計畫」、相關法規修正後發布。97.7.3行政院院會通過「重新檢討放寬基金投資涉陸股之海外投資比率」、相關法規修正後發布)
  • 放寬大陸投資金額上限及審查便捷化(97.7.17提報行政院、97.8.1實施)
  • 鬆綁海外企業來台上市、適度開放陸資投資國內股市(97.7.31鬆綁海外企業來台上市、97.12.4開放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QDII)來台投資證券期貨市場)

二、交通運輸類

  • 實現兩岸週末包機、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97.6.13簽署週末包機及大陸人民來台旅遊協議、97.7.4兩岸週末包機及來台旅遊首發團、97.7.18大陸人民來台觀光)
  • 擴大放寬「小三通」(97.6.19發布實施)
  • 「小三通」正常化(97.9.30完成相關政策調整措施、97.10.15實施澎湖「小三通」常態化)
  • 簽署海峽兩岸海、空運及郵政協議(97.11.4完成協商及簽署協議、97.12.13協議生效、97.12.15實施)

三、文教類

  • 恢復新華社及人民日報來台駐點採訪、開放大陸五家地方媒體來台駐點(97.6.30發布實施)
  • 延長陸生來台研修期限為1年(97.10.24教育部修正發布)
  • 放寬大學赴大陸及金、馬辦理推廣教育(97.11.3教育部修正發布)
  • 同意大陸東南衛視及福建日報社二家地方媒體來台駐點採訪(97.11.13同意來台駐點採訪)
  • 研修兩岸條例、大學法,有限度的開放陸生來台就讀、放寬大陸學歷採認(97.12.4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其他

  • 放寬縣(市)長赴大陸地區交流(97.7.3發布實施)
  • 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便捷化(97.7.31內政部發布施行)
  • 核准香港貿發局來台設立台灣分公司(97.10.16核准)
  • 簽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97.11.4完成協商及簽署協議、97.11.11協議生效並實施)
  • 研修兩岸條例以保障大陸配偶權益(97.12.11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