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澳關係
◆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主任路平履新
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主任路平女士於1月23日抵達香港履新。路主任回答記者詢問時表示,兩岸三地在政治層面存有不必要的敵意和誤解,相信文化可以超越政治框架,令大家互相包容及尊重(信報,2003.1.24)。她認為,假如任何事情都從政治去想,會變得很侷限(蘋果日報,2003.1.24)。她希望未來的臺港關係,一如她的名字,走一條平坦的路,可以平穩發展(信報,2003.1.24)。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歡迎路平赴香港工作,並希望她能進一步加強臺港文化和教育的交流(明報,2003.1.24)。
◆我法輪功學員控告港府侵犯人權
多名臺灣法輪功學員於2月21日搭乘航機抵達香港,準備出席2月22日及23日在香港舉行的遊行集會,其中約80名成員遭港府入境處以保安理由拒絕入境,並隨機遣返回臺。事件中9人報稱遭入境處職員強行用麻袋抬上飛機遣返,並有3人報稱受傷(東方日報、蘋果日報,2003.2.23)。
大陸委員會高度關注此一事件,對於香港政府此種粗暴、漠視人權的舉措,表達嚴重的抗議,除立即責成駐香港機構緊急要求港府停止這種不友善的行為外,也要求港府今後不得再有類似作法,以免破壞臺港之間和諧往來的氣氛,並自毀香港的國際形象。大陸委員會並責成駐香港機構聯繫各航空公司及相關單位,共同在香港機場密切注意,並隨時提供必要的協助(大陸委員會新聞稿,2003.2.22)。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就此次事件做出回應,認為入境處完全依照香港法例處理,此次採取的行動完全合理、合法及專業和克制(大公報,2003.2.24)。
4名遭拒絕入境的臺灣法輪功學員連同香港法輪功發言人,於4月7日控告港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基於宗教信仰理由,拒絕該4名法輪功學員入境,違反「基本法」、「人權法案條例」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有關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動的條款(信報,2003.4.8)。
◆港澳關注兩岸如果直航對臺港澳經貿之影響
為協助解決大陸臺商返鄉過年交通運輸上「一票難求」的困難,交通部於2002年12月4日發布「國籍航空公司申請飛航『大陸臺商春節返鄉專案』間接包機作業程序」,同時也適度擴大「小三通」適用的對象,讓大陸福建以外臺商可以多一項選擇返鄉。此舉引發香港關注兩岸將來若直航,對臺港經貿往來的影響。香港付貨人委員會認為,兩岸通航會影響香港航運中心地位。目前臺商在珠江三角洲與長江三角洲之比例約為7比3,直航將令投資長江三角洲之臺商增加,該等臺商將不再利用香港機場,促使直航的影響漸趨明顯(星島日報,2003.1.27)。
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港府支持兩岸「三通」,「三通」於短期內雖可能使香港與臺灣之經貿、旅遊受到輕微影響;但長遠而言,會令兩岸四地之關係密切,對香港亦會有好處(文匯報,2003.1.26)。香港機場管理局估計,每年若有約270萬人次之臺灣旅客不再經過香港,僅機場稅之收益已損失港幣逾2億元。惟該局亦相信,「三通」有利臺商投資珠江三角洲地區,長期而言,來往香港與該地區間之旅客將有所增長(星島日報,2003.1.27)。香港旅遊業議會表示,直航對香港旅遊業影響不大,臺商多為過境香港,再轉至大陸,較少在香港消費。惟該議會指出,兩岸若開放大陸人士到臺灣旅遊,估計屆時每年至少有逾百萬大陸旅客訪臺,若其中有數十萬名大陸旅客在香港停留觀光、購物,將可達三地三贏之局。香港業界希望,屆時能獲委擔任中介角色(香港經濟日報,2003.1.27)。
香港媒體輿論認為,兩岸直航有利長江三角洲提高競爭力,珠江三角洲因臺資撤出北移至上海及其週邊城市,因此必須面對轉型問題。香港應鞏固及提升「大珠三角」模式,進一步發揮本身優勢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合作,助渠等向外招商,保持競爭力,以吸引並留住臺商及外商(信報、文匯報、星島日報、香港經濟日報,2003.1.26~27)。
臺商春節包機服務於1月26日成功開通,經停澳門的復興航空包機,繼中華航空後成為第2架降落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的客機。澳門輿論認為,兩岸春節包機的順利實現,將有助於推動「三通」。未來若兩岸實現全面直航,澳門航空可能流失30%的客源,故澳門航空已積極開拓更多航線及其他客源市場,以逐步緩和臺澳航線客量減少的影響。澳門從事兩岸貨運中轉之業務商也表示,若將來兩岸包機航線陸續開拓,將對澳門航空在臺灣的客貨業務造成一定的衝擊(澳門日報,2003.1.27)。
◆我駐澳門機構開辦澳門居民入臺證等業務
我駐澳門機構於2月27日正式對外受理澳門居民入臺證,以及外籍人士入臺證件等兩項業務之申請。此項業務之開辦,將提供上述人士前往臺灣更便捷之服務,亦有助於日後臺澳關係之良性互動。
今後澳門地區居民及外籍人士,可直接向我駐澳門機構提出入臺證件申請。依規定,凡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之澳門居民,備齊應備文件(申請書、身分證正本及其正、反面影本各乙份,照片乙張、填妥收件地址之航空信封乙只及證照費)後,即可向我駐澳門機構提出入臺證之申請。
初次申請者,除依通知日期前往我駐澳門機構進行面談,另並應提示澳門警察紀錄證明(俗稱「行為紙」);再次申請者,須繳回前次入臺證正本或重新繳驗身分證正本。外籍人士在備齊應備文件(效期在6個月以上之護照、申請表、近照兩張、赴臺目的證明文件)及證件費後,逕向我駐澳門機構提出入臺證件之申請。
繼2001年8月8日,及2002年6月12日,我方相繼放寬以往曾到過臺灣,及在港澳地區出生者,可以申請14天的臨時入境停留之便捷措施後;此次新業務之開辦,相信將可吸引更多的澳門居民及外籍人士前來臺灣,對於臺澳間人民之往來及相互瞭解,有其積極正面之意義。
◆澎湖與澳門包機暫訂於6月6日首航
原訂於1月31日首航之澎湖與澳門包機,因澳門包機旅遊業者在招攬赴澎湖旅客的宣傳期不足,致使報名人數有限,故將首航時間延至2月22日(華僑報,2003.1.31)。惟因包機作業流程、籌備不及等因素,首航時間又再度順延(澳門日報、新華澳報、華僑報,2003.2.7)。澎湖縣長賴峰偉於3月5日在澳門舉行記者會,說明澎湖至澳門包機訂於4月18日通航,希望藉澳門為平臺,吸引更多旅客經澳門到澎湖旅遊(市民日報、華僑報、澳門日報,2003.3.6)。惟因近期香港非典型肺炎感染人數仍持續上升,故4月18日之首航時間又再順延至6月(澳門日報,2003.3.20)。在澎湖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歐修智的積極奔走下,澎澳雙方業界取得相互諒解,除了首航時間暫訂在6月6日之外,首航的觀光旅遊行程亦已出爐,並將由澎湖縣兩家旅行社統一安排購票登記(澳門日報,2003.3.27)。
◆增加運能的協議正式納入臺澳航約
現行臺澳航約在2000年11月24日完成談判,期限為5年。雖然目前距離航約到期日仍有一段時間,惟因從臺北或高雄經澳門到大陸的運輸需求快速增長,去年業者就向我民航局提出增加運能需求。今年春節前我方同意臺澳航線增加運能,並由民航局授權臺北巿航空運輸公會和澳門航空公司就增加運能做最後確認,於2月24日在增加臺澳航線運能協定信函上簽署蓋章,增加運能的協議正式納入臺澳航約內。臺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表示,自即日起,臺澳航線座位數從每週1萬5千4百個提高至1萬9千4百個,貨運則從每週2百公噸倍增至4百公噸(澳門日報,200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