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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政府對於持領綠卡的民眾,沒有管理作為,為何要對領用「居住證」的民眾作管理?

居住證懶人包Q5

答:
(一)「居住證」是陸方發給「中國公民」的身分證件,與綠卡是美國發給「外國人」的永久居留證,二者性質根本不同
「居住證」與綠卡或各國製發的類似證件,在政治意涵與法律層面差異甚大,不能比擬。綠卡是美國給予外國人的永久居留證件,領證者仍維持原國籍,待居住一定時間、符合一定條件後可申請歸化為公民。中國大陸製發的「居住證」,樣式、編碼均比照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刻意混淆臺灣人民與中國大陸人民的區分。

(二)中國大陸核發「居住證」,具有併吞臺灣的政治圖謀
美國從未將持有綠卡的外國人視為本國公民,亦未否認綠卡持有者母國的主權地位,或宣稱對其領土及人民具有統治權,更未對其具有武力併吞的企圖。反之,中國大陸當局對於臺灣的政治圖謀,國人不可輕忽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