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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業務

民國九十二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十、政風業務

(一)辦理政風法令宣導

為提昇知法守法觀念,摘編轉發「採購決定之正當裁量」、「查處貪污犯罪案件幾個值得探究的問題」等資料8篇;編製政風宣導海報,提供同仁參考;並將資料和政風常用表格檔案上網,以供同仁下載使用。

(二)監辦採購案件作業程序

會同監辦本會重大採購案(新臺幣貳佰萬元以上)4件,一般採購案件129件,填報防弊措施表4件,簽註改善意見1件,落實政風機構「興利」及「防弊」職能。

(三)研訂公務機密維護措施

與本會相關處室研商「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草案」,意見提供法務部參考。結合港澳處、秘書處及本會駐港澳等單位,適時修訂本會相關作業規範,以強化本會機密維護機制。另並摘送「國家機密保護法簡介」等機密維護資料6次,提供同仁參閱。

(四)落實保密安全檢查工作

為強化機關安全,辦理不定期保密安全檢查3次、設施安全檢查1次及密件銷燬作業3次;另規劃辦理「九十二年十月慶典期間安全維護工作」及「九十三年春安工作暨總統選舉期間安全維護工作」,協調本會秘書處、駐警小隊、大樓管理中心及保六警力等,確實做好安全維護等工作。此外,並要求加強首長、副首長座車安全檢查,以維護人身安全,發現缺失事項即簽陳首長,督促相關單位改進。

(五)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件

依據本會「協助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執行要點」,協調海基會、駐衛警等相關單位落實執行緊急事件通報;協助處理「中華民國愛國同心會」陳情請願事項等8件,結合業務主管單位適當疏處以減少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