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港澳業務

參、 未來展望與努力方向

五、 港澳業務

(一) 推動臺港澳關係正常化、制度化、效率化

為能更快速有效的解決臺港、臺澳往來之相關問題,臺港、臺澳間仍應改善目前協調聯繫之機制,本會香港事務局與澳門事務處將持續努力,期建立臺港、臺澳間正常化、制度化、效率化的溝通管道,改善彼此往來之相關問題,促進臺港、臺澳關係進一步發展。

(二) 促進臺港澳聯繫交流

香港移交已屆滿兩年,澳門亦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移交中共管轄,本會當以互惠、務實及不損害我方之尊嚴及地位為基本原則,繼續推動臺港澳間之學術、經貿、文化等各項交流,利用各種管道,逐步擴大與港澳各階層聯繫,建立多元化交流往來。

(三) 持續關注港澳情勢發展

為有效掌握港澳地區情勢發展的脈動,未來除繼續編撰「港澳季報」、「港澳移交後之爭議事件」,以及港澳移交後之情勢研析報告外,並加強港澳重大問題研析之時效性,及持續觀察相關問題之發展趨勢,俾確實反映港澳在大陸統治下之各個層面,以供政府決策之參考。

(四) 健全臺港澳交流規範

目前臺港澳間往來雖訂有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子法加以規範,惟仍存在若干問題值得進一步檢討加強。未來將針對涉及港澳特區政府部分,積極透過管道與之協商,俾具體落實相關規範,以保障雙方人民權益。此外,亦將密切注意臺港澳交流所衍生之社會問題,適時予以檢討修正,以確保國家安全及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