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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事務性協商中國卻提出一中議題

一、1991年11月雙方就「兩岸共同打擊海上犯罪程序性問題」進行磋商(主談人:陳長文vs唐樹備),中國即藉詞其定位究為國際問題,或國內問題,提出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主張將議題定位為中國的內部事務,並促我方同意將「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作為談判前提。我方不同意,因而不歡而散。

二、1992年3月雙方就關於「兩岸文書驗證」、「兩岸間接掛號信函查詢補償事宜」二議題進行磋商,中國又提出同樣的問題,協商再度受阻。

三、我方認為事務性協商中不應涉及政治問題,對一中問題一向採取守勢,不願加以回應,以免催化內部矛盾,惟論者有批評我方「聽訓」。