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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申領「居住證」可能會有什麼風險?

居住證懶人包Q2

答:
(一)領證者有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繳稅
中國大陸2018年8月31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明訂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滿183日,即為需繳納全球所得稅的稅務居民;陸方隨即於9月1日起核發「居住證」,符合在陸居住半年(183天)以上等條件,可申領「居住證」。未來持有「居住證」的臺灣民眾,都可能會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加稅務負擔。

(二)參加中國大陸社保不一定能增加保障
中國大陸當局宣稱,領「居住證」者享有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但陸方的社保基金管理,一直存在貪腐、監督不足等弊端;且醫療保險的保費負擔較重、給付複雜,臺灣民眾參加中國大陸的「五險一金」社會保險,看似增加權益,實際上反而可能增加負擔。

(三)個人隱私恐遭全面監控,人身安全風險升高
中國大陸近年建置「天網」工程,透過科技對民眾進行全面監控。臺灣民眾申請「居住證」需提供指紋資料,在陸使用「居住證」購車票、訂住宿的行止動態,很可能被蒐集掌握。領用「居住證」的臺灣民眾,將會面臨陸方全面監控與暴露隱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