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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學如未滿20歲,學校可能於寄發錄取通知時,一併寄發合作金融機構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並請您進行公證及驗證。建議未滿20歲的同學可在中華郵政開立帳戶,因中華郵政已洽獲金管會同意,來臺就學之限制行為能力(未滿20歲)之海外學生於中華郵政開設非支票存款之一般存款帳戶,可改以校方出具之在學證明書或已註冊之學生證或學校公函,代替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可省去公證及驗證程序。

二、開戶申請應備下列文件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一)移民署核發之「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101年起內政部移民署在首次核發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時,即預先核發統一證號,不須入境5日再申請)。

(二)同學本人之中國大陸護照。

(三)未滿20歲之同學應檢具經公、驗證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或經在臺監護人簽署之同意書。如於中華郵政開戶者,可改以校方出具之在學證明書或已註冊之學生證或學校公函替代。

三、外匯指定銀行均得辦理外幣(含人民幣) 存款業務,惟中華郵政公司目前尚不提供外幣(含人民幣) 存款服務。詳細資訊可請學校再向各合作銀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